天汉四年仲春初,头曼城郊。
午后,苏铁迟和常野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暖阳格外和煦,辽阔的地平线把天地分为两半,一半是绿意渐浓的草原,缀有牛羊点点,另一半是碧蓝如洗的天穹,视野里还有两片形状单调的云。沉寂已久的土地再次暴露在阳光下,除了青葱色的细草冒出,还有格桑花最先露头,但只是有了花苞,匍匐在地上,还没有盛开,细细的花茎是嫩绿色的。如果不仔细观察,很容易将它与马草混淆。
开春以后,常野常常做这件事情: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长草绕过耳畔,碰到他的脸颊,痒痒的很舒服。又过了一会儿,可能会有黑色的小虫子爬到他身上,常野分不清那是什么虫子,他会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头,悄悄蓄力,然后用力把虫子弹飞。
他们刚吃过午饭,是常野煮的野兔汤。兔子是苏铁迟猎的,常野把它开膛洗净,慢慢的煮好,撒上几粒粗盐。肉质很是鲜美,只不过略微有一些腥。
常野觉得肚子热烘烘的。
此刻,躺在草地上,感受着暖阳的温度,常野突然想起自己家乡的土狗来。土狗就喜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睡觉。如果被人惊动了,土狗就会翻个身,然后接着躺平。
躺平是真舒服,常野心里想。
只不过今天苏铁迟也陪他躺下了,两个人呆呆地望着天空,天空也望着他们。
歇了一会儿,常野从草地上坐起来,拿出怀里的酒囊,饮了一口。由于喝得太急,他呛到了,咳嗽了好一阵。
“来点?”常野摇晃了一下酒囊,对着苏铁迟示意。
“算了,我不太想喝酒。”
“不喝也罢......我自己喝。”
“嗝——”常野打了个饱嗝,伸了一下懒腰。
“咱们什么时候回长安啊?”
“不知道,这要听主使的命令,应该不会太久。”
"要是明天就能回长安该多好,不知道今年的花魁是哪家的女子。我猜要么是落英坊的,要么是莳花馆的。当然还是莳花馆的可能会大一些,他们据说有着皇家背景。"
苏铁迟并不太理解,“皇宫里的人也去这种地方?”
“那是自然了。好看的佳人谁不爱......据说赏花会也是由某位有权势的人举办的。”
“谁?”
“我不知道,这辈子我要是能和这种人搭上关系,或者成为有权势的人就好了。”正说着,常野嗓音一滞,叹了一口气。“唉,多半是不可能。”
常野又猛灌了几口酒,酒囊肉眼可见地瘪了下去。
苏铁迟猛然发现,最近常野喝的酒越来越多了,他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经常烂醉如泥,像是长安街头醉生梦死的流浪汉,身上带着铺天盖地的酒气,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只要给他一壶酒,就能忘乎所以。
“你不开心?”苏铁迟问。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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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看?”
“其实也没什么。”
于是苏铁迟就不再问了,他笃定常野会自己开口。
过了一会儿,常野果然憋不住了,絮絮叨叨地说起来:“我一直是很渴望功名的,这趟来草原却是一事无成。”
“一事无成么......”苏铁迟没有搭话,他想了想,自己这段时间跟随李云烈学了剑术,收获还是不算小的。
“我识的字不多。长安那帮读书人,只需要写写字就可以谋得官职与银两。我很羡慕他们。但是我做不到。像我这样的乡下人,想要出人头地,往往只能去战场上搏命,能活下来便可求得一个小官,将来也可以娶个媳妇。活不下来就用破布裹着,埋在战场上,没人会记得......"
常野闭上眼睛,慢慢地说着。“但是我举不起剑来。兵器握起来冰冰凉凉的,我不喜欢。没什么武艺的人,在战场上完全就像个老鼠。”
苍穹悠悠,起了一些微风,天空中的那两片孤云被吹散,变换了形状,距离也越来越远。
“我很想要功名和花魁。”
“为什么?”
常野白了苏铁迟一眼。
“为什么不要呢?”
顿了顿,常野道:
“不过你父亲是苏建,大名鼎鼎的破虏将军,你还有个未婚妻,都说公孙丑长得一点也不丑。虽然说那婚约可能不作数,但我很羡慕你的。”
“其实我没有很在意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