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段尽出,想的是以最快速度,最少的伤亡攻下孟买城。
好处非常多,奥斯曼人不是在华人手里吃瘪,打不下开罗城吗?
瞧,我们莫卧儿帝国轻取华人坚城,你们奥斯曼人做不到吧。
他扬名立万,为皇帝挣得荣耀,说起来,伊麻德·艾哈迈德对皇帝沙贾汗感激涕零,是皇帝把他从一个中亚野人变成了权势赫赫的大将军,他可以带出二百门重炮,他率领的是御林军,帝国最强大的的骑兵、军队,后面则是十万大军,皇帝对他的信任可见一斑!
速速打完此仗,震慑那些帝国的野心家,他太清楚帝国的内忧外患,有如泥足巨人,阿富汗战场已成为帝国坟场,他在那里惮思竭力,力保战局不失,形势平稳。
为了攻下孟买城,他率帝国主力南移,只怕阿富汗的部族又开始蠢蠢欲动了,所以,要快点破城!
伊麻德·艾哈迈德举起望远镜,策马缓行,细心观察城池情景。
守军抵抗激烈,莫卧儿人狂热冲击着他们的防线,然而他们守得稳稳当当,胜过他以前见识过的城池守军。
“他们的枪法相当准!”伊麻德·艾哈迈德判断道。
守军用精准的射击击倒攻击者,显然训练有素,伊麻德·艾哈迈德知道要达到这样的准确度,那是银子烧的。
而且,华人的子弹!
他的手指拈着一颗铅弹,铅弹的秘密被他知晓!
小口打进大洞打出,铅弹的杀伤力恐怖。
可是知晓又如何,目前莫卧儿帝国如何有少量的燧发枪,还是奥斯曼人送来的,大部分还是火绳枪,大家排队枪毙,输的必定是莫卧儿人,所以枪弹方面就别指望了。
伊麻德·艾哈迈德并不气馁,他的望远镜注定城上一抹金影,那是个金毛红毛番,高大威武,没戴头盔,头发飘扬,怒发冲冠,有如雄狮般凶悍无匹!
他双持武器,赫然是中华的鬼头刀,刀重力沉,身披重铠,冲杀进上得城的莫卧儿人群中,杀人如宰鸡!
刀光如雪片飞舞,杀了不知道多少人。
金毛,鬼头刀!
有如一个极高效率的杀人机器,猛将兄,城上这块区域本来有所突破,原本至少有三十多个莫卧儿军上了城,遇到他尽被他结果。
双刀停下时居然不沾血,依旧是银白一片,他年轻、阳光傲然屹立,虎视城下!
然后他望向远处金旗下的老将,伸出大拇指,向着自己点点。
再用小拇指,点向老将,bs之态明显!
“好刀!”伊麻德·艾哈迈德并不动怒,而是轻赞一声。
那又如何!他晒笑一声,手指道:“我要集中所有的火力,攻击那个人!”
“动手!”他喝道。
一声令下,所在的城东处的重炮调头,投石机瞄准,掷弹兵点燃炸弹,还有弓箭兵弯弓搭箭。
“齐射!”军官们高吼道。
众多攻击象风暴般地发射,瞬间覆盖了了那片城墙,金毛的身影消失了,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好,很好!”伊麻德·艾哈迈德赞道。
他并不守旧,精通火力密集攻击,在重火力的攻击下,任何人也不能抵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