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介绍,这位名叫约翰的变种人男子,其实就是那种最普通的美国流浪汉,并且变种能力也是极为低劣的。
这种没有任何优点,反而满是各种缺点,让人变得畸形的变种能力,其实才是绝大多数变种能力者的常态。
在整个变种人的群体当中,几乎80%都是这些没有任何能力,只是整个人变成畸形的变种能力者。
当然,这些人还不算最倒霉,有些人的变种能力或许很强大,却根本控制不了自己,这才是真正最惨的。
一激动就会爆炸,整个人会散发毒气,一咳嗽就能将十几个街道的玻璃震碎……这些变种人,才是真正的最惨,基本上一出现就是被抓到实验室或者是监狱的下场。
哪怕是变种人兄弟会都对这种自爆型变种人敬谢不敏,甚至就连x教授,也不可能无视自己学生的安全,把他们带到自己的变种人学院。
而这位名叫约翰的倒霉变种人,也算是脑筋灵活,虽然他的变种能力只限于在外貌改变,没有任何的超能力,也不会增加他的体质、力量,却让他开发出了吓人的本事,就靠这一招,他已经抢劫成功过十几次了。
“你还真是个奇葩。”阳太简直无语到了极点。“抢劫这么多次都没被人打死,还真是够狗屎运的。”
“也只是差一点了……”那位约翰苦笑着说道,随后掀起了自己上衣,露出了一个很明显的枪伤疤痕。
“大约是在去年夏天晚上,我去吓人的时候。选择了一个女孩,结果她看到我变身之后吓疯了,掏起包里的手枪就打空了弹匣……,幸好她的枪法并不怎么准,不然我就死定了。”
好吧,在美国这里当抢劫犯虽然成本很低,可是危险性却十分高。
你永远不知道你打劫的那个家伙,会不会从兜里掏出比你还粗又长的家伙,给你一梭子。更别说这位靠骗人为生的家伙了。
“我想问一下,你知不知道变种人兄弟会在哪里?”阳太开口问道。
约翰脸上露出惊恐之色,摇了摇头:“我可不敢和那帮恐怖分子在一起,像我这种能力低劣的变种人,加入了变种人兄弟会后,绝对是成为炮灰的下场。”
变种人之间也是有鄙视链的,甚至还要更为严重一些,别看万磁王一副变种人斗士的模样,可他身边的那些变种人,有那个是真正的废物?
那些变种能力没用的变种人,真要是去加入兄弟会的话,除了充当炮灰,还能有什么作用吗?
至于查尔斯教授的学校……不要忘了,那是青少年学校,除了x战警那些精英变种人老师之外,其他成年变种人,可没办法赖在那儿不走。
然而,普通变种人在社会上又能找到什么工作呢?能力强大的精英变种人,早就已经被吸纳走了。剩下的这些没有能力的变种人,几乎不可能找到什么正规的工作。
再加上普通学校基本上不会收这些特征明显的变种人。他们本身没有受到过很好的教育,最后只能去当混混或者是黑道。所以受到歧视简直是理所当然的。
这种问题,无论是万磁王还是x教授都没有办法解决,毕竟这种变种人的人数实在是太多了,他们根本负担不起。纵然是有心也无力。
这才是变种人真正老大难的问题,并不是口头上说说,不要歧视变种人就可以改变的。
“这么说你并不是什么变种人势力的手下了?”阳太有些失望的说了一句。
这位变种人顿时额头冒汗,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像是要干掉自己的前奏?
“那个……我是属于毒蝎帮的手下!我们的可是属于金并大人的犯罪帝国!”
阳太差点没笑出声来,整个纽约九成的帮派,追溯到底都能找到金并的头上,这玩意儿毫无威慑力可言。
除非你真的对帮派分子大屠杀,或者是打击金并最重要的几个产业,不然他管你是哪根葱啊?
不管金并给黑道分子立了多少规矩,他也不可能完全的管理所有的帮派分子,在这个美漫世界里,平均每天帮派份子都得死上几个,金并要是全部都追究,那他也不用干其他事儿了。
像这一类的外围势力,只要死的人不多,不干扰正常运转,还能给他交纳保护费,哪怕死的所有人都换一茬了,金并估计都懒得搭理。
不过,变种人约翰的这句话,却让阳太想到了什么,嘴角微微一勾,眼中露出了紫光。
哪怕如今别天神之类的瞳术,阳太都已经彻底剔除了,可靠着轮回转生眼的加持,随便一个普通幻术,都比宇智波止水全力施展的别天神幻术还强。控制一个跟普通人没啥区别垃圾变种人,自然是轻而易举。
这货还真算得上是毒蝎帮的人——基本上就是属于那种两个帮派打架,大家用电话摇人,打完之后发钱的那种外围混混。
阿美虽然混乱,这里又是美漫世界,但毕竟已经是21世纪了,那种大家互相拿冲锋枪当街对扫的情况,已经大有改善。所以哪怕这家伙没什么本事,也可以充个面子。
他和其他几个没啥本事的变种人,都在帮派里头抱团取暖,毒蝎帮之所以招揽他们,也是为了给自己长面子。
——看,我们帮派里可是有变种人的,不是那种普通垃圾帮派哦。
“这都是什么玩意儿啊?”阳太颇有些哭笑不得,也不想管这家伙,“带我去找你们毒蝎帮的老大!”
被催眠了的变种人约翰,立刻十分听话的带着阳太前往了他们的据点。
然后阳太二话不说,把所谓的毒蝎帮的那几个带头混混控制住,接着询问他们的上家。
询问完了之后,就让这几个带路,介绍自己认识他们的上层帮派的首领。
就这样,花了几个小时时间,层层向上,利用幻术控制。阳太已经找到了直属于金并的手下,前往他的老巢的菲斯克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