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市上的人很多,以前空荡荡的街道,此时也已经在两边摆满了地摊,程立学能闻到一股很浓的鱼腥味以及鸡腥味,原来这两边,全都是卖鱼和卖鸡的。
人流很多,程立学想去牵林初恩的手,只是却被她给拒绝了。
程立学回看了她一眼,问道:“人那么多,怕你走丢了。”
“那也不能牵的。”林初恩小声道。
“以前不是牵过吗?”程立学问道。
“以前也没给你牵过,是你自己强硬牵的。”林初恩道。
“哦。”程立学笑了笑,然后直接伸手牵住了她的小手。
任由林初恩再挣扎,程立学就是不放。
“你,别耍流氓啊!”林初恩小声说道。
“我,我回家要告诉芸姐。”林初恩使出了杀手锏,她觉得只要自己搬出芸姐,程立学肯定会害怕的放手的,因为在小时候,只要芸姐在,程立学就不敢欺负自己。
“告吧,告吧,不告是小狗哦。”程立学笑道。
告诉母亲自己牵她的手?要是母亲知道后还不得笑死。
自己这个妈啊,最喜欢的就是林初恩了,前世的时候不知道跟自己说了多少次如果林初恩能当自己儿媳妇该有多好。
“你要是再不松开,我就喊你耍流氓了。”看着搬出芸姐都于事无补,林初恩小声道。
“要不我帮你喊怎么样?这确实是个办法,这么多人,喊出来肯定有不少见义勇为的勇士过来替你打抱不平的,没办法,谁让你长得那么漂亮呢?”程立学说完,就大声喊道:“有……”
只是程立学刚大声的说个有字,嘴巴就被林初恩踮起脚给捂住了。
“别喊了,别喊了,你牵就是了。”林初恩抿了抿嘴,小声道。
程立学再也忍不住的用手刮了刮她的鼻子,道:“傻瓜。”
在一家米粉店前,程立学松开了她的手,然后问店里的老板要了两碗米粉。
看了看菜单,程立学又要了两蝶小菜。
等吃完饭后,程立学看着依旧人潮涌动的街道,便又向她的小手伸了过去。
也非是程立学想在这个时候故意占她而已,而是街上的人确实有点多,程立学怕她不小心撞到其他人,要是女人还好,如果是撞到别的男人身上,自己显然是受不了的。
这丫头一旦喜欢,是真的有股想把她搂在怀里,不让其他任何人看到的冲动。
古时有金屋藏娇这个词语,或许说的就是这种女子吧。
只是程立学牵了牵,发现不再是刚刚纤细嫩滑的小手,而是一个——袖子。
是的,程立学低头一看,发现林初恩将自己的小手藏进了袖筒内,只露出了一个长长的袖子给他牵。
“你,你牵这个就行了,还有,不许随便碰我的鼻子。”林初恩皱了皱鼻子,道:“现在已经不是小时候了,男女授受不亲的,我们只是同学,你只有对你喜欢的人,对你未来的女朋友老婆才能这样。”
“行了,知道了。”程立学道。
如果不是喜欢你,如果不是把你当成了未来的老婆未来的女朋友,自己才懒得想要去牵你的手呢。
蠢丫头,就非得要我表白你才知道我喜欢你是吧?
走回到汽车站后,两人上了去雾隐山的车。
到了雾隐山后,两个人用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到了村口。
“遭了。”看着前面站着的一群人,程立学道。
“怎么了?”林初恩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