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她看到孟清韵又将一块炸春卷送到陆承瑾嘴边,还用帕子给他擦嘴角的时候,她忍不住了。
看那熟练的动作,像是二人私底下,已经无数次这样亲亲密密了。
而她,地位尊贵的侯府嫡女,却连坐在陆承瑾身边,叫一声瑾哥哥的权力都没有。
“呵,孟姑娘从哪里学来的做派,太皇太后的宴会上,也敢拿出来显摆?”
附近几桌的达官贵人,目光齐刷刷落在孟清韵身上。
此时,孟清韵正用手拿着一颗红果,要往陆承瑾的嘴里喂。
手臂一僵,下意识地就要往回缩。
陆承瑾却从容地握住她的腕子,将那颗红果吃掉了。
而后,他慵懒地向后一靠,手臂还搭在孟清韵的腰肢上。
他不屑与余映雪对视,只冷冷地扫了一眼众人道:“本王就喜欢吃她喂的东西。”
孟清韵本不想和余映雪一般见识,但是她三番五次,上蹿下跳地找存在感,实在令人反感。
于是,她甜甜地笑着,故意做出一副祸国殃民的妖姬模样,又捏了一颗红果,送到了陆承瑾的嘴边。
“小九,再吃一个~”
她软媚的声音,让陆承瑾骨头一阵酥软。
他当着众人的面,再次吃掉了红果。
余映雪的眼底,漫出猩红,藏在袖子里的手,攥成了拳头。
“呵呵,靖王对吃的东西一向谨慎,孟姑娘精通医术,能用鼻子——”
杨阁老为陆承瑾反常的举动作一个合理的解释,可话还没说完,就被陆承瑾打断了。
“阁老想多了,本王就是单纯喜欢被阿韵喂东西吃。”
杨格致:“……”
看来,多余的解释,没有必要。
毕竟,他也不是第一次看见陆承瑾干这事了。
为了能让阿韵喂饭,他连故意烫伤自己舌头这样笨拙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
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已经强大到,足以承受陆承瑾任何惊世骇俗的举动了。
余映雪的母亲乔念月不得不出面,为余映雪的多嘴收拾烂摊子。
“靖王身边的这位姑娘钟灵毓秀,乃天人之姿,不知出自何门?”
此话一出口,孟清韵直了直腰杆。
终于来了个勾心斗角的高手。
这句话,听上去温和没有杀伤力,实际上,是要拿她寒微的出身做文章。
不过,她向来不以自己的出身而自卑。
因为她虽然穿着古装,和古人谈恋爱,但是她的灵魂,是一个现代人。
现代社会,不论出身,只论能力。
而她无论是怼人的水平,还是杀人的水平,都是顶级的。
不过,还不等她开口,陆承瑾就冷幽幽地说道:“本王喜欢阿韵,和她是什么出身,有什么关系?”
乔念月端庄贤淑地微笑着:“靖王能有这样的佳人陪伴,姨母也很欣慰。”
有佳人陪伴。
孟清韵仔细咀嚼着这几个字的意思。
这可不是用来形容正妻的,而是用来形容小妾的。
正妻,用的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等高大上的成语。
哼,当她没有文化吗?
主宴席上,太皇太后微微蹙眉。
显然,她对这句话很不满。
可说话的是她的亲妹妹,她也不能真的去和她争辩。
谁知,乔念月却温温淡淡地笑着,转而问太皇太后:“姐姐,不知您要给这位孟姑娘,什么位份?”
【作者题外话】:小奶九:私下底秀恩爱不过瘾,我要秀到宴会上,让天下人都知道,我爱小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