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夕震惊于沈万山超前当世的想法,毕竟这个时代的造船技术虽然不错,但是大多还是河运为主的中小型船舶。要想制造出用于海运的大型商船,组建船队,那真算得上是天大的手笔。一般人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可沈万山已经在做准备了。
“沈先生当真是好大的气魄。”
沈万山笑问:“不知陆公子对海运之事如何看待?”
他不过是随口一问,虽然陆夕的诗写的好,但他也不认为陆夕在小小年纪能有多大的见识。甚至问出口后心中微微后悔,怕陆夕答不上来落了面子,心生芥蒂。
没想到陆夕倒是仔细思索了一番,前世在地球海上贸易可是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陆夕有个朋友就是做外贸工作的,时常会和他讲一些工作有关的事情。陆夕耳濡目染之下,也了解到不少。
他回忆着前世海外贸易有关的知识,按照这个时代的人能够听懂的话详细地对沈万山解释了一番。
沈万山听完后,眼中大放异彩,抚掌连连称赞:“陆公子学识之渊博实在令老夫叹服,连商道上都有如此广博深远的见解。不瞒你说,老夫虽然已下决定,心中却也没什么底,不过是一场豪赌。如今听了公子一席话,心中才安定不少。”
陆夕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不过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罢了。这个世界受到技术、思想等诸多方面的限制,海外贸易尚未兴起,自然也就没有成系统的知识经验可供参考。沈万山的船队若是能够成功出海归来,足以称得上是时代的先驱者,这才是值得敬佩的人物。
想到沈万山重金买下自己的字,让他解决了燃眉之急,又对他礼待有加,陆夕对这个谦和的老商人心中也颇有好感,想了想后,叫下人取来了纸笔。
沈万山以为他是来了诗兴,却见他在纸上画了一个长筒型物体,还在不同部位边上作上了注释。不禁疑惑开口:“公子画的这是何物?”
陆夕将笔搁下,拿起纸将墨迹吹干递给沈万山,微笑道:“此物名为单筒望远镜,又可称为千里镜,是我在一本杂书上偶然看到的。筒身由金属或木头制成,内部中空,两头一大一小,将水晶磨成特定的形状后镶嵌在两边。将眼睛贴在小的那头望出去,数里之外如近在咫尺。”
其实现在玻璃已经被研制了出来,被称做琉璃,只不过技术尚不成熟,通透性很低,只能用来制作酒杯饰品等物,用作镜片还达不到要求。
而水晶虽然纯净度、通透性都能达到要求,但作为珠宝的一种,那么大一块水晶价格相当昂贵。所以望远镜注定无法量产,只能少量制造。
“哦?世上竟然有如此神奇的宝物。”沈万山一听也是来了兴趣,将图纸交给一直跟在身边的老仆嘱咐道:“阿福,你去金华城里我们的珠宝行,找个嘴严的师傅,让他按照图纸,以最快的速度制作一件给我。”
“是。”老仆接过图纸,快步向门外走去。
沈万山笑呵呵看着陆夕道:“老夫听闻这件宝物的功效,一时心痒难耐忍不住想见识见识,还请公子勿要见怪。”
陆夕自然是无所谓的,他将望远镜的制作方法交给沈万山,本来也是希望能对他有所帮助。
陆夕和沈万山两人又重新落座,品着上好的明前龙井,吃着精致的糕点闲聊,从诗词文章聊到经商之道,又从经商之道聊到治国安民。陆夕凭借着前世的一些理论知识,时常会冒出一些精辟独到的见解,令沈万山连番侧目,心中钦佩不已。
将杯中已是添过数次的茶水饮尽后,陆夕合上杯盖,正要起身告辞。却见老仆阿福从门口小跑进来,脸上洋溢着喜色,连规矩也没顾得上,口中高喊:“老爷,成功了!”
陆夕看到老仆手中拿着一个名贵精致的紫檀木盒,里面装的应该就是千里镜了。
这才过了半个多时辰,沈家的工匠就已经制作了出来,效率不可谓不快。不过想来也是,这东西制作工艺难度也不大,主要还是镜片的打磨需要费些时间,又是沈万山亲自交代的事情,那些工匠可不得尽心尽力的赶快完成。
老仆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从中取出长筒形的千里镜,筒身用的是金丝楠木,还以精湛的雕工刻着盘龙纹,光这镜筒就已是价值不菲。沈万山接过后,朝着院子里看去,只见原本相隔甚远的树木,此时竟然连树叶上的脉络都清晰可见。
放下长筒,哈哈大笑道:“好宝物!果然好宝物啊!有了这千里镜,当真就如公子诗中所言一般,可以穷尽千里之目了。老夫对此次出海的把握更大了几分。”
出海行船,最大的风险莫过于海上诡谲多变的天气。哪怕是经验最老道的水手,也不敢说自己能够提前预判到所有天气变化。
沈万山为了这海外通商,投入的人力物力价值何止数千万两,若是在海中不慎遇上大风暴,被大海无情吞没,哪怕以他的家底也会元气大伤,很可能从此一蹶不振。
如今有了这千里镜,不能说是万无一失,但却可在海中提前看到远处变幻的天气情况,及时调整航向,安全性上大大提升。
沈万山也不是普通商人,一下子就想到这千里镜除了这个用途外,若是用在战场上,敌方的行动布置一目了然,旗鼓相当的情况下,甚至能够起到克敌制胜的关键作用。
如此宝物说是价值千金也不过分,陆夕却是轻描淡写就送予了他,胸襟气度着实令人佩服。当下正色向陆夕行了一礼:“老夫谢过公子。”
陆夕赶紧回礼:“沈先生客气了,不过一个小玩意儿,能帮上忙当然最好不过了。”
接着便开口向沈万山告辞,沈万山本想留他用过晚宴,可陆夕心中一直惦记着要回家画符,再三推辞下只好作罢。
沈万山冲老仆轻声耳语了几句,老仆先行离开。而他则是陪着陆夕一路慢悠悠走到了大门口。
在门口恰巧撞见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公子哥,沈万山笑着为陆夕介绍道:“这是犬子沈思明。”
说完又转头对沈思明作色道:“思明,这位是陆朝阳陆公子,还不快来见礼。你们年纪相仿,今后可要多多走动。”
沈思明朝着陆夕惫懒地拱了拱手,算是见过,走到一边吊儿郎当地环抱双手斜靠在门柱上。
沈万山对自己儿子的性子最了解不过,摇头苦笑,这时老仆提着个礼盒匆匆赶来,交到了他手中。
沈万山将礼物转交给陆夕:“公子此次帮了老夫一个大忙,我备了一点薄礼,还请公子一定要收下。待将来我沈家海外通商事成,必当另有厚报。”
陆夕推辞不过,见他态度坚决,只好接过了礼物。
沈万山这才满意笑道:“我们明日就启程回杭州了。将来公子来了杭州,老夫再一尽地主之谊。”
陆夕再次道谢后便动身离开了,沈思明看着他渐渐消失的背影,嬉皮笑脸的问道:“爹,这人谁啊?你对他那么客气干嘛。”
“此人虽只是一介书生,不过我观其言谈气度皆是不凡,学识更是广博,将来必非池中之物。你以后碰见记得以礼相待,对人家客气些。”
“知道了知道了。”沈思明无所谓的点了点头,压根没有放在心上。将来非池中之物,那说明现在还不是个人物呗,与他沈大公子有何关系。
沈万山见他这幅模样,气不打一处来,可对这幼子也无可奈何,叹息着挥了挥手道:“进屋吧。”
说完也不管自己儿子,自顾自走进了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