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年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是如何用一块砖头拍跑两个亡命徒的。
他也不记得自己胳膊上的伤到底是怎么被人扎的。
他更不记得被救的瘦弱女人是如何把自己从那鸟不拉屎的小巷子里给带出来的。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的脑袋就像放映机一样,将自己那二十年悲催的人生呈定格动画一样在自己的眼前开始浮现,从出生,到父母离婚,再到自己孤零零的坐在屋子里,庆祝自己已经18岁了……往事就像昙花一样在眼前开起,然后又慢慢凋零枯萎。
陈年心想完了,这是人死前的走马灯现象,人在死得时候会回顾自己的一生。
自己可能要和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做这个见义勇为的侠客。
在这个视侠义为傻叉的年代,人们很快就会忘掉自己的英勇作为,自己也会化作一缕泥土,湮灭在苍龙市的灯红酒绿之中。
唉,陈年再次为自己的傻叉行为感到追悔莫及,在陷入黑暗之前,他满脑子想得都是那句话。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等再次恢复恢复知觉,陈年很惊讶,自己竟然没有死。
他发现自己正呈太字形躺在了酒店偌大的圆床上,酒店房间飘着一丝暧昧朦胧的气息,粉色的灯光和窗帘,都让陈年浮想联翩。
根据他二十年的人生经验判断,自己现在应该是在酒店的高级套房内,他忍着胳膊上的刀伤,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发现受胳膊受伤的地方已经被绷带缠好,在枕头旁边还摆着一个新款的手机和一包香烟。
陈年锤了锤自己的脑袋,努力的想回忆起刚刚发生了什么,他只是朦胧的记起,那个被救的女人把自己带上车,女人的秀发遮住了半张脸,陈年不知道她的样貌,更不知道她的岁数。
不过陈年估计,这女人的岁数应该不太大。
一番洗漱过后,门外响起了敲门声,陈年开门,门外站着一个身穿粉色连衣裙的女人。
这个女人陈年看着很眼熟,好像是礼仪部的李月,陈年对她印象挺深的,这小姑娘白得像萝卜,一白遮百丑,再加上五官端庄,身材较好,私下,这小姑娘已经被陈年他们评选为礼仪部的部花了。
她在这里干什么?
难不成自己救得是她?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李月捧着一套新得西服西裤,微笑着对陈年说“这是你的衣服,换上吧。”
“我的衣服吗?”陈年蒙了,像个傻子一样矗在门口,连衣服都忘了接。
李月继续保持着职业微笑,温柔的说道“对,这是你的衣服,你该不会都忘了自己做过什么了吧?”
陈年低头看了看自己完好无损的裤子,点点头说“嗯,都忘了。”
李月轻轻的扶了扶自己的眼镜,想了想,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神秘兮兮的留下一句,明天你就什么都知道了,就转身离开了。
换上新衣服,陈年站在酒店镜子前好好的照看了一番,衣服大小很合适,而且做工精细,一看就是陈年买不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