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报复,蹲守在人家小区门口,拍摄照片后,在群聊中传播,侮辱,谩骂的也是你吧?”段所长继续道。
“怎么!我生气我骂两句人还犯法了!”
“再说拍照,人家明星被狗仔拍,你们都不管,我就拍个男的管你们什么事!”
对此,段所长直接没有回应,反而是对着旁边负责记录的警员说了与一句:“写上,拒不认罪,态度极差,认为拍摄侮辱他人并不犯法!”
这可是审讯时的执法记录!
在公审的时候,审判长会酌情采取上面的意见的!
这样一写,基本就是不可能从轻判处了!
当然,这货已经成典型了!
只会从重,不会从轻!
“乱写什么呢!我没不认罪啊!我是没有罪!”
这一下,刘奇可急了!
治安局审讯不是专门让嫌疑人说吗!
怎么这边问都不问,直接就写,而且对他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
段所长顿了顿继续道:“在群里发言称要强制猥亵女性的人是你吧,并且你还付出了行动,蹲在人家小区门口一直不走,且在当事人出来后,你还主动跟了上去!”
听到这话,刘奇彻底坐不住了,他大声喊叫道:“我没有!群里的话是我发的,不过那是我生气了才那样说的!”
“我可不敢大白天的在路上对人家做些什么啊!”
“那请问你跟上去做什么?”段所长反问道。
“我是想拍摄他的照片,像骂那个男乘客一样的骂她!”
闻言,段所长再次跟旁边的警员说道:“写上,审讯过程中承认偷拍女性!犯罪动机极为明显!”
卧槽!
这就犯罪动机明显了?
还不等他开口辩驳,段所长就是一拍桌子道:“好了,收工!”
“把他押送到拘捕室!估摸着今天晚上就能公审!”
“喂!我还没说呢!”
“你们怎么不让我说说啊!”
“这其中真有误会,我确实有想过强行吃点豆腐......”
被押着的刘奇辩驳道。
却不料段所长真的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的他冲着押送的警员说道:“加一句,强制猥亵的行为他承认了!”
“你奶奶个腿儿!”
“老子承认尼玛了!”
“跟你说话你不听,非要给老子加罪名!你出门被车撞死!”
歇斯底里的刘奇不断地扭动着身子,企图挣脱警员的束缚,
可跟个鸡崽子似的他怎么可能挣开一个警员的控制呢?
段所长一脸平静的走到他的面前,冷声道:“加一句,暴力抗法,侮辱威胁警察生命安全!”
“大佬!你放过我吧!”
“我不说话了!”
听到刘奇这话,说习惯了的段所长脱口而出道:“加一句!”
那名押送的警员忍不住说道:“段所!这还加?”
有些尴尬的段所笑道:“加一句,天气热,晚上给他多喝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