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没给他解释的机会,突然道:“钱可够了?”
韩孺一怔,下意识点头。
杨玉收起笑容,淡淡道:“你该走了。”
对上杨玉的眼睛,韩孺若有所觉,看向四周,待发觉一双双通红的眼睛,与一张张面无表情盯着他的面孔,他悚然一惊。
不知不觉间自己竟赢下了一户中产之家的家产,这种不真实感让韩孺有些恍惚。
他深吸一口气,将金饼揣入怀中,挤出人群头也不回离去。
一群围观之人,见韩孺突然离去,不由纳闷。
“博戏怎么停了?”
“是呀,接着来呀。”
“他走了,我来”
“我来”
“我来”
面对吵吵嚷嚷之人,杨玉一概不理。
“老丈,我与你博戏如何?可是担心我无钱,呶,这是一枚金饼。”一名髭须浓密大汉盯着韩孺离开的方向看了许久,带着几个属下轰开人群,一屁股坐在杨玉面前,笑眯眯的掏出一枚金饼。
杨玉看了眼金饼,似笑非笑,看来是有备而来,寻常游侠哪里拿的出一枚金饼。
“嘿,你这侏儒,看不起乃公是不是,快点与乃公博戏,不然叫你知晓乃公的厉害。”见杨玉无动于衷,大汉面色阴沉下来,他使了个眼色,属下纷纷露出凶相,威逼喝骂。
“嗷呜”
突然,一声悠长尖利的狼嚎在身边响起。
一些人疑惑回头,赫然看见一只狼蹲在身后,冷冰冰的眸子注视着自己,瞬间毛骨悚然,一屁股跌坐在地,惊慌大叫。
“狼,是狼”
狼受了惊,露出犬齿,做出扑击状。
人群瞬间炸开,惊慌逃散。
“狼”
“是狼”
“快逃”
“快逃”
围着的人群刹那间散开,现场成了乱糟糟一片。
时下风气尚武,带剑之人甚多,被吓走的多是胆小之人,或者事发突然惊慌失措。
等有人反应过来,多人拔剑刺向狼,被跟在身后的杨延寿用剑鞘一把打晕,顷刻间地上躺了好几人。
等人群终于散光,杨延寿的身影露了出来。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大汉瞬间瞪大了眼睛,忍不住两股颤栗,杨延寿目光扫来,其慌忙低头,与属下躲在人群中狼狈逃走。
杨玉走到狼身边,蹲下来伸出手抚摸着她的毛发,不停安抚着。
狼自然是当路。
杨玉路过洛阳时,没想到她竟然蹲在路边等着他,也不知等了多久,已经瘦成了皮包骨模样。
它是如何从山林中出来,又是怎么知道在路边等他,这些杨玉一概不知。
杨玉唯有从名字上揣摩出一分,古人称呼狼为当路君,这说明狼有蹲在路边的习性,或许这就是缘由吧。
自从当路见了他之后,就再也不肯离开,无论杨玉如何驱赶,它都跟在马后不停追赶。
杨玉无奈,最后只能将它带在身边。
“受惊了吧,不让你跟来你不听,人类世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当路头趴在杨玉怀中,低声呜咽,像在诉说委屈。
哪怕见过了主君与狼亲昵的场面,杨延寿仍然有些心惊,他心神紧绷,手放在剑柄处,一旦发觉狼对主君有威胁意图,他会毫不犹豫出手。
过了片刻,狼不再呜咽,亲昵的舔舐着主君的手,没有发狂迹象,杨延寿才放下心来。
这些见到主君随手扔出一两枚金饼就大惊小怪的人,哪里见过主君将大半背囊金饼倾倒一空,弃若蔽履的场景。
而为的只是给这只母狼腾出空间,让它藏身其中。
杨延寿不知主君与这只母狼有何渊源,他只知道这一路上,主君背着这只狼背了一路。
“什么,你不想再躲在里面了?”
“再忍一下吧,我答应你最多半天,然后你就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人前了。”
杨玉抱着当路的头,不停呢喃。
“好了,现在跟我去做事,要听话一些。”
杨玉说完,将当路装进包裹,亲自背在身上,与杨延寿穿过草市,来到了出城干道边。
【作者题外话】:有人看出书名的梗没有,作者这里玩了个谐音梗。汉大也——汉大爷。写这本书前,作者就一连构思好了几本书,想写出个朝代家族宇宙来。除了这本汉代,还有一本唐朝,取名唐太淑(太是通假字,通大,淑谐音叔,太淑,大叔也,或者直接叫唐大淑也行),淑是贤良淑德的淑。写唐朝小说的有很多,唐朝也是个热门大众朝代,但大多是穿越唐太宗贞观年间,在李世民麾下与名将同行,征伐制霸之类的套路,作者想另辟蹊径,将主角设定为五姓七望的世家门阀子弟出身(世家门阀从东汉便形成,历经两晋南北朝数百年乱世,能始终延绵不绝,底蕴非同一般,可写的东西简直太多了),主角庶出,不受重视,遂毅然叛出家族,投靠世家门阀的敌人李世民,帮着李世民对付门阀,一步步在李世民的朝堂往上爬,爬到中书令(宰相)的位置。当然明面上如此,主角实则是扮演的双面间谍的角色,明面上反门阀,暗地里也反李世民,暗中扶植势力海外建国。最后与唐朝分庭抗礼,数次大战,唐朝不光奈何不得主角,反而显得弱势。最终双方约定九州之内归于大唐,九州之外主角辖之,这就是淑字名义的由来。灭国无数,王霸无双的大唐,在主角面前竟如此贤良淑德,有种反差喜感。
还有一本就是宋朝了,五代末宋初的故事。主角与赵匡胤同投郭威,主角一步步成为郭威养子柴荣亲信,在柴荣当上后周皇帝后,一步步攫取大权,走的是与历史上赵匡胤一样的路数,等周世宗柴荣病逝后,主角黄袍加身,建立大宋。主线就是窃取宋太祖赵匡胤的气运,夺取他的江山,夺他的国号。毕竟赵匡胤赵光义这哥俩建立的宋朝有点太拉胯了。主角干脆取而代之,让宋脱胎换骨,容光焕发。
并且在宋朝建立后,这哥俩一直在主角这个皇帝手下为臣,步步打压这哥俩,想想也挺爽的。
这本书取名宋大歌——宋大哥。寓意歌以咏志,大声歌唱,昭告世人,大宋的重生。
或者还可以再来一本,取名明太息,或者明太涕(明大弟),穿越明末的故事。名字来源于《离骚》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实在是明末历史太悲惨了,穿越回这个时代力挽狂澜也不错。
汉大也(大爷),唐大淑(大叔),宋大歌(大哥),明太息(大弟)这几本,千古汉人为一家,大爷大叔大哥大弟,这不就是朝代家族宇宙吗?
哈哈,脑洞是不是挺大的。
作者也不怕创意泄露出去,上下五千年,二十四史可写的东西太多了,创意比比皆是。关键是文笔,没有一定的文笔与沉淀写不出韵味,很容易写成爽文,沦为千篇一律。
胡言乱语一通,实则是想跟大家聊聊天,说说书背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