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
女童碎尸案。
李猫在被胡庸带到地下城的时候,他告诉胡庸,杀人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你能体会到从来没有体会的快感。
真实的血液,还有刺鼻的味道,像是毒品一样令人上瘾。
如果你尝试过,就是爱上它。
杀死那个小女孩,李猫感觉自己非常享受整个过程。
他向胡庸这样描述:“我先是用刀,剁掉了她的手腕,再然后去剁她的肩膀,只是刀变钝了,肩骨又太硬,剁不开,我就去拿锯子。”
“我看到了肉里面的筋脉,割开之后,血液竟然真的像是电影上演的一样,是喷出来的,哈哈,还有她的五官...”
“够了,我不想听了。”
胡庸打断他,点了根烟,面色阴沉
李猫似乎有些失望,歪着头神色茫然道:“可是我还没有说完...”
“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了。”
两个人第一次谈话,是在谈论如何杀死一个女孩。
那时候,胡庸只有十几岁。
他在少年的时代,就向恶魔低了头,并跪下来,朝它们行礼。
胡庸当时便觉得,这个人能用,但用不好。
只是在某些方面,他有大用。
能事情办完,他就可以消失了。
此时此刻地下城中。
他举起莉亚,病态的笑着去问面前的温良:“你告诉我,她是你什么人?你妹妹?还是你亲戚?亦或者,什么都不是?”
“她死了,你会难过吗?哈哈哈,你会哭吗?你会大喊吗?你越痛苦,我越觉得满足...”
“放了她,你找的只是我。”
温良握紧拳头,整个人的身子都在发抖。
他此时此刻有一种奇怪而且恐惧的感觉。
眼前这个人,和往常自己遇到所有的敌人都不一样。
这不是个人。
尽管确实站在这里说着话,喘着气。
但他身上没有一个作为活生生属于人的气息。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比虫人还要可怕的存在。
在这个叫李猫的人身上,散发着令人即便是在热潮期间,都感到脊背发寒的黑暗与压抑。
温良人生中,第一次真正的体验到,毛骨悚然的感觉。
“距离我上一次杀死小孩,已经过去了十年,真怀念当时的感觉啊...”
李猫阴冷的笑起来:“温良,从现在开始,我将是你遇到的所有敌人中,最可怕的一个,从今往后十年,二十年,只要你还活着,我都要让你记住我!让你时时刻刻想起来我的脸,都感到害怕!”
他说完话。
从废物的堆物里,捡起一个锋利之物,刺进了莉亚的肚子里。
一刀刺入。
拔出。
连带着鲜血。
第二刀。
拔出。
第三刀。
再拔出。
第四刀。
一刀接着一刀,越捅越快。
力量越来越大,鲜血喷溅而出,洒的到处都是/
李猫疯狂扭曲笑了起来,笑声刺耳狰狞。
“温良!记住我!记住这一幕!哈哈哈!我要让你在以后的人生里,哪怕死亡的前一刻,只要看到我,都感到恐惧!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