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更是酸溜溜的说:“这有什么稀罕的,如果让我拥有她那傲人的身姿,只怕会做得比她更好吧。”
“拉倒吧,如果你丫能够有芳儿小姐百分之一的姿色,只怕早就被那些有钱人糟塌了。”
王海眉头微皱,下面这些不着四六的议论声,无一不是在暗示丽美莎不堪回首的过去。
哼,这些家伙,就知道戴着有色眼睛看人,你们特么的为什么不想想,小莎莎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完全是身不由己的吗?更难能可贵的是,现在的她幡然悔悟,重新做人,在如此关键的时刻,挺身而出,直面她的过去,这该是一种何等的大无畏啊。
王海的双眸之中,柔情毕现,呆呆的看着丽美莎,他忽然感到她与自己是那么的亲近。
这或许就是那些小蝌蚪所带来的神奇效果吧。
“海哥,请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只要这一次能够借机击败教庭,我便立即宣布加入青云宗,嘻嘻,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丽美莎的神识,清晰的传进王海神识中。
王海竟然心中一痛,丽美莎幼年时便遭逢不幸,堕入十丈红尘,可是,当自己为她清除了信仰之力后,她终于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可见她的心志是如何的坚定!
现在,丽美莎所说,虽然难免有戏谑之嫌,但是,她对王海的爱恋之情,却是溢于言表。
不过,丽美莎的内心深处,总是有点自卑,认为她是残花败柳之身,根本配不上王海。
自从与王海分别后,丽美莎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他。
而王海在进入王宫后,却是杳如黄雀。
丽美莎无法抑制对王海的思念,这才不惜以身犯险,也要进入王宫,好好的打听一下王海的消息。
也正是这一次的王宫之行,让丽美莎获得了意外的资源。
当如鱼得水的鱼一起进入丽美莎身子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了,自己这一生,注定是王海的人了。
也正因为丽美莎吸收了如鱼得水的鱼,她的境界才会直接上升,隐隐觉得,似乎可以打开锦瑟了。
原来,这把锦瑟,正是喀梅里送给丽美莎的。
喀梅里自然知道这把锦瑟和价值,但是,他却是音律的门外汉,将之一直留在身边,也不会起到什么作用,相反的,如此的宝物,将之送给擅长韵律的芳儿小姐,说不定更能俘获她的芳心。
然而,让喀梅里想不到的是。
无论丽美莎如何的拨弄着锦瑟,却发不出一丝音响。
喀梅里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丽美莎却清楚,她天生异秉,对于音律有着与身俱来敏感。知道,这把锦瑟之所以无法激活,主要是因为她的境界太低,无法与锦瑟产生共鸣。
其后,每当夜阑更深,丽美莎总会一个人抱着锦瑟发呆。
只是,当时的她身陷信仰之力之中,根本无法与锦瑟取得感应。
而当她终于摆脱了信仰之力的桎梏之后,再看向锦瑟,仿佛与之有了心灵感应一般。
这些日子,每当她无法忍受对王海的思念之苦时,总会抱出锦瑟,一遍遍的拨弄着。
虽然锦瑟依然沉寂,但是,丽美莎那灵动的小手,却非常熟练的在弹拨着那一首,她最喜爱的歌谣——《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