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们是没见过咱村长家那块祖传的老腊肉!
这城里小妹妹也忒不会过日子了!多半是家里有矿闹的吧。
林立弯腰把这个装扮华丽的蛋糕捡起,心理上没有一点负担。
这有什么,当年困在百灵山里的时候没少从老鼠洞里掏吃的,从野狗嘴里抢肉吃也是家常便饭。
不就在垃圾桶边上捡个没开封的蛋糕嘛!
你还别说,这云大的垃圾桶还真是越看越可爱了。
垃圾桶也可以爆装备,妙啊!
这蛋糕看起来嘛……
应该是哥到云大一个星期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了。
林立提着蛋糕,哼着小曲,回到出租屋。
其实也不算出租屋,毕竟没要房租。
哲学院的一个独居的老教授,老伴失踪多年,儿女远居国外,应该是孤独得不行了。
于是传话出来,招一个房客入住,不收租,帮忙负责打扫卫生、整理花花草草即可。
条件看似诱人,但是又有几个年轻人愿意跟老头子住一起呢,而且还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子。
林立却不介意,反正打他记事以来,他就是跟一个老头子相依为命。那么多年了,突然离开这老头子一段时间,反而觉得有些不习惯了。
林立轻手轻脚地推门进屋,倒了一杯水,小心翼翼地吃起蛋糕来。
这蛋糕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吃了第一口就停不下来了,不一会儿,一个五寸大小的蛋糕就被吃个精光。
咦?这肚子怎么怪怪的。
难道这么快就有反应了……
我就说么,蛋糕不能放那么多奶油!
难怪城里的人那么多“三高”的,都只顾着嘴巴享福了,身体能不遭罪么。
林立急急忙忙闪进厕所里,努力半天,却半点动静也没。
突然……就是这么突然!
林立感觉有一股力量在拼命的往上涌,已经顶住他的喉咙了!
我去!这是什么鬼情况,下面不走改走上面了?
没门!你要是乖乖往下走便也罢了。
但是,我吃下去的东西岂有吐出来的道理,门都没有!
“快放我出去!你在干什么,耍流氓啊你,你个混蛋!”
一个稚嫩的女声在林立胸膛的位置突兀传出。
哈?什么鬼东西?
还好,还好灵怪这东西林立见多了,要不换做其他人,估计就得原地去世了。
呵呵,一个藏在蛋糕里的灵怪么?
看来老头子说得一点没错,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路边的野餐不要吃。
也不知道这蛋糕里的灵怪是善是凶,最好是凶的吧。
都整整一个星期了,哥也等得不耐烦了!早做完任务早走人。就这三千块钱的临时工,还以为我真的稀罕呢!
不过话说,这灵怪也懂羞耻么?不过,确实不能给她白看光了。
一念及此,林立的眼里闪过一抹凶光。
一言不发提起裤子,回到房间,拿过双肩包翻出一把老香灰,放在温水里化开,一饮而尽。
吃错了饭要吃泻药,那吃错了灵怪呢……
没事,一把老香灰搞定。
当然,如果觉得口味单调的话,加点鸡血也很配哦。
“大混蛋!臭不要脸的!你都喝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啊啊!”
看看!看看!
我说什么来着,效果就是好!
“混蛋、流氓”都变成“大混蛋、大流氓了”,怒气升级明显啊!
呵呵,这就受不住了?
老话讲:要想一个人灭亡,就必先让他疯狂。
你就尽情地嘶吼吧,喊破喉咙也没有人会来救你的。
“臭不要脸的,你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快把本小姐放出来!”
呵呵,时代在进步啊,现在的灵怪真是脾气越来越大了,特别是女灵怪!
“死混蛋、臭不要脸的!你才是灵怪,你全家都是灵怪!”
“竟然还敢说我脾气大,是吗!”
“那本大小姐就让你看看我的脾气到底有多大!”
“额,什么!什么鬼!”
林立的一双眼珠子都快瞪成乒乓球了。
这!这!这女灵怪怎么回事?
“你、你、你!你能知道我想的啥?”
“哼!死混蛋臭不要脸的,本大小姐才懒得知道你想的啥……”
“我只知道我现在很生气、非常的生气,本大小姐决定了,我不走了!”
“就算你现在跪下来求我三天三夜我也不走了!”
这……没想到这女灵怪听着声音嫩,竟也颇有些道行,关键是还擅长读心?
不过没关系,灵怪嘛,不管啥种类,大都本事不咋地,唬人倒是一套一套的。
念及此处,林立定了定心神,伸手准备掏出那根随身藏着的擀面杖。
“叮!恭喜宿主,系统绑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