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十七年。
初秋的洛阳本还有些暑热,可连着几场秋雨过后,天气便快速地冷了下来。
雨中的石板路上铺满了黄叶,往日热闹的街道沉寂了下来,只偶尔才有一两个撑伞的路人匆匆走过。
卫国公府,充斥着腐臭气息的阴暗地牢里。
林洛桐被绑在刑架上拷打了一整夜,脸已经肿了起来,单薄破碎的衣衫上,到处都是鞭子抽过的血痕。
依稀有声音传来,牢门洞开,刺眼的光亮令林洛桐半天都睁不开眼睛。
光影中走来的女人恍若仙子,银红的撒花烟罗长裙上,只只蝴蝶翩然欲飞。
虽然未曾见过面,可只看一眼,林洛桐就知道这一定是仙云县主王丹琴。
王皇后唯一的嫡亲侄女,卫国公府最受宠爱的嫡出姑娘,而且刚一出生就被赐了县主的封号。
这样的殊荣,在大晋是绝无仅有的。
仙云县主人如其名,她本就生的极美,又是金枝玉叶般娇养着长大的,所以还真就出落得如同落入人间的仙子一般。
不仅仅是美丽,而是一颦一笑之间都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清纯善良。
尤其是那一双总是带着笑意的凤眼,更是水润的有些过分,让人一看见就忍不住想放轻声音和动作,生怕惊扰了这落入人间的仙子。
而她林洛桐,不过是个欢场女子,说是卖艺不卖身,可终究还是最低贱不过的人。
“林洛桐,只要你肯把秦郎写的那封信交出来,我便放你一条生路,否则,你只能生不如死。”
仙云县主的声音里带着睥睨一切的霸道,和她娇若春花的外貌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
林洛桐冷笑,血水顺着嘴角缓缓流淌:
“从到这里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不可能活着离开。想要那封信,你让秦蘅自己来见我。”
“你这贱人,人尽可夫的脏东西,你也配叫秦郎的名字?”
仙云县主勃然大怒,她伸手拔下林洛桐乱发间的素银簪子,又将簪子抵在林洛桐的左脸颊上说:
“死也有不同的死法,你若肯把那封信交出来,我就给你个痛快的死法,否则你一定会后悔。”
还是要那封信,林洛桐无声地笑了,眼泪混着脸上的血水缓缓滑落。
她和秦蘅相伴多年,可秦蘅只给她写过那一封情信,她视若珍宝地带在身上。
害怕这封信被人发现会影响秦蘅的声誉,所以她亲眼看着银匠将那薄薄的一张纸封进簪子里才终于放下心来。
锋利的簪子从脸上划过,温热的血瞬间涌了出来,林洛桐默默地闭上了眼睛,再不肯说一句话。
相对于身体上的疼痛,被挚爱之人背叛的痛才是锥心蚀骨的。
从有记忆的时候开始,她就是生活在相思楼的,因为自小生的格外貌美,所以她并不用像别的被卖进花楼的女孩子一样要辛苦干活并且挨打挨骂,而是被妈妈刘氏当做宝贝一样地养了起来。
且不说吃穿用度丝毫不输洛阳城里的名门闺秀,就连教授她琴棋书画的师傅,也都是刘妈妈花了大价钱请来的名师。
十三岁生辰时,林洛桐的名字第一次被挂在了相思楼的牌子上,短短几天时间就红遍了洛阳。
人们争相传说相思楼出了一位貌若天仙的清倌人,不仅容色清绝,更弹得一手令人魂牵梦绕的好琴。
无数富家豪门的公子争相涌向相思楼,不惜一掷千金,只为了能一睹芳容。
更有不少文人雅士谱曲作词之后殷勤地送到相思楼,只为了博得美人一笑。
彼时的洛阳街头,缠绵悱恻的琴声之中,没有谁不知道相思楼住了一位色艺双绝的花魁娘子。
可没有人知道,林洛桐其实早就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她之所以愿意忍着恶心去取悦挥之不去的客人,不过是为了早日挣够赎身的银子好离开相思楼。
仙云县主足足在林洛桐脸上划了十几下,见她仍不肯开口,而且连哼都不哼一声,便猛地将手里的簪子扔在地上,然后对身边跟着的下人吩咐:
“把那几个乞丐放进来好好伺候她,记住,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让她死。”
战战兢兢的下人忙应了下来,等仙云县主带着人走远,他便赶紧弯腰将草堆里的银簪子捡起来塞进了自己的怀里。
待直起身看到满脸是血的林洛桐正冷冷地看着自己,那下人就吓得踉踉跄跄地逃了出去。
卫国公府的地牢里死过不少人,可像这个女人一样强硬的还没有第二个。
秋雨断断续续地下个不停,只是半个月的功夫,洛河的水位就涨了起来。
水牢里阴暗腥臭,林洛桐的下半身浸在肮脏不堪的水里,上半身也几乎不着寸缕。
挣扎了这些天,她已经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
密密麻麻的蚊虫落在林洛桐已经被蚕食得不成人形的上半身,她已经无力再摇头挣扎,只像死人一般地垂着头挂在木桩上。
两名家丁打扮的男子一前一后沿着湿滑的台阶走进水牢,把林洛桐从木桩上解下来后一左一右拖着往外走。
林洛桐已经轻得如同骷髅一般,所以两个男人根本不用费力气,很快就把她拖到了花园深处的凉亭外。
雨依然下着,花丛深处的凉亭还是布置得一如既往的精致舒适。
薄如蝉翼的隔蚊纱微微飘动,托腮坐在石桌旁的仙云县主伸手从玛瑙石盘子里捏了一个还挂着水珠的紫葡萄放进嘴里。
女子的手指纤细白嫩,肌肤散发的光泽比手腕上的极品血玉镯子还要更加润泽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