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虫,你没听错,我的名字确实就叫虫子。
名字是父亲给起的,他是北洋海军将领,那次海战失利后,他带着母亲安妮和我逃亡到了澳洲,便在温哲小镇上安了家,父亲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菜园,过上了最普通的菜农生活,母亲则开着一家诊所,为附近的居民诊病。父亲给我取名叫沈虫,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抛开那些曾经的雄心壮志,做一个卑微的“虫子”,了却一生吧!只是父亲忘了,虫子是菜农的冤家对头。
我从小痴迷射击和狩猎,连曾经在张之洞大人那负责调试枪械的父亲都说我有射击天赋,对于我而言,拥有一件可以射杀猎物的利器是多么爽地的一件事情。
我曾经把父亲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为我的弓箭实在找不到最合适的做弓弦的材料,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张弓让我射杀了一只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邻居找上门来,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猎。
我也曾在安妮睡觉的时候,把她的长发剪下来做弹弓皮筋,唉,女人的头发根本没有弹性,看来还是要寻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亲拿着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时,我还在不断的叹息。
后来,我带着黑人小孩子尼莫一头钻进了澳洲荒原,这里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猪,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猎枪那该是多么幸运,我和尼莫爬到一颗树上,看着树下翘首仰望的土狼,浮想联翩。
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缠着父亲去给我买一支猎枪,父亲拗不过我,只好花了五十英镑给我买了一支猎枪,从那以后,我便整天游荡在荒原上,教训那些不听话的野兽们,于是我这只虫子便成了野兽们的恶梦。
只可惜,枪虽然有了,子弹却也十分珍贵,我不得不费尽心思找到子弹,也绞尽脑汁精确计算每一颗子弹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诉我,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赐予,当格外尊重,于是我答应她每次狩猎只用一发子弹,送一头野兽去见上帝。曾经从军入伍的父亲倒是很开明,只是告诉我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没有办法的时候。
今天,父亲要往布莱登城送菜,我主动要求跟着,要帮助他做些活计,看着懂事的儿子父亲很欣慰,当然我也很欣慰,刚进城我就把他甩了,因为我的子弹不够用了,听说城里有子弹,我要去打听打听。
我从没有进过城,尽管布莱登离温哲小镇并不远。在我看来城里远没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着猎枪追逐着猎物,有时甚至一连好几天在荒原上度过,渴了就渴山泉水,饿了就烤野味,身上脏了就跳到涧中痛痛快快的洗个澡,困了就找个山洞野营,无聊了还有尼莫这个黑小子陪着聊天,何等的逍遥快活。
第一次进城我才发现自己的认识是错的。这里一切都很新鲜,商店那么多,人那么多,远比小镇热闹,只可惜我跑遍了所有的店铺询问有没有子弹,他们都无一例外的把我轰了出来。
我很奇怪,放着子弹这么好的买卖不干,干什么商店、理发店、珠宝店,当然饭店还是要开的,我狩猎来的野味绝大部分要背着安妮偷偷地卖给饭店的,要不然我哪里来的钱呢,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父亲太过小气,亲儿子都舍不得多给几个钱,还好我有尼莫这个黑人小伙伴,他有路子帮我把这些野味卖给饭店换回一些钱。
在城里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没有找到一家跟子弹沾边的店铺。华灯初上,我坐到屋顶上,不禁有些失落,但很快我便发现了新的乐趣。
城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霓虹灯闪烁,一些女郎站在街头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和过往的行人打招呼,她们可真有趣。男人们则醉熏熏的拉着这些女郎消失在街头。也有那些有钱人开着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我很羡慕,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如果我也有这么一辆汽车,那么再次狩猎会轻松许多,因为射杀袋鼠或野猪之后,我和尼莫常常要背着抬着才能把猎物运回来。
城里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栋华丽的别墅,透过窗户,我看到里面灯火通明,陈设很是讲究,睡在这样的房间一定很惬意。当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不时传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这里,我看到路边一位身穿兔子装的小美女在走着,我笑了,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服装,真有意思,两个毛茸茸地耳朵,一身白色的衣裙,一边走一边跳,她要是跑到荒原上应该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吧。
忽然,我发现两个人在兔女郎后面追了上来。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一个如同一棵高梁杆,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的腰刮折,一个如同矮冬瓜,还戴着一顶瓜皮帽,更显得他的身体圆滚滚的了,我怀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个球一样滚下去。
他们两个一起拦在兔女郎的面前。我有些诧异,难道他们要欺负这个兔女郎吗?那样我就需要出手了,父亲给我讲过《水浒》的故事,里面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么事情;后来在安妮那里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上帝一定对我很满意,因为我不止一次给上帝送去牛羊和野兽。
但今天,如果这两个人要欺负兔女郎的话,我只好替天行道,替上帝做点事情了。
高梁杆和矮冬瓜并没有对兔女郎动手动脚,似乎在不断的劝说她,但我明显看到那个小美女已经很不耐烦了,于是我拿出口袋里的弹弓,一颗铁制弹珠破空而出,风声劲疾,“当”地一声敲打在高梁杆头上,这家伙发出土狼一样的嚎叫,抱着头大叫。矮冬瓜还没有反应过来,又一颗弹珠打在他的额头,于是又一声狼嚎矮冬瓜粗糙的喉咙里发出来,仿佛杀猪一般。
两个人不明所以,抱着头东张西望,我接连又是两颗弹珠飞出,这两个家伙再也受不了了,兔子一样的撒腿就跑。
那兔女郎被突如其来的情景弄得有些奇怪,但很快就明白是有人在帮助她,她好奇地四下里张望,我把一颗弹珠射到她的脚下提醒,她辨明了方向,向我这边看了过来。我在屋顶上向她招了招手,她笑了笑,也向我招了招手,意思是叫我下去说话。
我跳下屋顶,走到她的面前,“你没事吧!”
兔女郎笑了笑,“没事呀!你是谁?”
“我姓沈,叫沈虫,虫子的虫。”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名字,我没看出你哪里像只虫子。”
“名字是我父亲给起的。他说,人生于世有时很卑微,像只虫子,所以就给我起这样一个中文名。那两个人是谁?”
“我们家的佣人。”
“啊”,我叫了一声,兔女郎奇怪的问我:“怎么了?”
“我把你们家的佣人打了!”
兔女郎满不在乎:“打了就打了,谁让他们拦着我不让我出去。”
“哦,”我应了一声,心里觉得这个女孩心真大,既然她不当回事,我也无所谓了。于是又认真地看了看她,她跟我年龄相仿,生得极是白晰,五官精巧可爱,我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看得竟有些呆了。免女郎对我的无理有些生气,把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看什么看?”
“你长的很好看,穿着这身兔子装更好看,要是跑到荒原上,你肯定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再好的猎人也舍不得开枪。”
每一个女人都喜欢听到别人的赞美,兔女郎也不例外,她眯着眼睛笑吟吟地看着我:“你嘴巴很甜呀,是不是哄骗过很多女孩子?”
“我们那里没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要是有的话?”
“要是有的话怎么样?”
“我就把她抢回家做老婆,省得我爸妈天天说我不省心,长大以后娶不到老婆。”
兔女郎咯咯一笑,“那也要人家女孩子喜欢你才行呀!”
“呵呵,要是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就先不管喜欢不喜欢了,先抢到家里然后再当佛爷供起来就行了。”
兔女郎白了我一眼,“贫嘴吧你!你刚才拿什么打得阿猫阿狗?”
“你管那两个佣人叫阿猫阿狗?”
“对呀,他们本来就叫阿猫阿狗。阿猫又矮又胖,阿狗又高又瘦。”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名字,我没看出他们哪里像一只猫或一条狗子。”
听我这样说,兔女郎有些疑惑,随即明白我在学她刚才的话,“你这只臭虫还学我说话。”她笑着嗔道。
“喂,别这样说,我叫沈虫,可不是臭虫。”
“学我说话,你就是臭虫!”兔女郎不依不饶。
“我要做也做一只毛毛虫。”
“为什么?”
“那样就可以破茧成蝶,变成一只漂亮的蝴蝶,看哪个美女就往她头上、肩上落。不过,到时很可能会落到一只兔子耳朵上。”
兔女郎知道我在拿她的兔子装调笑,“切,满嘴跑火车。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刚才拿什么打的阿猫阿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