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亦死死盯着他,眼睛里集聚着万股杀气,又有着莫名的敬意。
较矮的狼人手里还牵着一根绳子,用力一拽,从石头后面拽出一个人来,是萧瑟。
他被绑住了双手,惊恐万状,带着哭腔喊道:“公主快救我!”那场景才是真的萧瑟。
公主大吃一惊,忙道:“不要伤害他!”毕竟这是萧太后的丛侄,不能死,两家正在撮合他和自己的婚姻。要死,也不能死在自己手里。
狼人咧嘴,似乎在笑,再次比划着手势,萧瑟道:“将军,它的意思是交换。”
狼人点点头。
公主大义凛然道:“我……”说完停住了,目光落在了宋起的脸上,“我想,你比较合适。”
到了关键时刻,自然是他这个宋人做牺牲品,宋起也觉得这样比较好,便朗声道:“换我!”
说罢,他扔掉长马刀,径直走向狼人。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豁出去了!
待他走到距离狼人仅有十步开外,狼人丢开绳子,萧瑟一路连滚带爬,回到了契丹阵营,抱着一名士兵痛哭流涕。
真特么丢萧太后的人!
较矮的狼人扛起狼尸,招呼宋起一起走。
宋起回头向公主眨眨眼道:“将军,你们先回,我去去就来。”
这个时候,竟然如此从容而自信!
可公主对他是没有一点信心,依依不舍地与他挥手永别,眼眶都有些湿润了。
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宋起夹在两头巨狼之间,迅速消失在丛林中。
行进了大约两刻时间,树木越来越稀疏,积雪也越来越少,眼看就要走出密林,一条狭窄险峻的山路若隐若现,前面是绝命峡谷一线天,过了峡谷便是伯利亚冰原。
他们这是要将自己带往何处?宋起心中七上八下,前后两只巨兽如两道移动的高墙将自己围堵在中间,无处遁形,而随着离人类活动的地方越来越远,逃命的几率也越来越小,更别提窃取狼尸身上的妖丹了。
燕王说要割开妖兽的丹田去寻找妖丹,所以我太难了。
大意了,跟狼走,或许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宋起有点后悔了,下次一定耗子尾汁!
当然,如果还有下次的话。
此情此景,我想唱歌一首。
唱吗?唱啊!为自己壮行。妈妈说,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不停地唱歌,当前脑分泌足够多的多巴胺,你就会感到快乐,变得勇敢!
“两位狼妖,一首《孤勇者》送给你们,也送给我自己。”宋起清了清嗓子,简单点吧,腹腔共鸣即可,可惜自己没有练过什么修仙术,不然用点什么星辰之力,那可能就山川共鸣了。
“……他们说要带着光,驯服每一头怪兽;他们说要缝好你的伤,没有人爱小丑,为何孤独不可光荣;人只有不完美,值得歌颂……去吗?配吗?这褴褛的披风,战吗?战啊!以最卑微的梦;致那黑夜中的呜咽与怒吼,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我不就是孤勇者吗!
宋起唱得悲壮满怀、泪流满面。一开始他就把调子起得老高,到后面高潮部分只能用头腔共鸣,甚至是嘶吼。在山林遮蔽的环境下,歌声回荡在山谷中,产生了一定的共鸣效果。
真挺震撼的!
当然,这首歌唱得也卓有成效,成功地将两个狼人唱嗨了,它们捂住耳朵,停下脚步,晃动着身体,似乎要翩翩起舞,不,更准确的说是要跳迪斯科,只是它们跳舞的样子太凶了,张着血盆大嘴,发出震天响的怒吼……嗯,要是有个dj,再来点酒精,配上电子噪音,特么的,这俩狼妖指定能嗨翻全场。
不,不对,它们不是在嗨,而是发怒,只是从烦躁到生气再到暴怒之间的时间有点长。毕竟是野兽,反射弧长也可以理解的。
宋起还想继续唱,直到把它们唱得跳崖自尽或者撞山而亡,忽然发现,完犊子,声音出不来了!
妈呀,自己的小身板被那头高个狼人攥在手里,就跟个胡萝卜一样,随时可以送入口中嚼着吃,而宝贵的咽喉被人家半根手指卡住,呼吸都困难,当然唱不出来了。
但那也要唱啊,万一像《喀秋莎》那样把对方咔嚓了呢?
没有万一,狼人伸出了两个筷子长的尖牙,对准他的右肩,啃了过来。
还好,没肯掉肉,只刺入而已。但是好痛,似乎有一股暖流注入了自己体内,而自己的暖流也跑出来了,湿了衣襟。那是血!
在狼人手指放松的一刹那,宋起又来了一句:“致那黑夜中的呜咽与怒吼,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狼人实在受不了,一把丢开他,抱着头逃之夭夭。
不是,等等,副歌还没唱完……有那么难听吗?
另外一头狼人也不干了,捡起刚才为了跳舞而扔在地上的狼尸,向着一线天逃去。
“喂,哥们儿,你们不要签名吗?”
狼人回头瞪他一眼,那真是生无可恋般厌恶的表情,然后就继续往前快步跨去。
“等等!妖丹给我啊。”宋起追了过去,一路追到一线天,那是一条仅容一头狼人侧身弯腰穿行的峡谷,这个时候袭击狼人,准没跑。
狼人终于停住了,挥挥手,像撵苍蝇一样,呜呜啦啦地说着什么。
宋起不明白啥意思,便要近前交流。
狼人紧急打出了红灯停的手势,然后指了指狼尸的丹田,摇摇头,意思是没有了,又指了指宋起的胸口,意思是,在你体内了。
不会吧?
狼人点点头。
宋起猛然想起,狼人死的时候,一股灵风进入了自己的体内,难道那就是妖丹?
狼人怕宋起再追过来,干脆用狼尸堵住了一线天的通道,这招够狠,宋起无论如何是过不去了。
说实话,他也不想追,不然有失体面,你想,只有粉丝追歌手的,哪有歌手追粉丝的!
宋起转身,向西狼关跑去。
再不跑,两头狼回过神,不把自己当胡萝卜啃了才怪!
……
与此同时,耶律壮美终于相信了那个古老的传说——冰寒遮天日,狼人统雪原。
回到西狼关,壮美公主立即封锁消息,召集边境各路将军商议对策。经过紧急磋商,最后商定,边境不点烽火台,以免引起恐慌,密报传送,全边境进入高级戒备。
部署完毕,她命人备好快马,带上狼头和狼人画像,时刻准备赶往大辽国南京幽州,她要面见皇帝耶律隆和太后萧云云。
萧瑟多次催促立即启程。他一刻都不想呆在这个鬼地方,出来旅个游,算是有了戍边的经历,回到京城该提拔了。但首先要活着回去才行。
可公主迟迟不肯动身,她在等待一个人。
当晚子时,公主等的人来了。
宋起。
他风尘仆仆地来到了将军府上,公主出门迎接。
他满身是雪,面色苍白,稍显稚嫩而俊无比俏的脸上,透露着逼人的坚毅、自信和俏皮。
公主终于换成了女装,锦衣白裘,浓眉大眼,鼻梁高挺,果然是英武少女。
“我就知道你能活着回来!”公主有点小激动,将他掐起来,转小孩一样转了三圈,公主手劲儿真大啊。
宋起知道他最关心什么,便道:“惭愧,我没弄清楚狼人要带我去哪里,究竟做什么,但在翻越杀狼峰的时候,我趁机逃走。它们追了一阵,被我甩掉了,然后我就赶了回来。”
“毫发无损?”
宋起点点头。
他撒谎了,暗暗忍住肩头阵阵的疼痛,那里被狼人的毒牙刺中,但也值了,妖丹拿到手了。
公主眼睛里闪过一丝狐疑,但没再多问,只道:“甚好,速速更衣,随我去幽州。”
幽州,多年前还是汉人的城市,那就意味着,距离故土越来越近了。
五更时分,一队轻骑兵从西狼关飞出,向幽州驰去,那里面有宋起。
这一年是大宋隆盛三年。
此大宋与历史上的北宋诸多雷同,却又有不少不同。这叫平行空间或者多重宇宙。
宋起是一名普通研究员,隶属大宋最神秘的部门——异类局,专门研究异类物种,对抗暗黑世界。
三个月前,他以鹿皮商人的身份潜入西狼关,任务是探查印证狼人的信息。
狼人存在,且有组织,很强大,五百年前那条谶言,正在悄悄变成现实。
这是条激动人心而又事关国运的重磅情报。
他必须尽快回到宋国,向异类局局长燕王禀报详情。
天下将变,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