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简单?
就是时间长了点,需要十年。
民国,可是一个连年征战,兵荒马乱的年代。
这里,没有文青的浪漫。
有的,只是对生命的漠视。
军阀混战,民不聊生,
对普通人来说,能活下去都是一种奢望。
简单概括,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这是一个乱世。
不过对李盛来说,生活十年并不难。
自从得到六道轮回真诀后,
他的寿命大大提高。
十年也不是很难熬,
一股熟悉又陌生的记忆出现在李盛脑海里。
原身跟以前一样,也叫李盛。
连年大旱,又加上闹土匪,整个村子全部死光。
只有他侥幸活了下来。
走投无路下,原身只能拿着一封信,去投奔远方的亲戚。
但是因为不识字,
他也分不清方向,
迷路了好几天。
能活到现在,没碰到猛兽,也真是命大。
李盛这才注意到自己腰间鼓鼓的,
打开包裹,除了几个铜子,一些干粮,就是一封信了。
信上,全是繁体字。
而且顺序也是从右往左,从上到下。
字迹工工整整,应该出自代笔书生。
但李盛也大概可以明白。
写信的人是自己的表哥。
在信里,他说自己已经出人头地,
让李盛遇到困难时,可以去投奔他。
落款姓名叫常威。
信的地址叫任家镇。
“任家镇,这名字好熟悉啊,常威?”
李盛想了想,怎么也想不出常威的长相。
但根据前身的记忆,李盛能模糊出个大概印象。
委琐,
是第一印象。
极度的委琐,
是第二印象。
不过不论怎么回忆,
李盛都想不起他的具体长相。
不过他感觉到,
这任家镇和常威应该是关键线索。
“算了,先走出这个山窝,找个人问问路。”
想到这,
他身体前倾,
沿着小路向前飞奔。
一路上,遍地饿殍,
很多尸体甚至都没有掩盖,
就这么在路边腐烂着。
这民国,真正是一副人间惨景!
李盛倒也不惧,
走了半天也只看见几条野狗,连人影都没看到。
一直走到日上三竿,李盛才看到一个村落。
袅袅炊烟,正缓缓飘起。
有炊烟就代表有人!
李盛心里一喜,草鞋都快磨穿了,终于能看见活人了。
不由自主加快速度,等快到跟前时,李盛傻眼了。
那并不是炊烟,而是浓烟。
整个村子都被大火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几十具尸体遍布,男女老少都有,男者死状凄惨,女者衣衫不整。
甚至还能看到孩童的尸体。
显然,这一个村子的人都被屠杀,时间并不久。
李盛皱起眉头,大声喊道:“还有活着的人吗?”
“呜呜!”
像是听到李盛的声音,
一间没烧着的房门忽然打开,
从里面跑出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
踉踉跄跄的向李盛跑来。
少女梨花带雨,长发散乱,
上衣领口被解开了两个。
“小娘子,哪里跑!”
身后,跟着两个一脸凶相的汉子。
手持带血的钢刀,证明他们不是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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