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机会交给命运是世界上最不靠谱,但却是最有意思的决定。或许是因为蛇妖一心向善,身上那点儿妖气早已被灵性替换,这只恼人的兔子精竟然没能够看出来治鸟的目前的本体,一个劲儿地穷追不舍。
在分头逃窜的两组人中,一边是带着“残”的两个成年人,一边是推着轮椅的两个细皮嫩肉少年郎,傻子才去吃皮糙肉厚的。
“我们应该分开了。”治鸟说着,感觉到了自己演技爆发的时候,“你们带着我只会影响速度。”他演戏其实只是为了给澹程看,了尘当然明白治鸟的意思,蛇对兔子,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接收到治鸟的眼神暗示,了尘自然会给予配合:“他说得对,听说这些妖怪都喜欢吃活的,我们分开跑,越活泼,说不定妖怪会先盯上我们。这样一来,治鸟也能过逃过一劫。”他变了,他撒谎了。
虽然不是真得撒谎,每一句话都没有什么毛病,但了尘知道,他是为了帮治鸟转移注意力,胡编乱造了这些假知识。
“你都说了‘听说’,道听途说的话怎么可以相信?”澹程乜斜他一眼,心里早就不喜欢这个秃头和尚,也不知道治鸟怎么想的,竟然把这种人当做朋友。他显然是以为,了尘说这些话,是在放弃治鸟的生命,这让他无法接受,也激得他逞英雄的心思暴涨。
“确实有这种说法,”关系到他以后完美化形的事情,治鸟当然要好好配合,“藏经阁里收集了不少闲谈别册,我记得其中有一章专门讲过的,说是妖精对死去的猎物就像是对待山川石河,反正都一动不动没有反抗能力,不如去多抓几个活蹦乱跳的。”
“你说真得?”即便是治鸟此刻说了,澹程听着也很有几分道理,依旧不愿意相信。他觉得治鸟是自己放弃了自己,做好为他们牺牲的打算。
终归是他带着治鸟上山,一切责任也该由他来担当!
身后兔妖越来越近了。
兔子本就是以“速度”出名的动物,平日里小一点点,看上去安全无害,就是个只会吃胡萝卜的小萌物。然而实际上,按照动物的爆发力和弹跳力,兔子绝对可以占有一席之地。
何况这还是一只,被妖化加持过的兔子。
跟妖怪比速度就是一种自虐行为:“澹程,妖怪是否会追逐活物我们不确定,它选择追逐后又会追逐谁我们也不确定,没有可以自责的地方,这是我们最公平的抉择,将一切交给命运吧。”治鸟握住澹程的手,凝视着他,似乎是某种诀别。
似乎大家都是平等的,澹程心中仍旧有着对未知之物的恐惧,那道巨大的烟灰色身影,如同一种魔咒追随在几人身后。
或许有机会,他们都活下来呢?
澹程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因为两人的连番规劝已经开始动摇,最终做出最艰难的抉择:“那我们分开。”说着,将治鸟推到密林掩映着的草丛里,“别出声,保护好自己。”
然后扭过头,朝着怪物大吼:“有本事就来追我呀!”他一开始看过了,一个和尚、一个腿伤,澹程觉得自己应该才是最活泼的那一个。后来一同爬山,才知道这条道路,小和尚自己不知道一天要走多少遍,从前早起习武时,更是背着水桶爬上爬下。
澹程怕死,也怕治鸟出事。
说来可耻,他希望死的人,是那个和尚。
某一瞬间,澹程理解了父亲做生意时总提到的人心之恶,他以为自己可以避免,却发现自己也是避无可避:请让那个讨厌的和尚出事吧,这样他们就都安全了。
就像在行进列车的铁轨两边绑上活人,如果可以决定生死,澹程正是希望自己更熟悉的人活下来,而不是相对比较陌生的那个。
这是人之常情不是吗?
澹程这样安慰着自己,同时又让自己背上枷锁,仿佛真得亲手害死了谁。只是他忘了,选择权永远不在他的手上。
他大叫一会儿,闭上嘴,朝着某一个方向手脚并用地逃跑。
身边逐渐只剩下他一个人,听到四周只有树叶沙沙作响,澹程茫然意识到,自己或许是成功逃出来。劫后余生的感觉并不愉快,他想起来自己的才交到的好朋友:不能这样,他们是朋友,他应该为自己方才想过的可怕念头忏悔。
不,他应该全力救下他们。
正在澹程沉浸在思绪中不可自拔,一声尖利的嚎叫冲破云霄,直直钻进他的脑子里,仿佛整个大脑,都被那强大的音波切出一道口子。
他以为自己会因此鲜血直流,伸手去摸,却什么伤口都没有摸到。
那声凄惨的嚎叫过后,森林里平静下来。
澹程深呼吸一口气:“没事了,你可以,你应该回去看看。”如此劝导自己,一边朝着来时的方向一路狂奔,他希望妖怪的嚎叫是因为死亡,而不是遇上开心的事情才嚎叫。
兔妖嚎叫自然是意味着死亡,同时也意味着,治鸟的双腿有着落了。总是盯着自己圆圆长长的尾巴,他都无比怀疑自己会不会再也变不回去人身。
蛇妖装久了,现在治鸟是真得快忘记路是怎么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