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中的枫城灯火通明,蓝黑色的夜空被涂抹上了一层与它并不相符的绯色,如一个初学化妆的人,为了美丽,不惜将各色化妆品涂抹在脸上一样。
一辆红色的保时捷在车流如梭的马路上疾驰,所过之处,吸引了无数行人的视线。车窗大开,一个长发飘飘的美女在驾驶位上姿态翩然,引起人们众多遐思。伶兰馨毫不介意路上无聊之人冲着她吹出的口哨和叫嚷,以及人们纷纷向她投来的带着渴望羡慕嫉妒的目光。
尽管回国后,伶佑邦一再提醒她做人要低调,她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她不明白为什么要低调,她又没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有钱为什么不能炫耀,开辆好车就要被调查,吃顿好饭就会被举报?真是笑话,不过是一群仇富之人的龌龊心理作祟罢了。
老爷子的假低调,她是瞧不上的,挣钱不就是为了花吗,守着一堆钱不去消费,挣钱做什么?这些年她在女人的必需品和非必需品上所花的钱不计其数,看到房子被东西填满,她觉得整个人都充实起来了。有钱人的快乐也许很庸俗,但钱能买到一切的满足感,真的很让人痴迷。
算起来,她已七八年没去过枫阑郡了,最后一次去枫阑郡,还是因为袁娜——伶万舟母亲——的葬礼。
这个在伶兰馨心中狐狸精一样的女人,不仅从她母亲身边抢走了父亲,还让自己的儿子剥夺了本该属于她的父爱。她恨这对母子,更恨那个抛弃了她和母亲的男人——伶佑邦。
伶兰馨曾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这些伤害过她的人。袁娜的离世,让她欢心大悦,只可惜她的母亲没有福气看到这一幕,当看到伶万舟半死不活地赖在家里,伶佑邦恨铁不成钢地直摇头时,她只有一个感觉,大仇得报。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起,她就厌倦了国内的一切,远赴美国去学习时装设计。父亲的资助,不仅让她学业有成,还助她在美国开了家服装公司。不知道是不是遗传了父亲经商基因的缘故,她的生意从开张就顺风顺水,看着她设计的衣服在市场上持续走俏,那种喜悦是任何事情都不能比的。
她原本是不打算再回国的,那里有她的事业,有她的房子,更重要的是,那里有她不能被任何人替代的位置。但是因为一个人,她不能不回。
枫阑郡位于枫城的西南,依山傍水,是个环境优雅远离市区的休闲好去处。枫阑郡是伶佑邦一生中很值得炫耀的成绩之一,是由他名下的伶氏集团,用了四年时间,斥巨资于2005年建成的一片别墅群。
早年间这里曾是一片农庄,某天这里迎来了一对游山玩水的情侣。男的一眼就相中了这里,他不懂堪舆学,也不会看风水,但是这里环境的优美,地理位置的奇特,让他一下子就嗅到了这里面蕴含的商机。
当时的他还只是一个小生意人,尽管理想远大,现实却禁锢住了他想在这里大有作为的手脚。他当时暗下决心,有朝一日一定要在这里实现雄心抱负。
没错,这个年轻人就是后来的伶佑邦。当他拿到这片地区的土地开发权时,他觉得自己像做梦一样。那是让很多人铭记的一天,有人因为不得不背井离乡而悲泣,有人却因抱负即将实现而欢喜。
曾被用作农田和居住的地方,被一栋栋精美的别墅给取代了。曾经的原住民,全都被赶走了,一批新的居民踏上了这片土地。
从房子挂牌出售的那天开始,伶佑邦就有了新的身份——房产商。
在名气还没大到有人愿意为他出传记时,伶佑邦会不厌其烦地对身边人讲述别墅建造过程中的坎坷。那些听起来并不怎么惊险的事迹,只有一个作用——凸显伶佑邦胸有韬略行事果决。讲述的最后,伶佑邦总会这样提醒他的两个孩子,不管做什么,眼光要独到,有双能发现财富的眼睛,比只会干活的手强百倍。
顺着别墅区里的柏油路一路蜿蜒而行,就来到了位于半山腰位置的一幢与其他别墅样式稍有不同的独栋别墅,这是伶佑邦专为家人修建的。别墅掩映在一片郁郁葱葱中,门口两边的马路上种植了法桐、银杏、柿子树,别墅的围墙是用一片密不透风的一人多高的竹林围成的,在竹叶的掩映中可以瞥见金属的围栏在里面闪着寒光。
伶兰馨把车停在别墅的地下停车场里,顺着楼梯缓缓走入那个让她生畏又厌恶的房子里。
不到七点,伶万舟也驱车赶到了枫阑郡,刚进入停车场,就看到了那辆惹眼的红色保时捷,不用说,伶兰馨的大小姐手笔还真是让人叹服。
从车里下来,伶万舟顺着螺旋形的楼梯刚走到一层门口,还未推门而入,就听见伶兰馨的声音在客厅内响起:“陈妈,你这莲子羹也太热了,是想烫死我吗?”
“对不起,大小姐。”陈妈苍老的声音怯懦地响起。
“真是越老越没用,连个汤羹都做不好。”伶兰馨气急败坏地骂道。
伶万舟推门走了进去,与他相对的陈妈一眼就看见了他,胖乎乎的脸上立刻荡起春风般的笑容,冲他打招呼道:“小……”舟字尚未出口,意识到伶兰馨在场,接着改口道,“少爷,您到了。”
“陈妈,还是称呼我小舟吧,不然咱们都别扭。”伶万舟绕过陈妈和茶几,坐在了伶兰馨斜对面的单人沙发上,见陈妈低着头认错的模样,说道,“陈妈,你先下去吧,有事儿再叫你。”
陈妈感激地看了看他,又看了一眼臭着脸的伶兰馨,转身离开了客厅。
伶兰馨看也不看伶万舟,眼睛望着茶几上的水果,嘲讽地说道:“这个家的佣人还真是好福气,一被训就有人出面。”
“你得承认,也是有人把他们当人看的。”伶万舟靠在皮沙发的靠背上,环视着这个几无变化的房间,慢条斯理地说道。
三组红棕色的皮质沙发,中间是一张黑色的木质长方形茶几,茶几边缘配有錾金雕刻的纹饰。茶几上方是一盏金黄色的水晶吊灯,吊灯的灯托里仿佛蜿蜒着伸出12支胳膊似的支架,每个支架上托着一个圆形托盘,托盘的上面是一支蜡烛,这些蜡烛的火焰便是发着灯光的灯泡。在与长沙发相近地客厅角落里,摆着一盆已经一人高的发财竹,每一株都有人的手指头粗细,尖形的叶子被擦洗得干干净净,在灯光下反着莹莹的光。
长沙发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台七十多寸的液晶电视,在电视下面的红木矮柜上,放着一对插着塑胶花的jdz花瓶。在长沙发后面是两个定制的明清古典式样的置物架,架上摆满了伶佑邦几十年来遍地搜罗来的古董,有明朝的黄铜熏炉,有宋代定窑的红釉花瓶,均窑的葫芦瓶,乾隆年间的珐琅描金六方瓶以及珐琅描金四方瓷器……
伶佑邦喜好古董,更爱收集古董,客厅陈列的不过是他诸多收藏中不太起眼的小收藏品,真正值钱的都在他二楼的藏书室里放着,那里面光收藏品摆满了两面墙的柜子,他轻易不将它们示人,就连自己的儿女,未经他的允许也不能轻易进入。
“嗬,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的假惺惺还是让人看了恶心。”伶兰馨将滑落到胸前的亚麻色卷发捋到耳后,翘着二郎腿瞟了一眼伶万舟道。
伶万舟打量了一下伶兰馨,几年的时间,她比出国前看起来成熟了,眼风凌厉了许多,染过的长发披散着,一身浅咖色的休闲套装,短到腰腹部的外套,里面是一件闪着亮银色的上衣,束脚长裤,搭配一双米色高跟鞋,她浑身上下散发着从美国带来的自由气息。
“你好像,除了刻薄劲儿大有长进外,也更不讨人喜欢了。”伶万舟不客气地回道。
“让讨厌的人喜欢?sorry,我可没那么善良,”伶兰馨冷笑一声,“我更喜欢看见他们被气死。”
“看来,除了血液有一部分一样外,我们总算还能有点儿共识。”伶万舟嘲讽地说道。
“真是意外啊,没想到回国一趟,还能见到活着的你。”伶兰馨用手指卷着发尾,嬉笑的语气,眼睛里却是毫无笑意。
“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国外那么危险,你不是也照样活着回来了嘛。”
“你见识少,也不算是大错,国外没什么危险的,毕竟没讨厌的人。”
“因为有讨厌的人,就动不动出国,这样的见识,在我看来,也没什么好炫耀的。”
伶兰馨见自己说不过他,只能恶狠狠地瞪了他两眼。
“你们都来了。”站在书房门口的伶佑邦声音不高却很威严地朝他们招呼道,紧接着他说道,“陈妈,开饭。”
“爸。”两人赶紧站起身,面朝伶佑邦,态度恭敬地说道。
厨房那边紧接着传来细碎的脚步声,看来陈妈一直等待着伶佑邦随时开饭的命令。
饭桌是直径两米的花梨木圆桌,可以同时容纳十个人一起吃饭,上下两层的构造,可转动的圆桌上是一幅三英战吕布的木刻画,桌子的边缘布满了装饰的蝙蝠纹。
与圆桌配套的是十张质地沉重,同样布满花纹的花梨木直背椅,从这个定制的餐桌来到这个家里后,它就得到了无数人的恭维与赞赏。伶佑邦对这个作品同样充满了得意,一听见有人恭维,必定会将自己花了多少钱从哪里买来的正宗花梨木,又怎么费了心力请专门的雕刻艺人来完成上面的雕饰。总之,这张圆桌为他挣足了吹嘘的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