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至臣带着那缕毛发一个人走到了屈同街。自从这边出了事了之后,街道都冷清了许多,以前路边小摊大家都是凌晨干到晚上。现在不到正午都没人敢出来摆摊了,用老话来说,太阳底下没私事,老天爷能看的一清二楚。
空气中稀稀落落还飘散着一股腥臭的气味,当然了,一般人都是闻不到的,要不然这一片估计早就没人住了。张至臣早年的生活并不干净,他生在清朝末年,本来就是大乱的年代,很多人都吃不上饭,死于饥荒。清朝晚年,许多高官都知道自己死期将至了,纷纷开始花重金搞一些古董来陪葬。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人都选择了铤而走险走上盗墓的路子。张至臣和他父亲等人就是一份子。
常年的地下经历,他很清楚这种气味代表着什么。这是一种尸臭,而且是很老的尸。张至臣感到很不解,普通的尸根本不可能在地面上生存,更别说入室杀人这种事情发生了。这件事的不靠谱程度简直和老蒋投奔新党一般。
说句题外话,张至臣的鼻子天生便和正常人的构造不同,他的嗅觉至少比正常人强了5倍以上,用科学术语来说就是,他的嗅觉感官细胞比普通人多得多。早年间张至臣在在民间盗墓组织还留传着一个关于他的称号:狗娃子
最终,张至臣在一条漆黑的巷子口停下了脚步。天色已经亮了起来,但是却还是没有照射到这条巷子。透过巷子里看去,是真的伸手不见五指,更何况在这种天色的加成下,是真的两眼一抹黑。张至臣又在巷子口闻了闻,果然这里的腥臭味最浓烈。他环视了一下四周,便静悄悄的走进了巷子里。
如果说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是什么,那么莫过于人对于未知的恐惧了。
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下,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出现心跳加速的情况。张至臣干地下的行当这么多年也不例外。他摘下了黑色皮手套放在大衣的口袋里,用右手抵着墙壁慢慢的走着,他极力的克制自己的心跳,怕的就是因为心跳加速的声音而错过什么关键的声音。慢慢地,张至臣的双眼便适应了黑暗,也能看清楚一些东西了。
忽然,他听到巷子的深处好像传来了什么细微的声音,张至臣反应迅速,立刻蹲下来靠在了墙根上。他屏住了自己的呼吸,静静的等待着那个东西的到来。片刻,他的面前有一阵轻风吹过,伴随着的还有着剧烈的喘息声,不过他却归然不动。紧随其后的,又有一阵风吹过,不过这次的风非常的猛烈,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阵风中夹杂着一股浓烈的腥臭味:这就是那个东西的气味!张至臣反应迅速,双腿弹地起身立刻向前扑了过去——他狠狠地扑倒了那个东西。但是那东西奔跑的速度太大,张至臣和它一起摔了个人仰马翻。张至臣在地上打了两个滚之后就单手撑地强迫自己停了下来,他半蹲着身子,抬起头看着不远处的那个东西,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个庞然大物。
冷汗已经挂在了他的额头上。
那东西被张至臣扑倒了之后,怒吼着迅速从地面上站了起来,他发怒地嘶吼着,声音如同洪雷一般贯彻耳膜,一声又一声,仿佛是要将一切都要撕裂。
”你妈的,我这是惹了个什么东西。“
话音刚落,张至臣就看到那个东西以极高的速度向他冲了过来,甚至于比刚才的速度还要快!张至臣瞳孔微缩,试着捕捉它的动作。听起来很简单,但如果你是名拳击手的话,就知道捕捉对手的出拳动作到底有多么困难了。拳坛上也只有阿里和泰森能够做到准备的躲避对手的拳头同时予以反击了。突然,那怪物猛地往前一扑,张至臣身体迅速做出反应,向左边一闪身,躲过了这次攻击。同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抬腿出脚,抽在了那东西的身上。不过,他这一脚像是踢到了铁板上。很显然,他这一脚对那怪物几乎没有造成伤害。
张至臣感觉情况有些不对劲,立刻向后闪身移开了好几个身位。他对这个怪物没有任何的认知,这个东西与他以往下地见过的任何活尸之类的都不一样,他从来没有见过地面上生存的尸。因此他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就刚才那一脚,张至臣有绝对的把握可以把一个普通人给打成重伤,甚至可以内脏出血。但打到那个怪物身上,他感觉像是踢到了一块钢板。这种感觉是他从未有过的。
那怪物一击没有得手后,愈发的狂暴起来。还没等张至臣站稳,那怪物便又一次冲了上来。张至臣心中暗暗骂娘,但也只能迎面而上。他知道一味的躲闪想凭借着身体的灵活性去杀了那怪物基本上不可能。并且他也没有足够的自信认为他的体力要比那个怪物强,因此他必须找到那怪物的弱点。
张至臣的目光最终锁定了三个部位:后颈,裆部,还有后脑勺。
他摸准了怪物冲过来的时机,突然向一侧助跑起来,等到那怪物冲过来的时候,踩着墙壁然后一个后空翻骑在了怪物的脖颈上,同时腰腹瞬间发力,意图扭断那怪物的脖子。不过很明显,他没有做到。那怪物的脖子就像是钢索一般坚硬。那怪物嘶吼了一声便伸手想去抓张至臣,但是还是晚了一步。
张至臣在发现尝试失败后便立马从怪物身上滚落了下来。张至臣落地的一瞬间又向后打了几个滚迅速拉开了距离。至于裆部,他并不觉得从地下出来的东西能有个小金箍棒,干脆直接放弃了这个位置。于是他最后把目光锁定在了后脑勺,后脑勺这一块,一直是大部分脊椎动物的致命弱点。
超高的脑力消耗和体力损失让张至臣逐渐感觉到了体能的衰退,他明白再这样久久没有进展,只会让局面对他越来越不利。所以他打算赌一把———赌怪物的弱点就是后脑勺。
张至臣从身上的大衣处摸出来一把浑体通黑的匕首来,这把匕首在黑暗中散发出一股冰冷的杀气。黑金匕首在手,张至臣的底气瞬间提升了不少。说起来这个匕首,是几年前张至臣在古玩市场从一个高人那里换来的。那高人一身麻衣,样貌清秀消瘦。高人告诉他,这个匕首以后会有大用途。
张至臣快速俯身然后迅速蹬地,以极高的速度向怪物冲了过去,在大概还有几米左右的样子,他突然脱下大衣像怪物丢去,那怪物瞬间将他的大衣给撕成了两半,而它抬眼看去,张至臣已经冲到了他的眼前,随后张至臣以一种极其灵活的身法顺着怪物的身体向上攀爬,那怪物东窜西跳,爪牙乱舞,可无论如何都碰不到张至臣。
张至臣大吼一声,将那把通黑的匕首狠狠地插入了那怪物的后脑勺上,那怪物吃痛,大吼一声,立马向后伸去抓住了张至臣,然后猛地把张至臣往地面上摔去。张至臣反应已经很快了,但还是被那个怪物找打了机会儿。张至臣像是炮弹一般被狠狠地砸在了地面上。他感觉到身体像是被一匹脱缰的野马冲倒一般,五脏六腑都在疯狂地撞击着身体。张至臣想要起身,但是身体却是有些不听命令。他只能静静地听着周围的动静——那怪物已经没有了声音。
张至臣努力的把头歪向了怪物那一边,随后哇的一声吐出了一大口鲜血。万幸,那怪物已经没了动静,刚才那下应该是垂死挣扎了。他松了一口气,虽然代价有点大,但还好解决了这个怪物。身体的剧痛让张至臣的身上冒出了大量的冷汗。片刻之后,张至臣强忍着疼痛站了起来。他慢慢的走到那个怪物旁边,踢了两脚,果然已经死了。张至臣忍着痛,呲牙咧嘴地缓缓弯下腰,捡起来被撕成两半的大衣。
突然身后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原来一直有个人在观战。
“你能教我身手吗?”
张至臣向后看去,他看到了一个衣着破烂的七八岁的小男孩,小男孩手里还抱着一个依旧在襁褓之中的婴儿。
“为什么?”
那小男孩眼神非常的有神,说道,“我想保护好我弟弟。”
原来,那个东西一直在追这两个孩子。不过张至臣也是非常疑惑,一个7,8岁的孩子怎么能在那个怪物的追击下活下去,他对这个孩子来了兴致。
”你叫什么?“
”杨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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