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上猫这种动物。以前也不讨厌,只是没感觉,说不上喜欢。
我一直记得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那是在丽江,我躺在沙发上,懒洋洋地翻着一本杂志。那只懒洋洋的猫从我身边经过,我没在意。我已经习惯了在这家客栈里,我们互不干涉,保持着人与猫不同物种之间的距离。
可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那只猫不知是那根筋搭错了,它竟然轻轻一跃,跳上了沙发。那沙发并不大,只容得下我一个人的身躯。
我以为它要与我抢地盘,将沙发划为它的势力范围。平时没看出来啊,这还是一只有野心的猫。我想我是拥有高度文明的人类,怎么能跟低等物种争抢,那就让给它吧。正当我起身,打算留下一个偌大的沙发给它盘踞时,接下来的一幕让我震惊了:它又跳了一下,这一次是跳到了我横陈的玉体上。”
“我了个去!还玉体?真会用词!”
“别打岔!”林风白了向阳一眼,继续说道,“然后,它做了一个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的疯狂举动。它踩在我的身上,迈着轻柔而稳健的脚步,从我的小腿处一步步地,踏着我粗壮的大腿、柔软的小腹、平坦的胸膛,一直向我的头部进发。
它的爪子踩在我身上,给我唯一的感觉是柔软,这让我并不恐惧,相反还有一丝温暖和舒服。它的每一脚踩在我的身上,就像雨点落在我的心湖上,荡起一圈圈涟漪。”
“你这是写诗呢?”
“我说得都是真的,我的心在那一刻被它的爪子触动了,暖暖地,柔柔地,像是掉进了温泉里。”
“又开始做梦了,你这是得了单身综合症!”
林风并不理会向阳的嘲讽:“它在我的胸前停了下来,然后收起爪子,蜷缩在我的胸窝上。在这个薄凉的世界上,我很少有过这种温暖的体验,我的心就在那个下午被这只猫彻底征服了。我甚至想上厕所都要忍着,为了不打扰它的美梦。你知道吗?猫也是会做梦的。
从那以后,这只猫就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不久后,我们甚至开始了‘同居’生活。”
“同居?”
“是的,同居。你知道吗?我睡觉的时候,喜欢关着门,这样才觉得安全,才能睡得踏实。可是,有一次我发现,那只猫半夜里会踩着轻盈地脚步,来到我的房间,跳到我的床上陪我一块睡。从那以后,我每天晚上都会给门留一条缝。经常在我睡眼朦胧时,它悄无声息地从门缝里钻进来,跳到我的床上,或伏在我的脚下,或趴在我的枕边,响着轻轻的呼噜声,陪我入睡。”
“这就是你说的同居?你管这叫同居!”
“这不算吗?”
“好吧,算,算!你继续说。”
“后来发生了更有趣的一件事。有一天早上,我还在迷迷糊糊中,猫已经起床了,它在我的脸上蹭来蹭去。我慵懒地享受着它的热情,突然一个湿乎乎的东西贴到了我的脸上,随着一股带着潮湿的温热,我的脸被轻轻地刮到了。你知道吗?那只猫竟然在舔我的脸!而且有几次舔到了我的嘴唇。你说这算不算是猫给我的吻呢?”
“嗯,算。这不会是你的初吻吧?”向阳的语气中充满了鄙夷。
“都说丽江是艳遇之城,还真是。”
“你这也叫艳遇?算了,你继续。”
“我后来还查过资料,如果一只猫肯舔你,那你一定要珍惜,因为猫是不会轻易舔人的。能被一只猫舔,说明它对你是百分百的信任。
我和猫过起了一段幸福而美好的日子。但幸福总是短暂的。我最终还是要离开那座小城,离开那家客栈,离开那只猫。
我去了大理,在那里找了一份工作。有一次我路过丽江,还特意去了那家客栈,客栈没有什么变化,可是那只猫却不见了。客栈的主人说,有一次它晚上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你是说你也失恋了?这人和猫也叫能失恋?你安慰我也不用这样吧?”向阳气得瞪圆了眼睛。
“你别老打岔,听我说完。后来,有一天,一个同事上班的时候带来了一只猫。”
“你们单位还可以带着猫上班?”
“我们那是一家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机构,带动物来办公室很正常啊。听同事说,这只小猫是她房东的,主人不怎么管它,整天把它关在笼子里。她看不下去,就给房东说带来办公室养。房东懒得照顾猫,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我们机构都是一群热爱动物的小伙伴,这只小猫很是可爱,又很黏人。大家都视这只小猫为掌上明珠,给它起名‘小珠’,后来不出所料的,叫成了‘小猪’。
我在办公室呆的时间比较长,给了小猪更多黏我的机会。但是繁忙的工作让我对它也没多加理会。直到有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办公室加班时,它跳上我的膝盖,我下意识地身子后仰了一下,它竟然把我的上半身当成了一个小山坡,然后沿着这个坡爬到我的胸前,接着伸出那毛茸茸地小脑袋,不停地在我的下巴处拱来拱去。这让我又想起在丽江的那个下午,而这一次对我的冲击更强烈一些。那一夜,这个小家伙彻底打动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