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方景是打算见一见那木的,但最后还是改变了主意。
对于北辽王这个俘虏来说,方景是打心底里没什么兴趣,要不是方景想研究研究他是怎么把北辽给弄亡国的,恐怕连想见他的想法都不会有。
但冷静下来之后,方景想明白了,北辽亡国了是因为忽烈死了,跟那木没什么关系啊!
别说今天俘虏的是那木,就是那金、那火、那水,他也是一样的。
所以,方景就对这个那木没什么兴趣见面了。
一道圣旨从宫中传了出来,直接送去了刑部和礼部的手中。
这道圣旨落在刑部尚书毋碧的手中时,他可是着实被吓了一跳。
陛下说的很明白,要刑部按照大契律法,从严审判北辽王那木。
而陛下给礼部尚书的诏书中则是写了,要他辅助刑部,对这场审判在程序上要附和礼法。
两位尚书大人,全都惊呆了。
一国之君啊!
就算是敌国的君主,那也是一国之君啊!
在礼法之上,国君可是最为神圣的。
刑部来审判一国之君,那是从来都没有过先例的。
对于这种亡国之君的审判和处置,向来都是由陛下圣决的。
不管是哪朝哪代,从来也没有过臣子审判君主的道理啊!
但方景的旨意上写的也很明确了,要让那木清楚的知道,他自己都犯了哪些个罪过,要让他在接受审判之后心服口服。
在刑部和礼部两位尚书看来,陛下这或许就是在彰显大国风范吧。
可这样的事情,还是把两位尚书大人给愁坏了。
这可要如何审判才好?
刑部尚书毋碧,他虽然也是个大儒,但刑部上上下下都深受着刑名家的影响。
在刑部的体系中,刑名家自成一派,主张的也都是按照大契律法来直接审判。
他们依据的是刑名家的经典,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那若是按照这个推论的话,北辽王犯了王法,自然是要和那些个普通民众一样,接受刑部的审判。
这一点倒是无可厚非。
只是,北辽王所犯下的罪状,都有什么呢?
这就不要太清楚了!
觊觎、不臣、谋逆、杀生、劫掠……
这些个罪状当中,最轻的都是个死罪。
刑部尚书毋碧都想好了,到时候就直接给他来个数罪并罚,判处凌迟之后五马分尸便是了。
但随着问题又来了。
有另外的一批臣子,他们提出了异议。
既然陛下都发话了,要让刑部来审理那木,所以这绝对不能是简单的光是审判就完事了吧?
既然陛下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处理那木,那多少也是要走一下程序的啊。
这些官员很是积极的表示,需要严格的调查和取证,要给北辽王一些发言的机会。
在那些个罪名被确立下来之前,谁都不能做有罪的推定。
他们的意思刑部也是觉得应该,毕竟这种审判亡国君主的事情,不是天天都有的。
就像是猫抓耗子一样,总应该在弄死他之前先玩一玩。
但这样做的话,问题也随之而来了。
刑部要是想给那木把所有的罪状都罗列出来,然后在一个一个的去定罪,这可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操作了。
这绝对是一项相当庞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