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特时不时的抚摸着我的手,像是能传给我一些温暖。
那一对曾经带给无数人欢笑与梦想的夫妻终于沉眠于地下,人群散去,那个少年还是倔强的在墓碑前。
我想上前给他一个拥抱,一个在几天前我本应该给他的一个拥抱。
我想上前给他一个安慰,一个在我肚子里酝酿了好几天的安慰。
但还没等我走过去告诉我的偶像,一个健壮高大的身影就搂住了那个在雨中单薄的少年。
那是布鲁斯·韦恩。
“你愿意被我收养吗?”
高大的男人这么问这个少年。
雨声愈发大了起来,我看见那只被淋湿羽毛的知更鸟躲进了布鲁斯的怀里,他哭出声来。
我停止了上前的脚步,雨幕把我和这对新生成的父子远远隔开,他们之间所弥漫的气息冰冷而又哀伤,就像雨中的哥谭。
母亲还没有松开我的手,她的手温暖而又阔大,包裹着我。
我想我不能给迪克比布鲁斯更好的安慰了,他们俩在一起像两只舔舐伤口动物。
自从那次雨天送葬之后,韦恩正式宣布他们收养了理查德·格雷森,虽然有些人嘀嘀咕咕里面肯定有什么肮脏的交易,但见识过那个雨天相依偎的两人的我知道,他们为彼此筑起了巢。
先来一句老套的:时光如水,日月如梭。
咳咳,总之,我,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已经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了。
精通包括最难的普通话在内的6种语言,通读过上千本藏书,事实上已经拿到过两个博士学位的我要去上小学了。
说真的,这是在我失去我心爱的爱豆飞翔小鸟格雷森后听到的最差的一个消息。
倒也不是说不排斥上幼儿园的我会应付不来小学,但是并且可以随时请假的幼稚园生活,小学生所受到的制约就大了许多——估计肯定不能在课堂上看《波罗大侦探》了。
德雷克是一个颇为富裕的家庭,我去的也是整个哥谭最好的私立小学,成为了一个穿着短裤和白袜子的小学生。父亲在我上学前还抱着我说:“提宝,我和你妈妈也上的都是哥谭小学呢。”
我暗自在他怀里翻了个白眼,这不是废话,爹你这家业小时候除非在大都会上学不然肯定是上哥谭小学啊。却又听他说:“这么多年来,学校的校服还是没有变,哦,我记得我和你布鲁斯叔叔以前还有过穿这件校服的合照,还被我珍藏在保险柜里呢。”
啊,穿着短裤和大白袜的布鲁斯叔叔啊。
等一下,爸,你为什么会珍藏这种照片?
我妈头上是不是有人空投绿灯戒指?
你问我什么是绿灯戒指?
隐约记得好像是“爱是一道光”什么的吧。
好吧好吧,现在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阿美莉卡小学生,胸前没有红领巾飞扬,但《星光灿烂的旗帜》已然在我耳边鸣响。
只要我默念“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哥谭市的子弹就打不到我。
开玩笑的,主要功劳还是我爹花钱买的安保。
进入小学生活的我发现小学果然同样无聊,过高的知识水平让我在小学生里鹤立鸡群,我有点理解以前陪伴我晚安的睡前读物里的福尔摩斯先生看世界的感觉了,boring,boring,boring。
而在这期间,大概是福尔摩斯保佑,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都市传说。
坊间传闻,在哥谭夜色里,有一个蝙蝠怪物出没。有人说在黑暗降临的哥谭,有一个身上长着蝙蝠翅膀的怪物在夜晚巡逻,他殴打警局,他殴打罪犯,他暴力,他血腥——他是哥谭的暗夜骑士,守卫着夜晚的安宁;他是哥谭的蝙蝠怪物,打碎了夜晚的秩序。
Batmonster!
听着像不像裂口女?像不像贞子传说?
还是个小学生的我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什么长着翅膀的怪物,就像当年天真幼稚的我也不相信世界上有外星人,有活了5000年的女神,火星上的人皮肤是绿色的。
与身边人群格格不入的无聊,最终诱使我去做一个小小的福尔摩斯,用我睿智的脑袋瓜儿去揭开这个暗夜怪物的真相。
你说这个世界没有福尔摩斯这本书?
这不重要。
波罗大侦探也差不多。
重点是侦探。
作者有话要说:
蝙蝠侠一开始是个搞笑侦探漫画呢哈哈!老爷那兄贵一样的肌肉完全没有他睿智的脑袋瓜吸引我。
我口水擦好了,我没说谎。
提姆小可爱是官方钦定的最具有侦探才能的罗宾,世界第二侦探,也是心中充满光明的乐观孩子。
所以侦探(zuosi)是从小就有的设定,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