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奇了怪难道这小丫头改邪归正要么就是她没开这保险柜可看她做贼心虚的样子又不像呀”金长根摸着下巴,有些想不明白。
既然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反正这钱也没少一分。
回过神,金长根就开始准备今天要做的事情。
原来金长根听说宋志超要离开锦山郡,回去汉城的时候,就寻思着要找些什么礼物送给宋会长。
毕竟自己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地位,全拜宋志超所赐,作为属下当然要一尽地主之谊,搞些好东西送给主子。
说到送礼,金长根倒也是个有眼色的人,知道像宋志超那种身份的大人物,送一般的金银财宝估计人家连正眼都不会瞧。
有钱人嘛,最不缺的就是这些。
那么就要送一些有意义的东西。
送什么呢
人参之类的也太俗了,毕竟这里可是人参之乡,满大街都是高丽参。
送“千年人参”吧,这玩意虽然有些价值,却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别的不说,据金长根所知,那姜东虎被抄家的时候,这种所谓的“百年人参”“千年人参”就抄出好多根。
另外,在这里所谓的“百年人参”和“千年人参”其实都是有水分的。
基本上五六十年的都能称作“百年人参”;而年份过百的当然就直接升级成了“千年人参”。
之所以这样做,一来是为了好卖,二来是为了夸大这里的人参档次人参之乡嘛,要是没些高档货,那就说不过去了。
可是这些玩意拿给明眼人一看就能分辨出真假。
可以说水分太大,被识破了反倒不美。
思前想后,最后金长根一咬牙,也不打算藏私了,准备把自己家族祖传炮制的“万年人参酒”贡献出来,送给宋会长做礼物。
说起这坛子宝贝参酒,金长根还真有些舍不得。
这可是祖传的宝贝,从金长根爷爷的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每次金长根饮用的时候也是一小口一小口嘬着喝,从不敢大口去喝,珍贵的很。
可以说,这坛子酒绝对是千金不换,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
金长根为了感谢宋会长的提拔,更为了取得宋会长的信任,这才咬牙,准备把这所剩无几一丁点美酒呈递上去,送给宋志超做礼物。
心疼啊
肉疼啊
金长根抱起坛子晃了晃。
还有一丁点。
越少越珍贵。
忍着心疼,金长根掏出一个小酒瓶,然后把坛子里剩下的参酒一股脑装进小酒瓶内。
望着淡白色的酒液,金长根喉咙滚动了一下,吞口唾沫,这才有些舍不得地揣进怀里。
“好了,就这样了。”金长根正要起身,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对啊,这酒的颜色”
他忙又把小酒瓶掏出来,仔细一看、
果然,颜色不对
记得不错,这参酒的颜色可是金黄金黄的,很是好看,可是现在怎么白得冒泡
不对劲儿
金长根猛地打开瓶口,然后饮了一小口。
“呃我呸”一口喷出。
这分明是水嘛
谁给我兑水了
金长根再仔细一想,明白了。
转头怒吼“金喜云你死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