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出来,可能会吓到阮余笙。
“刚才我哥跟我说清明回家的事。”阮余笙对他心底的想法丝毫未察,径自交代之后的事,“我们上午去看你母亲和郑爷爷,下午我一个人回B市,你要是无聊了,可以去找苏恒,他放假还留在学校。”
“不用,我在家等你。”
“这么乖?”阮余笙挑眉,“行,那你和梦梦一起看家吧。”
“奖励。”
“嗯?”
秦骜摊开一只手:“看家的奖励。”
阮余笙被他的孩子气逗笑了:“这还没到放假呢,我从家里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不用。”秦骜俯身,轻轻咬了一下她的耳朵,低声缓缓地说,“现在就可以预付。”
阮余笙身上如过电一般,一阵酥麻感随着对方每一次吐气而侵袭全身,她撑着对方的胸膛,说出来的话毫无底气:“‘那个’已经用完了……”
谁料秦骜说:“我买了新的。”
“?!”
明明不久前还分不清“那个”和口香糖,但现
在男人对此已经很熟悉了。
这个熟悉是指实践层面。
阮余笙微微睁大了双眼,“你……”
秦骜的脸上露出可以称得上是微笑的神情,语气依然那么淡定:“有备无患。”
阮余笙愣了下,随即扑上去咬了他的肩膀一口,恨恨道:“我看我是养虎为患!”
秦骜托着她的臀部,轻而易举地将她整个人以吊着自己身上的姿势抱了起来。他将额头与阮余笙的额头相抵,一双黑眸直望进对方内心的柔情:“是老师教的好。”
阮余笙听到这个称呼,脸都红了:“你是不是又跟着苏恒看什么东西了!”
“没有。”秦骜歪头吻了她一下,“我只是觉得这样的话你可能会害羞。”
阮余笙:“……”
太坏了!
原来觉醒后的秦骜,是这么“坏心眼”!
阮余笙决定夺回主导权,她捧着男生的脸,狠狠吻了下去,终究是凭经验与技巧略胜一筹,但显然她已经不能像最初那样游刃有余。
一番深吻后,秦骜居然还稳当当地维持着抱她的姿势,只是一双黑眸愈发幽深。
阮余笙舔了舔嘴唇。
这个人学习和进步的速度简直跟飞升一样,半个月抵她四五年,以至于她在那方面的优势已经没有那么明显,时不时反而会被带着节奏走。
不过她也很享受就是了。
……
清明这一天,A市天气正好,天空湛蓝如洗,微风中弥漫着对故人的追思。
阮余笙已经知道秦骜的母亲叫做秦眠,是一个画家,沈明游家里现在还保存着她生前的画室。
秦眠原本也出身豪门,养尊处优,但家道中落破产,这也是沈明游家里反对这桩婚事的最大原因。
听说沈明游偏执到把秦眠的骨灰在家里放了两三年,才终于在众人的劝说下让秦眠入土为安。
选的墓园是A市所属公墓里最高档的那一块,普通人要想葬进这里,摇一辈子的号都买不到。
秦骜知道秦眠的墓地位置,每年这时候和秦眠忌日时郑烨都会带他来扫墓,但每次都必须在时间上和沈明游错开。
——因为沈明游并不想有人打扰自己和秦眠宝贵的相处时间。
秦骜牵着阮余笙走过一段又一段的石阶,越过山下紧密
排列的墓地,穿过一棵棵笔挺的柏树,走到了山坡上间隔距离明显比山下宽阔不少的高价区。
然后,两人脚步皆是一滞。
只见沈明游身穿一身黑色西装,半跪在秦眠墓前,正细心地擦拭着碑上的灰尘,脚边放着一束鲜红的玫瑰,和墓园到处都是白菊的景象格格不入。
他身边没有跟任何人,头发和西装上沾了些纸钱燃烧后飘出来的灰烬。
那一瞬间,阮余笙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可怜。
也是这一幕,让她突然发觉沈明游和秦骜还是相像的。
虽然眉眼五官都不大能看得出血缘关系,但是此刻沈明游的侧影,不知道为什么,和秦骜重叠上了。
秦骜拉了下她,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过去。
阮余笙了然,本来她就想的是不要撞见沈明游,所以向秦骜问了每年沈明游来扫墓的大概时段,才发现原来沈明游每次来看秦眠都是固定的,凌晨就出发,待到10点左右回去工作,换秦骜过来。
没想到这次都过10点了,他还在。
虽然两人无心打扰,但不知道是不是有父子之间的心灵感应,沈明游这时侧过头,正好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两人。
阮余笙以为他会不悦或者继续把他们当空气,但不料沈明游转身对着秦眠的照片说了些什么后,就站了起来,一脸冷淡地看向他们。
“走吧。”秦骜从小看沈明游的眼色长到大,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嗯,好。”阮余笙将他的手握得更紧了些。
两人走近秦眠的墓,阮余笙有礼貌地打招呼:“沈先生。”
秦骜跟着道:“爸。”
沈明游没有回应,只是看着他们手中拎着的纸钱蜡烛,冷冷地说了一句:“少烧点,她不喜欢闻这个味道。”
阮余笙看了眼墓前的铜盆,心说你自己不还是烧了。
大概是虽然明知秦眠不喜,但还是听信了迷信的说法,想要秦眠在另一个世界也能不愁吃穿吧。
要真是这样,那这个男人在某种意义上还挺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