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他呢,我说我叫杨小布。我觉得我的真名有点难听,而刚好第一次见面又非常喜欢他,所以就用了自以为很好听的小名,我叫杨小布。你们可以脑补我当时的傻瓜样,等我讲完他一点没有要理我的意思,然后不留面子的笑出声来吧。
2013年9月,大学刚刚开学,我是先在贴吧认识了他的室友,突然某天军训完,一个也是刚认识的女生过生日,买了蛋糕邀请大家一起吃,最后聚会的地点选择了狗都可以随便进的男生宿舍,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陈浩月。等生日仪式完毕,热心的我完全不知道当天金牛座的爱情运势是五颗星,不然我肯定后悔没有去微博跟爱豆表白。拿着切好的蛋糕来到了陈浩月的身边。我很礼貌地把蛋糕递到他的电脑桌前,他也很礼貌地看也不看一眼就拒绝了我。
他当时在打游戏,玩的英雄联盟,没有吃我的蛋糕。不过和他一起玩的室友吃了,我还是很欣慰。看着陈浩月黑不溜秋的脸,以及盯着电脑出神的眼睛,我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心动了。怎么说呢,就像想吃火锅,所以就去吃了那样,一点儿也不意外。为了能跟这个成功引起我注意的男孩子多说几句话,我也是煞费苦心,各种找借口逗留,最后实在忍不住,怕有了这次没下次,本着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原则,不知羞耻的对陈浩月说:“我们加个qq吧。”
说话当时,他没有打游戏了,qq的页面就挂在电脑桌面上,我想他要是不同意,我就把他推开,直接用他的qq加我。这也是为什么我没说加微信,因为我不知道他的手机在哪里,更不知道他设的锁怎么解。在他很不情愿的瞬间,我当机立断把他的鼠标拿过来,三分钟不到就成了他的好友,以至于后面我无数次的在朋友面前吹捧自己当时的死皮赖脸。
我有一个不是特别诚实的地方,喜欢跟陌生人,也可以说是这辈子只见一次面的人叙述另外一个狗血的版本——我是在食堂,正吃着难以下咽的饭菜,抬头的某个瞬间看见了陈浩月,就歇斯底里的,无法自拔的喜欢上了他,然后故意把剩下的饭菜弄到他身上,才有了后来,接近他,成为他女朋友的机会。
因为我本就是对他一见钟情,所以我想用一个更大胆的故事去惊喜别人,更多的是想惊喜我自己,不知悔改的感慨一下自己的自私。但其实这个故事多说几遍,就会觉得特别土,我现在已经不说了。大家有兴趣也可以试一试。
等回了自己寝室,我彻底把内心的狂喜释放出来,也非常理智的给他发了第一条qq消息。我说要改备注,才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陈浩月,这名字简直不要太好听了。明明刚刚才认识,却好像在一起很久了,这种感觉你们有过吗?
后来,我总是用我浴血奋战得来的爱情果实,告诫我的朋友们,一见钟情很可靠,毕竟一见钟不了情的人,就不会有第二次见面的欲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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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今天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