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它们的出现可是把达尔克给狠狠地吓了一跳。
在填饱肚子方面,白狼一族是典型的机会主义者,凡是地上跑的,不论新鲜与否,就没有它们不吃的。
至于为什么没把达尔克下肚,它们自己也挺疑惑的。
这就仿佛,达尔克身上自带着一种神奇的光环,他的声音、体液的味道甚至是吐气,他所有的一举一动都有一种让魔物迷上的魔力。
那晚,白狼们将昏迷不醒的达尔克带回去跟兽群里的大伙交流意见的时候,大伙都发表了相同的看法:越看着达尔克就越是感到亲切,就好像,达尔克天生是它们的一员。
交换意见后,按照森林的传统惯例,大伙决定把达尔克暂时安置在杂物堆上。
说起杂物堆,那是历代被兽群杀死或是赶跑的偷猎者们留下的物品,大伙也懒得琢磨这些东西具体有什么用处,就胡乱地把它们堆在一块。
至于能吃的,好吃的,哪能活到第二天,早被兽群瓜分完了。
……
让魔物迷上的能力?
难怪那只笨狗谁也不黏,尽来黏我了。
这个能力,未来应该会对我大有助益,甚至成为我的独门利器。
达尔克将有用的信息暗暗记在心里。
……
最后一个族群,是战斗力最为惊人的驼鹿一族。
与狼族相反,雄鹿们喜欢单独行动,巨大的体型和有力的鹿角让这些家伙成为肉食者们最不愿意招惹的存在。
成年驼鹿体长近三米,肩高甚至比野猪王还要高上几分。
与体型相匹配的,则是那惊人的食量,它们的一天不是在吃饭,就是在去吃饭的路上。
这些看似憨厚的家伙,实际上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出现一只极具攻击性的个体,那也正是驼鹿中实力最强的存在,我们姑且把它称作头鹿。
头鹿,非常的显眼,达尔克在三三两两的驼鹿中间一眼就看到了那对大得夸张的标志性鹿角。
这届的头鹿,与往届不同,它虽然非常的好斗,胜负欲也极强,却不是那种见谁顶谁的狠茬子。
实际上,它就是一个角比较大的憨憨罢了,见了达尔克,它立马热情地迎了上来。
年轻朝气的头鹿,昂起头,开始向达尔克和小蜘蛛展示起脖子上那条由蛛网编成的围巾。
洁白的围巾,恰好挡住了驼鹿特有的颔囊,看它得意的神情,似乎对这个饰品是相当满意。
大概是蜘蛛一族从过往的游人身上学到的工艺吧。
小蜘蛛看见围巾,也是兴奋地手舞足蹈,两爪比划着,夸赞起头鹿的时髦。
小蜘蛛,你真有眼光,头鹿更加臭美起来。
也难怪,蜘蛛一族是这里的团宠。
如果头鹿是一个人,怕不是会围着小蜘蛛一顿亲。
一圈逛下来,达尔克在森林里又结识了很多有趣的新伙伴。
虽然一直由小蜘蛛担当翻译官,但随着达尔克对兽群的了解逐渐加深,他也慢慢能从野兽的叫声和动作中分析出一些东西来,可能这就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吧。
说来也怪,达尔克站在兽群中间,竟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外人,这种感觉,简直就像是回到了家一般。
可以说,前世的三姑六婆都没有林里的大伙来得亲近。
“小蜘蛛,我们去跟猪老大问个好吧,毕竟,它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转得久了,算算时间,野猪王也该用餐完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