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上海一位小学生在语文考试题目“如果你是孔融,你会怎么做?”中回答“我不会让梨”,被老师判错,由此引出了一场“让梨/不让梨”的争论。这个事情说明了许多问题,其中之一是,新一代的独立性显著增强,他们有主见,敢置疑。其中之二,多元的时代对教育和文化领域的古为今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我们得承认这道题的出和判的确不当。既然问“你会怎么做?”就应该允许不同回答。假如只有一式答案,那么问题就该改为:“我们该怎么做?”
其次,我们得重新检讨和认识孔融让梨这个典故。这个故事其实并不如一般人所说的是属于儒家的“孝悌”之举。人们之所以会那么想是因为三字经的诠释:“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三字经的诠释是有偏颇的,因为假如按照孝悌理论,孔融该吃较大的,而不是最小的,因为他底下还有弟弟。孝悌伦理是一种匡囿,匡囿总是限制甚至扼杀人性的。孔融让梨的行为并不是因为被迫得遵守什么清规戒律,让梨是他自觉自愿的。也因此它实质上是一种良善的人性体现,是值得弘扬的。
问题在于,假如僵化甚至错误认识这个典故,把它当作是一种应该的行为模式来教育下一代,那就大大减少了这个故事的人性蕴含,并且在今天也是很难行得通的。曾经有作者撰文反映海外中文学校教孔融让梨时的尴尬,因为美国的孩子们讲究并信服的是法则,而不是应该不应该。近期的“我不会让梨”事件说明僵化及扼杀人性的教学对中国孩子也行不通。
孔融让梨不是消极的孝悌和应该,而是对兄弟的自愿谦让。假如我们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那么这个故事包含的实际上是一种有意识的、自觉自愿利他的态度和精神。这是孔融让梨故事最积极最光辉的地方。假如我们能够看到这一点,那么孔融让梨和妨碍人的个性发展、妨碍个人的自由意志等等有什么关系呢?让梨本身就是孔融一个出色的个性闪现。
利他和个人自由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这两者互不矛盾的基础,就在于人们超越道德来认识利他,在于人们意识到利他不是道德枷锁,而是一种净化升华了的善良人性,一种爱的精神境界。人作为有强烈自我中心意识的群体动物,个人自由和利他精神是两个互相制衡的力量。人的自我中心意识是人的第一意识,也就是人之初的意识。基于这样的人性现实,强调利他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利他精神和行为作为对一己的超越,作为一种爱的实践,对人心的感动和对社会和谐发展的意义永远大于利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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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世界日报》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