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笑一会儿,倪冰砚又忍不住捧着那两颗海螺珠,咨询他的意见。
“你觉得这俩可以做个什么造型的东西?”
“那看你想要什么风格了。要是可爱风,可以做个小动物,椭圆的当身子,圆的当脑袋,要是优雅风,可以镶嵌花朵型胸针,我看个头不小,项链、戒面貌似也可以,不想经常佩戴,只想收藏,做成一顶皇冠,偶尔走红毯戴一戴,也会好看。”
倪冰砚被他说得很心动,把珠子捏在手里,在床上滚了好几圈,才恋恋不舍的跟他说了拜拜。
哪怕心情比较亢奋,生物钟在那摆着,她还是十一点不到,就撑不住眼皮,直接睡了过去。
却不知剧组所在的小镇上,此时正在发生一件非常暴力的事情。
“我听说,你对我妹妹,很有想法?”
西蒙·史密斯在酒馆喝得醉醺醺的,勉强吃了份意面,就回到住所,澡都没洗,就直接躺到了床上。
半夜尿急,正准备起床嘘嘘,就见床前站着个男人。
月光透过窗户照到他身上,西蒙·史密斯看得十分清楚,他背上背着一把黑漆漆的长刀。
除了刀刃儿是白的,就只有手柄是暗红的。
是华国人很喜欢的红木。
他长得不算特别高大,但很结实,面容普通,五官却带着明显的南美特征。
以西蒙的识人水平,立刻判断出来,这是一个混血儿。
“你妹妹?谁?”
能被他看上的无不是绝色,一般人不配他入眼。
这么平凡的人,能有什么好看的妹妹?
如今的大佬都喜欢纯天然,整容脸他可看不上。
来人自说自话,根本不搭理他。
直接扔下一句“记住,离倪冰砚远一点,她不是你能得罪的人”,就反手抽出长刀,对着他的右腿,一刀砍了下去。
“啊!!!!”
一声痛呼,惊醒无数邻居,但这人一点也不惊慌。
用西蒙的衣服擦干了血,直接把刀入鞘。
“哦,对了,你可以叫我‘孤狼’,我的朋友们都喜欢这样叫我。你要是记不住的话,我不介意让你住在南非的儿子再转达一遍。”
西蒙痛得快要晕厥,听到这个代号,却忍不住瞪大了眼睛!又听他说起自己藏起来的儿子,当下咬着牙,连想要说几句狠话都不敢。
直到他背着长刀,从窗户一跃而下,西蒙才哆哆嗦嗦的掏出手机联系医生。
却是不敢对自己遇袭之事多谈,只说自己不小心砍伤了自己。
好不容易折腾到医院,又忍着剧痛做好手术,回到病房已是晨光熹微。
麻药劲儿还没过,也顾不得医生说的要多休息,见病房不再有外人,立刻掏出手机联系自己的“好朋友”。
“唔,被孤狼一刀砍断了右腿?”
那边的人睡意正浓,却是一下惊醒:“你做什么事得罪他了?”
西蒙脑子都痛得迟钝了,好半晌才明白他的意思。
“你这是……不打算管我?!”
“shit!你给我惹了大麻烦!”
扔下这么一句,对面竟是直接挂了电话,只留西蒙·史密斯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