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菜刀、杀猪刀等都属于管制刀具,特别是在古代,寸铁为兵,菜刀等刀具受到严格管控,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实名制,都要登记在册,平常如无特殊情况,是不允许携带刀具上街的。
这一次,是屠夫们自备刀具,所以官府就顺理成章地要求屠夫们把随身携带的刀具统一留在球场,等待明日领用。
屠夫们走后,刘崇龟暗中掉包,用涉案的杀猪刀随机替换下一把相似的刀。
次日,屠夫们再次聚集,领回自己的刀。到最后,只有一个屠夫空着手,而领用处也只剩下那把作案工具。
官员问他为何不领回自己的刀,屠夫回答说这把不是他的刀。如刚才所讲,在那个年代,菜刀、杀猪刀等受严格管控,实名制,虽无编号、二维码溯源,但每个人都认识自己的刀具。
官员假装不知道,便问屠夫,“哦,可能是有人拿错了……那你看这把刀应该是谁的呢?”
屠夫取来仔细观看,“我看着像那个某某某的。”
于是官府立即火速赶赴某某某家,发现某某某家里已经是人去楼空,经走访周围群众,得知此人于案发后就人间蒸发。
某某某具备重大作案嫌疑!
可问题又来了,此人早就畏罪潜逃,如何将其捉拿归案?
刘崇龟在死囚牢中选出一位与富二代年纪相貌相仿的死囚,公开宣判:本案是富二代见色起意,奸淫未遂从而杀人害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本案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故不待秋后问斩,即日斩立决!
当天下午就要在闹市街区斩首示众。围观群众人山人海,其中就有犯罪嫌疑人某某某的亲属,他们早已被夹杂在人群中的便衣警察盯防布控。
“凶手”被斩首,官府宣布结案。
两天后,某某某终于现身,刚一回家,就被捉拿归案。经审讯,某某某交代了犯罪的全部经过。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在某个熙熙攘攘的热闹码头,英俊潇洒、出手阔绰的富二代与年轻貌美、妖娆招展的受害女子邂逅,二人眉目传情,郎有情、妾有意。于是富二代与女子约定,今晚就来女子家中私会,释放一下青春的荷尔蒙。
那一夜,月黑风高。女子半开屋门,等待如意情郎。忽然间,一个人影鬼鬼祟祟地溜进屋子。女子满心欢喜,热情洋溢地扑上前,一把搂住那个人影。
无巧不成书,这人影就是犯罪分子——屠夫某某某。他见黑夜中有房门半开,便想顺手牵羊,入室盗窃,没想到刚一进门,就被人当场“捉拿”。
做贼心虚,慌乱中,某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杀猪刀将女子捅伤,随后丢下凶器,逃之夭夭。女子则倒在血泊中,当场死亡。
过了一会儿,富二代如约而至,他刚一进门,就踩到了地上湿滑的鲜血,并摔倒在血泊中。起初,富二代还以为是水,可手感湿滑而粘稠,隐隐一股血腥味,惊讶之余,又触摸到了地上的尸体,顿时慌得手忙脚乱,连滚带爬地逃离现场,直接跑回码头、连夜开船逃跑,等天亮时,已经驶出一百余里。
最后,杀人凶手屠夫某某某,依法判处死刑;富二代,夜入民宅,犯“通奸罪”,依法仗打板子若干,随后当庭释放。
这个案子被古今多部书籍收录。郭德纲老师长篇单口相声《善恶图》中有个清朝末年县官审案的桥段,与之极为类似,不知是历史的巧合还是艺术的加工借鉴。除此之外,很多关于办案的评书、单口相声中,都有类似的桥段,足见“刘崇龟换刀”在历史中的地位。
除此之外,刘崇龟还是一位书法家、画家,擅长花鸟画,尤其擅长画荔枝(岭南节度使不是白当的)。
《全唐诗》中收录了他的一首诗:
“碧幢仁施合洪钧,
桂树林前倍得春。
莫恋此时好风景,
磻溪不是钓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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