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玉米杆吗?小子,你这么瘦是怎么通过体检混进来的?你能扛的动人吗?」豪尔中士毫不客气的道。
「当然,中士,像你这样的,我能扛两个。」林风盯着豪尔的眼睛道。
「哦,是吗?你叫什么名字,要知道在我面前吹牛可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豪尔中士对林风道。
「我当然知道,中士,如果你准备好了的话,我可以向你演示一下。」林风对于这个所谓的中士并没有什么敬畏之心,要不是为了完成任务,他才不想理会这个更年期呢。
「哈哈哈,你们都听到了吧,这个玉米杆要给我演示呢,好,玉米杆,我就给你这个机会,你要是能把我和你旁边的这个小胖子一起扛起来,你就不会受到惩罚,否则,你和这个营帐里面的所有人都要受到惩罚。」豪尔道。
林风听了微微一笑,然后慢慢的抓向了豪尔和小胖子诺兰的腰带,接着一手一个将他们两个直接举过了头顶,还当着众人的面转了一圈才将他们放下。
「豪尔中士,我的演示完了。」林风笑着道。
「很好,玉米杆,你刚刚告诉我你叫什么来着?」豪尔中士强装镇定,对林风道。
「我叫戴斯蒙德·多斯,不过您也可以叫我的外号,疯子。中士。」林风大声道。
「很好,疯子,希望在接下来的训练中你也能这么厉害。」
豪尔中士说完便向众人喊道,
「所有人都出去,外面集合!」
然后就是一系列的军训就此开始了,各种训练对于林风来说完全提不起兴趣来,任何训练都是第一,轻轻松松,豪尔中士见林风如此生勐,也没法找理由来惩罚他,看起来还有些欣赏他,偶尔会表扬一下林风。
训练间隙,林风靠在训练场边的大树上休息,来这里已经一个月了,他有些想念美丽的多萝西女士了,想念她柔软的唇,想念她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于是从空间里面取出多萝西的照片盯着照片发呆,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这么喜欢一个人。
「这就是你的妞吗?疯子?」那个叫史密提的蠢蛋走过来抢走了多萝西的照片。
「是的,下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林风没有发飙,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和大家的关系也都不错,只要不是太过分的举动,他都不会生气,他只是在史密提不注意的时候,将照片收进空间然后再次拿在了自己的手中。
「哇偶,疯子,没想到你还会变魔术,我都没看到你走过来,你是怎么做到的。」史密提被林风刚刚的骚操作给震惊了。
「魔术的秘密是不能告诉别人的,不然就不灵了,小时候你妈妈难道没有告诉你吗?」林风笑道。
「好吧,那疯子,我们可以去参加你的婚礼吗?我也想见一见新娘子,刚刚虽然只是瞟了一眼,我就发现新娘子可真漂亮啊。」史密提现在跟林风说话很注意分寸,再混不吝的人在林风面前都会变得彬彬有礼。
….
「当然可以,我会在我们第一次休假的时候结婚,我就不邀请其他人了,你要是想有个伴儿,可以叫其他人来,不过我想他们大都没有那个时间,毕竟第一次休假,大家都想和家人团聚呢。」林风道。
「好啊,我去叫酋长和好来坞他们,相信他们会很乐意参加你的婚礼。」蠢蛋史密提站起身去找其他几个人去了,这个蠢蛋的外号,本来是原剧中的,但是林风来了以后,并没有发生那些情节,但是他蠢蛋的外号还是没能逃脱。
过了一会儿,豪尔中士朝着林风走了过来,对着他笑道,
「疯子,听说你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你可要想清楚啊,女人会让你变成软脚虾,别到时候
上了战场连枪都提不起来了。」
「中士,就算我一夜十次,第二天依然可以单手干翻你,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有时间的话可以去参加我的婚礼。」林风顺便邀请了豪尔中士。
「好的,我会去的。说实话,你是我见过综合素质最厉害的士兵,我现在依然无法想象你这么瘦弱的身体里面是怎么蕴含那么强大的力量的,以后要是上了战场只要不死那绝对会是战斗英雄。」豪尔中士走过来坐在了林风的身边。
别看豪尔中士和林风这么亲近,那是因为林风的能力完全折服了他,其他人则是对他又敬畏又害怕,动不动的就要被他惩罚,要么去洗厕所,要么去拉练,所有人对他都敬而远之。
「豪尔中士,那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是不能杀人的,我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教义上说我是不能杀人的,我只能是一位医务兵,要是没有威胁到我生命的情况发生,我想直到我退伍,我都不可能杀一个人。」林风道。
「哈哈,没关系,我看的出来,你是一个天生的战士,到了战场上就由不得你了,像你说的那种情况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我想你见到小鬼子的时候,还没等他们打你,你就已经忍不住要开枪了。」豪尔中士完全不在乎林风的话,反而一脸肯定的道。
这话说的林风有些郁闷,自己当然不是什么基督教徒,自己杀的人都已经数也数不清了,就算是杀人最多的军人都没有他杀的多,杀气和煞气似乎已经融入他的血液了,举手投足之间就会有表现,被豪尔中士看出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到时候再说吧,反正我母亲,一位超级虔诚的基督徒,是不允许我杀人的,要是我真的杀了人,我就告诉她,是你逼我的,我可是个好人。」林风笑道。
......
总体来说,林风的军营生活还是非常舒心的,就连他的臭袜子都有人抢着洗,托厕所或者是在厨房帮忙,自己都完全不用动手,那些见识过林风强悍的人就抢着干了,尤其是曾经被他吓唬过的那个诺兰,老是喜欢围着他转,各种活抢着干,是林风的头号小弟。
「老大,我能去参加你的婚礼吗?」诺兰帮林风把衣服收回来叠整齐,放在床上,然后对林风道。
「可以啊,你可是我在军营里最好的朋友了。」林风感觉这个小胖子也是个有意思的人,或许他有那什么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自从被林风教训之后就一直喜欢跟在林风后面跑腿。
又度过了悠闲的一个月,终于到了放假的时候,作为新人王,林风的假期当然是第一个被批准的,然后他就带着十几个要跟他回家参加婚礼的人一起坐车朝着教堂而去,多萝西已经穿着婚纱在教堂等着了,他之前就接到了多萝西的来信,说她已经将所有事都安排好了,只等他回去就原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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