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军们在城内这两日宣扬的,自然是李忘忧教给苏长卿的话。
他当时满脑子都是如何忽悠城内百姓,却被天上的阳光刺痛了眼睛。
以手遮阴时,李忘忧的脑海里冷不丁的蹦出一段话来。
“四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这是资治通鉴之中记载,关于贞观四年大唐发生日食一事。
甲子朔便是四月一号,后世的愚人节。
李忘忧问清纨绔们,当日是贞观四年三月二十七号后,立即想到了利用日食,装神弄鬼,忽悠城内上万百姓。
日食,在后世即便是小学生,也能说清楚其原理。
但在华夏,自古便是不祥之兆。
通常情况下,人们都将日食称为天狗食日,“日”代表天帝,皇帝是天之子。如果出现日食,就是妖孽侵犯皇帝统治的凶兆。
日食不仅是不吉利,而且是大不吉利。
其实不仅华夏如此,在天文学尚未完善的时代,世界各国对于日食的态度,都大抵相差不大。
所以,当日食发生时,这些事情便会被郑重其事的记载在史书之中。
李忘忧回忆起史书记载,贞观四年四月一号要发生日食,便立刻想到凭借这次日食,来解决城内尸体火化的困难。
既然百姓愚昧,一味宣传却也未必有效,而且时不我待,这种时候,利用日食捏造出一个“疫鬼吞日”的说法来吓唬吓唬他们,就是最有效的办法了。
李忘忧不仅打算吓唬鄢陵县百姓,他还立即写了奏章,让快马送去郑州,呈给一直驻留在郑州行在,观望许州疫情的李二知晓。
他同样在奏章之中,将三日后将要发生日食一事,归结到“疫鬼吞日”一事上。
李忘忧给李二写这封奏章,自然是为了给自己预先铺垫,免得将来朝堂之上,那些闲得蛋疼的御史又拿自己焚毁尸体一事来弹劾他。
同时,李忘忧这也是在给李二解围。
毕竟唐时日食乃是不详之兆,而且通常会归结为皇帝失德,奸党当道。
李忘忧提前三日,给李二送去奏章,言明这乃是许州疫祟,自然也避免了日后群臣的非议。
毕竟虽然李二与李忘忧这叔侄两人,借着做出“黄金失窃案”这个局,狠狠的坑了一把世家门阀,将王仁佑、郑元寿等人都扫出了朝堂,但世家的势力在朝中却依旧不可小觑。
这种麻烦,能免则免。
何况李二除了很固执想要将长乐嫁给他这件事外,对于李忘忧真心不薄,故而李忘忧也是投桃报李,没有忘了回馈自己这个叔叔。
不过李忘忧这份奏章,送到郑州去,却也引出不小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