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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番外五(1 / 2)

穿成白月光[穿书] 罄靥 2664 字 2020-06-16

其实明予安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去过最远的地方只是山脚下的城镇,最多购置些东西就会回来。

至于太远的地方,当真是没去过。

以前明予安记得,阿九还小的时候,总是什么事儿都依赖着他。

然而如今一晃,明予安发现好像已经反过来了。

出了门两眼一摸瞎,只能靠着阿九带路,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

明予安其实并不喜欢依赖别人。

以前在现实的时候,虽然生活只能算得上勉强自理,但好歹手中的资产能让明予安有些底气。

但是现在不一样,什么都没有。

尤其是出了山,连路都不认,明予安其实心里一直有种不安。

不过还好阿九考虑的比较周到,从步入天庭前面的集市开始,就一直拉紧明予安的手,从来没有松开过半分。

“师父,再往前一直走就能到天庭的地界,我来过一次看过,那儿环境不错。适合静养,而且有挺多医术高超的人士,先前师父不是总是觉得身后疼,无法入眠吗?说不定换个环境,找个好一点医师就有所改变。”

这哪儿是能治得好的。

明予安只是笑了笑,没顺着他的话接下去。

“阿九,既然以后去当差,总归得有个像样一点儿的名字。”明予安想了想,最终还是把瞒了这么多年的事实说了出来,“其实阿九这个名字是我以前养的一只猫的。和你一样,也是白色的,不过最后跟别的小公猫跑了……”

阿九:“……”

不过说来豹子也算猫,就是体型差距有点儿大。

但是在不知其情的情况下用了别人的名字,阿九总觉得自己有点儿像那个替代品。

“师父以前养的猫……”

“别想太多,就是只猫。不会化形,只会一天天惹祸,打翻东西,把墨汁弄得哪儿都是,晚上也不睡,就会叫唤。相比之下你都显得乖巧了不少。”

明予安其实当时怎么把阿九抱到动物医院的明予安已经忘了。

反正这么多年记得的版本一直都是阿九和别的猫跑了,而不是某一天突然躺在房间的某个角落不会动了。

“就叫九重罢。”明予安思量了一会儿,“既然心有大志,有个寓意相符的名字,也算是一点儿微不足道的祝福。”

阿九点了点头。

横竖师父说什么就是什么。

而且阿九这个名字,也的确有些过于简陋,不登大雅之堂。

其实随着九重迁徙过来之后,和以前的生活差别并不大。

依旧是一处竹林小院,院前有个池塘,里面长满了莲花荷叶,还有几条个头不小的锦鲤。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天庭只有昼没有夜,无论何时天都是亮着,只有偶尔遇见阴雨天气,才会稍稍黯淡一些。

每日也依旧是看看书,或是哪会儿兴致上来画上两笔。

从现实带来的那些病痛不算特别碍事,比明予安预期好了不少。

估计也只是把疼痛带了过来,别的症状并不明显。

日复一日的过去,明予安只知道九重是真的争气,从刚开始的一介草根,到现在已经能手握大权,成了那个能掌控世间生杀的圣器的掌管使。

前前后后不过才用了百余年。

不过这百余年之中,两个人之间的纠葛也比以前更深了。

每逢入夜,不仅仅只会相拥而眠。

这双.修之道,的确有助于双方功力大增,尤其是对于九重这种原本就是从妖化形而来的,哪怕已经修成大果,这种方法依旧凑效。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九重能取得如此突飞猛进的进步,也有这方面的功劳。

稳定的时光持续了百余年,似乎是从一个雨季开始,渐渐的开始发生了变化。

身上的疼痛加重了不少。

最开始只是有些影响睡眠,到现在几乎是每日每夜都是煎熬,除非困到极致,才能稍稍睡一会儿,但不久之后又会因为各种不适醒来。

“师父,要不今日我告假罢,您这样下去也不是事儿……”九重瞧着明予安今日似乎比往常都要眼中,额前溢出的汗已经能浸透两侧的鬓发,面色也是惨不忍睹,哪怕裹着被子,也抑制不住席卷而来的寒意。

可外面明明温暖如春,连单衣都嫌热。

“横竖也不是第一天这样了。”

“上一个郎中说是比较罕见的一种毒,会使人血寒骨痛……虽然不能根治,但应该有缓解的办法。”

明予安没说话,甚至说是已经说不出来话了。

原本来到这儿就是为了逃避病痛,结果兜兜转转,还是没逃离这个怪圈。

“有止痛的灵草吗?或是助眠的,我想多睡一会儿。”明予安缓了缓神,最终还是无力的请求了一句。

这些药草不能多用,但九重看着师父现在这幅样子,实在是不忍心让他继续备受煎熬。

“好,那师父好好睡一觉,晚些时候我回来。”

明予安的回应只是点了点头。

九重给他喂了药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九重记得前两日从别人口中打探到过一种医治的方法。

虽然说是医治,但痊愈大抵是不可能的,只是把这种疼痛转移成别的,只要按时服药,就不会影响日常生活的那种。

毕竟这种病症实在是罕见。

九重也不知道师父是何时沾染上的。要真的是毒,不可能只有他一个人中招。

要是去外面染上的病……九重也觉得不应当。

明予安从来都是恨不得在家里扎根,让他出去比赶鸭子上架都难。

将方子打听清楚之后,九重就想办法照着抓。

因着这病古怪,所以这方子自然也古怪的很。

需要别的丹魄来作为药引,还需要一只活人的眼睛。

也就是说,九重需要杀一个仙,最好是在少年阶段的,以此确保药效。

少年阶段甚至更小就成仙的,基本是血统所致,不会是自己修成的。

至于眼睛,要求只能是活人,九重并不介意充当这个药引。

横竖是为了师父。

对于别人而言这种事情兴许有所难度,但是对于九重而言,有龙腾镇在手,一切就变得不是那么难了。

其实只要找准目标,稍稍动那么一下手,他就会死于非命,成为师父的药引。

瞄了许久,九重最终将目光放在了孟家的大少爷身上,初长成的年纪,天赋异凛,修为早就远远超出同龄的孩子。最关键的是体弱多病,而且从龙腾镇上的迹象来看,即便这会儿不杀他,他也活不了一月便会死于顽疾。

最终九重挑了个日子,偷偷动用了私权,取来了这块儿丹魄。

毕竟一开始九重的出身就是妖,对于人世的情理伦常并不是那么看重。比如和自己的师父如此纠缠,在九重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至于取无辜之人的性命,九重只知道这种行为在外人眼里看来似乎不好,但究竟是哪儿不好,九重也说不清,反正不能让师父知道就对了,不然自己这种行为肯定会挨骂。

只知道横竖是将死之人,不杀他也活不了多久,而且是给师父入药用的。

别说入药需要一个丹魄了,哪怕需要十个百个,九重也会去取甚至去偷。

不过这些事情明予安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