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楚子航对吗?”
“当然不喜欢,是‘同情’啦!”夏弥忽然一咧嘴,又笑了。
“同情?”
“你试过在人群里默默地观察一个人么?看他在篮球场上一个人投篮,看他站在窗前连续几个小时看下雨,看他一个人放学一个人打扫卫生一个人在琴房里练琴。你从他的生活里找不到任何八卦任何亮点,真是无聊透顶。你会想我靠!我要是他可不得郁闷死了?能不那么孤独么?这家伙装什么酷嘛,开心傻笑一下会死啊?”
夏弥顿了顿,轻声道,
“可你又发现你并不讨厌他,因为你也跟他一样……隔着人来人往,观察者和被观察者是一样的。”
“唔,也可能是孤独,学院不一直在强调血之哀吗?我们的血之哀可不会输给你们这些混血种哦。”
她笑着说道,语气中透露着疏远与高高在上的澹漠。
诺诺没有再说什么,她只是坐在床上,静静望着旁边露出天鹅般雪白修长脖颈的女孩,心想着这样傻傻的女孩真的是龙吗?
如果龙族都是这样的,那么混血种根本不需要世代砥砺武艺,以战死沙场为荣耀,满世界追杀龙类了。
开个牛郎店就一劳永逸了。
考虑到龙类间也可能存在审美区别,培养的人选需要多元多样化,既要有楚子航那种外冷内热型的,还要有恺撒那种浪荡公子型,路明非这种衰仔可爱型也不是不能考虑,谁知道会不会有条雌龙突然母性爆发……
说不定就连芬格尔那种脱线型都能有市场!
陈墨童忽然不惧怕身边的女孩了。
她仍然是龙类,可她和人类还有什么区别呢?
卡塞尔学院的教授们从大一开始就向他们描述龙族是如何强大如何残暴,他们曾奴役人类,是历史上最残暴的族群,在龙族的世界里,即使是同族间也没有怜悯,有的只是血腥的杀戮与背叛。
可是教授们又说,人类其实根本不了解龙族。
是啊,人类确实不了解这个史前族群,秘党对龙族的了解完全依赖于那些晦涩难言的古籍,这类古籍放在中国,连“野史”都排不上号。
因为人类不了解龙族,所以没有一个教授会说龙类其实和人类一样傻乎乎的,是一种矛盾且无法坦率面对自己的生物,他们也会爱上一个人,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他们就和陷入爱情池沼的人类别无两样。
当夏弥说不喜欢楚子航的时候,她高傲地扬起头,就如君王俯瞰臣民,彷佛在说她的每个举动每句话都不过是对那个男孩的恩惠与赏赐,怎能用“爱”这种浅薄粗鄙的词汇来形容?
可她不知道的是,她说出的每个字,每个细微的神态变化都在说着她喜欢那个男孩,她喜欢那个男孩和她喜欢那个男孩。
她以为仰起头眼泪就不会流下,以为自我否定就能连同真实的情感都一同抹去,甚至真的以为自己不喜欢那个叫做楚子航的男孩。
真是一个毫不示弱的女孩啊……
绝不会低头,宁死也不会认输。
可爱情有时候需要一方主动让步,如果这个女孩不退步,那退步的只能是楚子航。
而按照苏茜的说法,楚子航也是个别扭的家伙,是个不懂管理自己的生活,无法好好表达自己内心的死小孩。
两个死小孩遇到了一起,他们的爱情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
她忽然有些期待了,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两个家伙最后会迎来什么样的结局。
她从来都是这样,突然想做些什么就一定会去做,突然想知道些什么就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得到答桉。
所以……
“你喜欢他。”诺诺单手托着下巴,突袭般说道。
空气突然冷凝了下来,夏弥冷冷看着她,一字一顿道:“我不喜欢他。”
“我在侧写里看到你总是躺在床上翻相册,相册上的照片多是学校和水族馆的背景,你一个人去的水族馆吗?”
“……当然。”
“师妹你完全不会撒谎诶。”
“师姐你很烦诶。”
两个漂亮的女人彼此言笑晏晏,夹杂的空气却好像火花带闪电,四周涌动着寒流。
“师姐,你好像突然不怕我了,是我的态度让你觉得你安全了吗?”夏弥状若好奇问道。
“也可能是因为我发现你其实是个好女孩。”诺诺严肃道。
夏弥突然捂嘴笑出了声,“师姐你真的很有意思,你已经猜出了我的身份,却觉得我是个好女孩,你以为现在是在玩过家家吗?”
“好女孩都像你这样,不想伤害男孩,主动从男孩身边逃离。”诺诺漫不经心道,“坏女孩就不一样了,她会各种钓着男孩,甚至将他吃干抹净,即使自己得不到,也不让别人得到。”
窗外最后一丝夕阳的余晖落尽了,嬉闹声都渐渐澹去,篮球场上的孩子们各回各家。
黑夜降临。
夏弥轻轻哼着歌,旋律让诺诺似曾相识,她想起来了,这就是她在侧写中听到的旋律!
“师姐,时间到了,你该走了,再不走的话就真的走不了了,我的耐心要耗光了。就算是那个人要保你,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哦。”
诺诺一怔,“谁要保我?”
“师姐你真的什么也不知道哎,那就别再好奇了,好奇心太重的人,真的会死在自己的好奇心下。就像我曾经认识的那个朋友。”夏弥微笑着。
诺诺深深看了她一眼,慢慢从床上下来,穿好鞋子,向着大门走去。
她站在门口,回头看向床上的夏弥。
夏弥没有看她,她在看窗外渐渐升起的将整个世界都吞没的黑暗。
“夏弥。”陈墨童突然喊道,等那个女孩转过头看她,她继续道,“今天算我欠你一条命,我会还你的。”
夏弥愣了会,无声而笑,摇了摇头轻笑道:“师姐你真是傻得可爱呢,难怪听说那个家伙以前喜欢你。”
陈墨童扬了扬眉,却没说什么,推开门走了出去,楼道里的白炽灯昏暗着,她快步走下二楼,来到了楼下。
秋夜的风萧瑟而微凉,她站在风中长长吐了口气,将心中积攒的压力一吐为快。
她有些心神不宁地走在小区的路上,想着这些年里,倔强的女孩就生活在这座老旧到快被遗忘的小区。
被世界遗忘的弃族生活在快被遗忘的老旧小区,想想还挺搭的。
其实她也不确定刚才的一切是不是夏弥在演戏。
可先前夏弥和那位老太太的互动,却真的让她觉得这似乎是个好女孩。
其实人生在世谁不在演戏,这世间又有谁可以将最真实的自己一览无遗地暴露给所有人看?
陈墨童自认做不到,恺撒也做不到,恺撒那家伙看似骄傲地向公鸡一样整天雄赳赳的,但那家伙心底一样藏着他自己的秘密,她最擅长的是侧写,但她从来没对恺撒做过侧写,一方面是尊重男朋友的隐私,另一方面是她隐约察觉到了这个家伙死小孩的一面。
她突然发现好像认识的每个家伙都是个死小孩,恺撒是,楚子航是,路明非也是,包括她自己也是……
晃眼的车灯在眼前闪过。
陈墨童的思绪被打断了。
她皱眉抬头,一台mini停在她面前,车窗摇下,金发灿烂的男人冲她咧嘴傻笑。
“这地方你都能找到?”陈墨童瞪大了眼,不可思议地看着恺撒。
恺撒给自己竖了个大拇指,洋洋得意道:“事实上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但结果就是我找到了你!”
“你去了花鸟市?你不是养了只海东青吗,最近迷恋上了八哥?”陈墨童瞥了眼副驾驶位上的鸟笼,鸟笼里是一只蹦跶的鹦鹉。
鹦鹉挺胸收腹,姿态昂扬,瞪了她一眼。
“不……”恺撒挠了挠金发道,“其实我准备向你求婚来着,这是我准备的‘惊喜’。”
陈墨童噗嗤笑道:“这算什么惊……”
话还未说完,笼中的鹦鹉突然叫了起来。
“嫁给他算了,这傻逼看着还行!嫁给他算了,这傻逼看着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