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叔,按你这么说,他漏出的破绽如此多,却还不想办法隐藏自己的外貌,岂不是傻子么?”
“说不定,是人家觉得没必要呢……小铃,有些事情,即使看破也千万不能说破,彼此心照不宣,稀里糊涂地载他一程,就是你好我好,但要是一口道破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啧啧……”
“麻烦,五叔,江湖就这个样子?”
“不只江湖,天下皆如此。”
“啧,忒没劲。”小铃翻了个白眼,提着长刀跳上骏马,向远方疾驰而去。
“五叔,我去练刀了,哼!江湖才不是那样子呢!”
……
时间一晃而逝,沈白在马车中已经度过了七日。
这马队的人数很多,已经破千,陈老五是话语权颇重的头目之一,他安排沈白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休息,倒也没有人敢置喙。
这几日沈白过的不错,虽然不论从马队的服饰还是谈吐来看,陈老五他们更贴近影视剧里的古人,但提供的饭菜却意外地挺好,不涩不淡,味道适中,这说明马队里配备了大量的精盐的调味品。
因此现在沈白的日常生活,就是坐在马车中,将车窗的帘子掀开一角,一边吃马队后厨提供的“盐焗鸡”,一边看外面的漫天黄沙。
在不知距联邦1206年多么遥远的过去,这样的旅行,也是一种浪漫。
清脆的声音响起,少女从外面进来,把玩着拴在手腕上的小铃铛,熟稔地坐在沈白旁边,将鸡腿撕下来,美滋滋地啃着。
“沈大哥,你对吃食确实很有研究,别看这鸡黄不拉几的,味道可好得很呢。”
“嗯,家道中落之前,我算是富贵的。”
沈白睁眼说瞎话,放下车窗帘。
小铃有些羞赧,在她的观念里,密闭的环境中,孤男寡女独处其实是有失体统的,但她转念一想,又觉得江湖儿女不必拘泥于小节,便又开始大大方方地嚼着盐焗鸡腿。
——该说不说,沈牛郎对付女人确实有一手,将小姑娘拿捏得死死的。
这几天,他和小铃混得挺熟,套到了许多情报。
据做梦都想成为大刀客的小姑娘说,这里是吃人的沙漠,从古至今,有无数流民和游侠来到这里,能活着出去的却没有几个。
至于这里多大?小铃不知道。
沙漠里有多少村庄和城镇?小铃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血旗镇是黄沙中,人口唯一超过百万的大城镇,那里有最大的镖局、最好吃的糖块、女孩子的腰最白最细。
从血旗镇正南的官道上一路行走,如果食物充足、马匹没有生病的话,骑马五个月就能离开沙漠、前往外面的世界了。
成为大刀客、名扬血旗镇、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就是少女最大的愿望了。
至于年份?
当被问到这个问题时,小铃也有些诧异:
“还能是哪一年?你抬头看天,天上只有一个太阳是吧?那现在就是甲岁啊……再过些时日,就是乙岁了。”
沈白当时笑了笑,没说话。
不是简洁明了的阿拉伯数字纪年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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