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大环境之下,个人一旦被认定为犯罪,即便免予刑事处罚,也会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巨大影响。无论是根据公务员法还是劳动法,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被开除的法定理由,而且犯罪记录还会影响未来的生活,个人的名誉和利益都会受到难以挽回的伤害。”
“该事件中,某些人很可能就是利用了酒驾者张某投鼠忌器的心理,所以才敢狮子大开口……”
江云皓给出了自己的判断之后,豫南省委书记向伟兵突然开了声。
“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大多数都会适用缓刑,有些情节显著轻微的还会免予处罚。”
向伟兵说道,“云皓同志举得这个例子,据我所知最终这个张某只是拘役吧?”
向书记的言下之意,大家自然都听出来了。
他是说,虽然司法部门最终还是判定了张某全责,但在处罚上面并没有按照危险驾驶来,还是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的。
江云皓闻言,很快予以了反驳。
“向书记的说的没错,这起事件中,张某确实只是被拘役,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其他方面的惩戒呢?他的工作没了不说,原本平静的生活,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听到这里,在座的中委和候补委员都是微微颔首。
确实,涉及到酒驾,即便没有被刑事处罚,其他方面的惩戒也会让危险驾驶者望而生畏。
而一些“代驾碰瓷”的实施者,其实就是准确抓住了危险驾驶者的软肋——尤其对于非常顾及个人形象和职业岗位的司机。
稍微停顿了片刻,江云皓接着说道,“我不是说这起事件中的宋某和那个代价一定是合伙碰瓷,但这个可能性是相当高的。”
“大部分‘代驾碰瓷’的受害人,往往宁愿接受敲诈勒索也不愿意报警处理,这无疑是对敲诈勒索犯罪的极大纵容。可是这种无奈的选择,似乎又有可以理解之处。”
“回到这起事件中,张某实际上并没有直接故意的犯罪动机,他很清楚醉驾涉嫌犯罪,并且在客观行为上主动请了代驾。可结果呢?代驾却故意把车停在距离目的地较近的地方,并且借口先行离开。随后突然冲出来了宋某所驾驶黑色小轿车,无巧不巧的和张某的车剐蹭上。”
目光转向正凝神沉思的秦总,江云皓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危险驾驶行为是一种刑法意义上的恶,敲诈勒索同样也是一种恶。但是‘代驾碰瓷’受害者的恶要小于敲诈勒索者。评价一种犯罪行为,应主要从行为的主观层面、客观行为、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不能仅仅看结果。”
江云皓坦言道,“一刀切的法律条文,往往是最省事的。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的办案人员却一定不能图省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怕麻烦、不搞一刀切,这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精神。”
江云皓说完了自己的观点之后,会议室里内沉寂了好一会儿。
他刚刚的一番举例说明,以及最后的呼吁,用振聋发聩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通过对京城这桩争议颇多事件的具体分析,江云皓点出了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他的这番发言,无疑是非常有说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