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一些区县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相关部门履职不力、执法不严。
城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统筹谋划不足,部署督导不力,源头管控缺位,巡查排查不力,信访投诉乱倾乱倒等问题约占总信访量的12%。
泉城市15年以来,产生建筑垃圾约4500万立方米,现有消纳能力严重不足。
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及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目前仍处于选址阶段。
各区县担当作为意识不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差距。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监管合力仍需加强。
第三,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薄弱环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
1.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建筑施工、渣土运输等管理不到位,15年以来,PM10为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为90%。
2.新能源汽车推广尚需强化,泉城市新能源汽车仅为机动车保有量的1%左右,中心城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未达到《鲁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要求。
3.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督察组在建筑工地、矿山开采等现场,发现1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环保登记喷码。
市中区泉城建筑机械整机销售中心等2家销售点,违法销售国三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4.水污染防治还存在明显短板。
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大,中心城区地下管网老旧破损,仍然存在雨污合流管线。
莱州区、钢城区、平山县等区县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管网覆盖率不高。
莱芜区建成区凤城大街、鲁中东大街沿线等部分区域存在管网空白。
城市面源污染防治亟待加强,汛期城市路面、沟渠中积存的垃圾、道路冲洗废水及餐厨废弃物等面源污染,造成部分河流水质波动较大,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不稳固。土壤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
第四,是存在其他生态环境问题。
比如河湖长巡河履职不规范。
部分区县巡河率未达到标准要求,对河湖长工作职责简单理解为完成巡查任务,巡河流于形式,多为凑数式、打卡式巡河,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
另外,像汽车拆解行业管理粗放。车辆非法拆解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督察要求,泉城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刘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决筑牢黄河下游生态屏障,统筹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与生态泉城建设。
要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持续推进“四减四增”,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黄组长最后强调,泉城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另外,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督察组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泉城市委、市政府处理。
黄波涛的发言结束之后,现场与会的泉城市干部,脸上都露出了错愕的神色。
大家都没想到,这些天督察组在督查过程中明明没说什么。
对于泉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大体也是比较认可。
可为什么,今天反馈会是这样截然相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