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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read2();/script春回大地,温度开始不断的回升,而位于李园村的热得快厂,更是给人一种一天一边样的感觉。
移植来的柳树,已经开始抽枝,那一排排错落有致的花坛,更是让厂区看上去,犹如一座公园。
低沉的机器轰鸣声,来来往往忙碌的工人,都给人一种这个厂子充满生机的感觉。
对于李园村的人来说,热得快厂变化实在是太大了。别的不说,刚刚过了年,热得快厂就从村里租了一百多亩地,又建设了来一个生产车间。
这车间建设的速度,实在是让不少人长了见识,也就是一个月的功夫,这个车间就已经投入了使用。
不论是李园村的人,还是李园村外的人,此时都紧紧的盯着热得快厂的新车间。
他们都清楚,热得快厂既然建设了新车间,那就会招收新工人。现在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热得快厂不但工资高,而且福利好。
他们的老板,一个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快速窜起的天才人物,更是动不动就给员工发钱。
这样的好工作,别说没有工作的村民,就算是一些厂子的正式职工,都羡慕不已。
甚至有人愿意扔掉自己的铁饭碗,想要来到热得快厂应聘。
里面穿着蓝线毛衣,外面穿着土灰色四个兜上衣的李国旗,眼眸中带着一丝复杂的看着那充满了生机的厂子。
李国旗对于这个厂子厂很有感情!
在这里还是灯泡厂的时候,作为村长的他,可是没少将自己的精力花费在这热得快厂上。
可以说他最近几年一半的精力,都消耗在了这灯泡厂上。
但是灯泡厂在他的手中,却是一步步走向了死亡。虽然他不愿意承认这是自己的失败,但是这却是事实。
灯泡厂,最终还是他租给了沈林。
然后,这才几个月的时间,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果去年这个时候,有人告诉他,灯泡厂会变成现在这种大工厂的模样,那么他一定会以为,这是孩子在写作文。
可是现在,就连他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然实现了。这让他既感到欣慰,又感到苦涩。
毕竟,这不是他的成绩,不是他办到的。
“哎呀,这不是国旗哥吗?你咋来了?”一个带着惊讶的声音,一下子打破了李国旗的沉吟。
他扭头一看,就见胖婶此时正穿着热得快厂的服装,正插着腰站在他前面。
从胖婶的神情中,李国旗感到这胖婶对自己,竟然有一种俯视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李国旗非常的不舒服。毕竟以往,胖婶这种没有脑子的女流,他根本就不放在眼中。
可是看着浑身穿着一新,特别是手腕上,竟然带着一个金晃晃手镯的胖婶,李国旗都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该说什么。
“国旗哥,你看看我这金手镯咋样?我给你说,这可是十足真金,是我自己挣钱买的。”
胖婶抚摸了一下自己手腕上的手镯,带着几分显摆的朝着李国旗说道。
对于胖婶的金手镯,李国旗心中很清楚是怎么来的,关于这金手镯的事情,都已经在过年的时候传遍全村了。
胖婶用自己的奖金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