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前,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说白云区东陵路某家银行遭遇劫匪打劫。
当时刘志刚就在局里面,听到上面部署后,他第一个冲出办公室,骑上单位大院里的警用摩托车第一个赶往事发地。
敢在闹事区抢劫银行,这可不是一般小混混们敢做的事,虽然刘志刚不能确定这次抢劫银行的是上次抢珠宝店的那帮家伙,但他最近对于这种抢劫案比较敏感,一听到出了这种事,比谁都跑得快。
根据刘志刚最近的判断,马东很有可能跟那群抢劫珠宝店的劫匪混在一起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马东混迹社会多年,如今身上背着两条人命,刚好又遇到一伙暴徒,不跟那些人混在一起才怪。
既然他跟那些人混在一起,那肯定迟早还会干这种事,只是他没想到会这么快。
事实也像刘志刚判断的那样,那天晚上搭上劫匪的顺风车离开闹市区后,马东跟着他们去往一个城乡结合部。
城乡结合部的人员比较复杂,来自四面八方的人都有,也是治安比较混乱的地方,这种地方相对比较难以管理。
突然之间变成了亡命天涯的人,马东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几个匪徒见他人高马大,又有一身本事,就把他留在了身边入了伙,准备过段时间再干一票大的,然后偷渡到国外去过逍遥自在的日子。
后来劫匪们知道了马东曾经是白云区地头蛇王坤的手下,后来又是石克尧的同党,加上他身手了得,于是就推崇他为大哥,成了这群匪徒的老大。
这群匪徒基本上都是南都本地人,甚至有个别的还在王坤的手底下混过,他们以前干的都是拦路抢劫的勾当,后来慢慢发展成为抢超市、抢珠宝店。
结识马东后,更加增强了他们要“干一票大的”这个决心,于是就策划了这起银行抢劫案。
刘志刚见面包车跑得飞快,提醒杨华好好坐稳,他也要飙车了。
如果是高速公路或者直线距离,普通摩托车是跑不过面包车的。但这是闹市区,面包车窜得再快也不过七八十码,而摩托车的优势就在于灵活,这也是刘志刚出警后选择摩托车的主要原因。
刘志刚驾驶摩托车的技术非常好,只见他不过十几秒钟就快赶上了面包车。
一伙劫匪见刘志刚和杨华离他们越来越近,一个个都慌张起来,催促司机加油开快点,哪怕他们知道司机已经把面包车开出了跑车的感觉。
“再开快点!他们就要追上来了!”马东大声喊道,此时他早已经扔了帽子和墨镜,粘在嘴上的胡须也撕掉了。
他和那个同他一起进入营业室的同伙之所以没有在头上套黑丝袜,就是因为他们是在营业大厅里准备找机会闯入营业室的人,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可能会套着黑丝袜进入营业大厅。
此时,面包车里的那个旅行包里,装满了成梱的钞票,一个劫匪拉开拉链看了一下,笑得嘴都合不拢。
“老大,我们发大财了,这些钱最少有两百万,......应该不止,三百万都有了!”
马东给了这个家伙一耳光,“妈的,你没看到后面有警察和杨华追上来了吗?钱是到手了,要能摆脱他们才算成功!”
此时的劫匪们都扯去了头上的黑丝袜,一个个面露喜悦的同时,也在担忧后面追赶上来的刘志刚和杨华。
“老大,这个杨华是个什么人?我看他功夫不错,他应该不是警察,为什么会管我们的事?”另一个劫匪问道。
“妈的!”马东一拳打在座椅上,“今天真是背到家了,居然会遇到他在银行里面,要不然我们就吃定了这一单!”
马东说话间,刘志刚的摩托车已经到了他们的车尾,摩托车上的警笛声很是刺耳,像刀一样割着几个劫匪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