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了。”有人喊他。
唐翎回头,见那男人手里一手捏着一只肉夹馍,另一手捧着一碗胡辣汤边吃边啃,这是长安当地百姓最常吃的吃食之一。
他眉头微微紧蹙,虽说年纪不大,额头却已出现了几条惯常的细纹,这个模样,同长安城街头巷尾忙于劳作的普通汉子没什么两样。
他叫温韬,是个精通摸金的高手,那一日也是他带着两个人将他从法场救走的。当场救人,瞒过这么多人,甚至还有东浅公子那等人,难度有多大,已经不言而喻。
他从小马扎上站了起来,坐的有些久了,以至于初初站起来时,还有些头晕,他走过去,默默地吃着桌上的东西。这里的三个汉子话并不多,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小马扎上晒太阳,他也跟着一起晒,但往往晒上一天还是觉得冷。
自那一日自己被人救下已经三天了,直到现在,他还能清晰的回想起自己与那个女孩子当时说的话。
“我知道,我知道你救下我是为了对付东浅公子,也是为了你自己。”
女孩子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不错,不然我何苦要费了力救你?”
一点掩饰也无,她毫不隐瞒她的目的。因为分身乏术,忌惮东浅公子这等人,所以救了他,所以要他报仇。
动机不纯,却很是坦荡,是笃定主意他不会拒绝吧!事实也正是如此,他无法拒绝,唐家满门被斩,唯一活下来的他除了报仇,还能做什么?
这里的三个人对他要做的事情恍若未闻,只每日安安静静的晒太阳,吃着买回来的食物,炉子上温些黄酒茶水,他就算是要出去,也从不过问。好似三个人每个人都在各自生活,却又确确实实的住在同一屋檐下,莫名的和谐。
真是三个怪人!
他吃完东西,将碗洗好,将桌子擦干净。
“我想出去看看。”他说。
“去吧!回来吃饭么?”开口问的还是温韬。
他点头:“嗯,回来。”
那三个人没有再说什么了,一副随他去的模样。他摸了摸脸,这是一张与自己有几分相似,却能辨认出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的脸。这绝妙的易容手法是那个女孩子的手笔。
他缩着脖子出了门,穿着厚袄,弓着腰,同长安城内一般的邋遢光棍别无二致。就连街头玩耍的孩子都不多看他一眼。
他在街口的石阶上坐了半晌,没有人来询问过,甚至连多余的眼神也无。这一坐就是一个上午,再没有听到有人在提他唐家的事情,他就坐在那里,不声不响。
不过三天而已,再也没有人提及他唐家,前不久的风光入城,和满门问罪的事情明明也不过几天的事情,却已不再有人提及了。长安啊!他抱住自己的双腿,将头埋在臂膀中。前不久还意气风发的少年儿郎仿佛瞬间老去,他活着还能做什么?除了报仇杀了东浅公子想不到其他。
……
驿站里的小吏坐在屋里,屋里烧着热热的炭火,小吏对着满桌的书信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整理着信件。
从门外响起了一阵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小吏睁着惺忪的睡眼,也未看他,只出声道:“来取信的啊!叫什么名字。”
“我姓裴。”
这声音真好听啊,小吏出自本能反应的抬头,却看到了更好看的人,容色令人惊艳,是以不由一怔。
“看什么?”被看的那人却蹙了蹙眉,“信件。”
“哦……哦,”被提醒过的小吏这才反应过来,低头从一堆信件中扒拉出一封,“这里有一封,裴羡之,从江南寄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