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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殇 (七 上)(2 / 2)

家园 酒徒 1742 字 2023-09-02

“有什么难的,我教你!”张秀毫不犹豫地自荐,看向李旭的目光中充满惊诧。

  “要去你自己去玩吧,我不喜欢!”李旭摇摇头,转身走向自己的战马。他讨厌张秀那种诧异的目光,同样的目光,前几天他刚在李婉儿的眼中领教过。听说他不会击鞠,李婉儿的眼睛当时瞪得几乎可比得上鸡蛋,好像自己看到了一个跑得飞快的瘸子。

这种目光让李旭很受伤,仿佛一瞬间就在他和李婉儿、李世民姐弟之间隔开了堵厚厚的墙。没有高墙的时候,大家可以像朋友般肆无忌惮谈笑玩闹。有墙的存在,立刻让人想起彼此之间的地位差距原来是那样的大。

“只有将校才有资格上场,你又不是不知道!”张秀对着李旭的背影气哼哼地嘀咕。他不明白表弟突然间生哪门子气,不就是不会打球么,有谁天生会打来。哪个能下场的,没在球杖上花过七、八月的功夫!

他佩服表弟骑术精良,以为表弟稍为学习后,下场击鞠便可以百战百胜。偏偏忘记了在离开易县前,自己这个表弟骑的是匹青花骡子。一个家中连好马都备不起的人,怎么有空闲和钱财来玩击鞠?

李旭不理睬张秀的抱怨,骑着马慢慢走向军营。今天所有的好心情被张秀一句话给破坏了,他现在只想回帐篷里去蒙头睡上一觉。可无论马跑得多快,李婉儿在球场外的呐喊声还是缠绕在耳边,怎么都挥之不去。

李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些喜欢李婉儿,只知道自己绝对不可以对李家二小姐动半分心思。双方彼此之间家世相差太大,况且婉儿已经与柴家有了婚约在先。

旭子还小,他还不清楚,即便没有那个该死的婚约在,二人的性子也格格不入。此时的他虽然已经开始长大,却没长大到足够明白男女之间的事。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成长环境,就像一只鸟和一尾鱼,彼此之间可能充满好奇,但无论任何一方走进对方的天地,都不会得到想要的结局。

“如果我能当大将军……”有时候,李旭激动地想。但他的梦很快就被自己用冷水泼醒。已经不是在易县时那个脑袋里充满不切实际梦想的少年,他觉得自己长大了,已经知道了人和人生下来彼此之间就存在差距。‘功名但凭马上取’,这句话乍听起来让人热血沸腾,但辽东血战让他知道,一万人个普通人家的子弟中,未必有一个能活着达成自己的梦想。而那些世家子弟,他们的功劳自有别人的尸体来堆积。

“即使成了大将军后又能怎样,我来她的心思都猜不透!”李旭苦笑,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年少的梦就是一个梦,不会有任何变成事实的可能。李婉儿也许对自己很好,喜欢和自己一起玩,希望听自己讲塞外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但她对别人也一样好,在刘弘基、王元通等人面前,一样像个小妹妹。

“也许,她走到我身边,仅仅只是因为好奇!”李旭笑着自我安慰,嘴里突然感到有些苦,有股酸涩的滋味从心头一直涌上眉梢,涌到眼底。

“呜-呜-呜!”四野里突然响起了号角声,彻底打断了他的心事。‘唐公聚将议事!’李旭稍微楞了一下,立刻意识到角声来自护粮军中。这可是很久不曾发生的事情,他用力一夹马肚子,风驰电掣般冲入了军营。

注1:古礼,女子出嫁后,如果非娘家派人来接,不得主动回家。

注2:击鞠,古代马球。起源年代不详,唐代最为盛行。比赛双方各为十人,以攻门进球为胜。因为有利于骑兵配合,所以在尚武的隋唐两代,皇家、贵族和富豪之间非常流行。至今有唐代以击鞠为背景的铜镜花纹流传下来。

酒徒注:锦州一带的芦苇会喷水,很多年前见过,不知道现在还喷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