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长箭发出一声凄厉的悲鸣,从跑在最前方的一名草寇的前胸处射进去。那人的身形猛地一滞,向后倒退了几步,跌倒,咕噜噜滚下山坡。秦叔宝快速一磕马镫,胯下黄骠马发出“唏溜溜”一声咆哮,四蹄腾空,直冲而下。他的骑术十分精湛,胯下战马也是一匹少见的良驹,两个跳跃,已经冲进了敌阵当中。
手起槊落,秦叔宝将距离自己最近的两人挑飞。然后右腿轻踹马镫,命令胯下坐骑跑斜线,切开敌军阵列,直奔队伍中的小头目。
他很遗憾地发现自己扑空了,那名小头目身上插着两根箭,一根射在胸口上,另一根**了眼眶。无论任何一支都足以致命。秦叔宝快速扫了一眼李旭,然后手中的长槊横扫半圈,将试图夺回头目尸体的数名草寇抽倒,紧接着来了个侧面横切,将惊惶失措的敌人一个接一个抽下山坡。
李旭在黑风闯入敌阵之前,射完了预定中的三箭。他射死了这伙人的头目,又射死了举着灰布战旗的那个旗手。叛军很穷,身上的衣服都是用草灰染的,更不可能买得起铠甲。所以这三箭一点也没浪费,直接夺下了两条性命。
顾不上给敌人任何怜悯,旭子藏弓,拔刀。在黑风前蹄踏入敌阵中的一瞬间,借助惯性用刀刃抹开了一人的胸脯。血在他背后喷起来,溅了临近几名乱匪满脸。那些人发出声嘶力竭的惨叫,闭着眼睛狼狈而逃。
旭子没有追杀他们,而是拨马横切,他也走了斜线,于秦叔宝的方向恰好相反。两个人的任务是将敌军完全冲垮掉,而不是多做杀伤。
在冲下土丘前的瞬间,旭子发现秦叔宝是个将帅之才。此人知道如果让罗士信和独孤林来完成这个任务,肯定是杀戮过重。所以他主动抢在第一轮出击,既弥补了主将考虑不周全之处,又没损坏同僚的颜面。
对于没有任何训练的流寇而言,战马几乎是他们的天然克星。他们不知道如何有效利用手中的长兵器,也不知道互相保护。旭子的黑刀很快抹倒了第二个人,那是个四十多岁,胡子拉喳的男子。看到战马冲向自己,此人犹豫了一下,没有向其他同伴一样抱头逃走。这片刻的勇敢让他付出了生命为代价,锐利的黑刀切断了他脖颈上的血管。勇敢的男子在原地一圈圈打着旋子,手指用力抱住脖颈,试图把生命和血液留在体内。转了几圈后,他跌跌撞撞地倒下了。双眼瞪得老大,留恋地看着生命中冬日最后一缕阳光。
横向跑出一百五十步后,旭子再度拨转马头。他的身边已经没有敌人了,锐利的刀锋面前,盗匪们鼓不起更多勇气。他放慢速度,缓缓撤回凉亭。不远处,秦叔宝也结束了对敌军的追杀,策马向他靠拢过来。
“我杀了四个!伤了大概二十几个!”秦叔宝伸出手,拍了拍旭子的肩膀。他不夸赞对方的箭法好,已经被战果证明了的事实不需要夸赞。他现在需要摆正位置,把对方作为朋友,同时作为一个不错的对手。
“我杀了七个,伤得肯定比你少。”李旭笑了笑,回敬了秦叔宝一拳。“我不会使槊,这把刀太锋利……”秦叔宝比自己擅长控制兵器,旭子不得不承认。丈八长槊在对方手里就像有了生命般,可以随意施展。这点他自问做不到,认识的朋友中,好像也没人能做到。
“我们去休息,且看士信和重木的。士信的槊法在我之上,重木的射艺不亚于你!”秦叔宝点点头,理解李旭话语中不服的意思。不过他一点都不生气,男人么,心里就得有这种不服输的劲头。
“愿意为他们两个喝彩!”李旭大笑着,和秦叔宝并络而回。他们相继跳下马,在凉亭内找了个地方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山坡下又传来了喊杀声,二人对敌军的举止视而不见。有张老将军在居中调度,有两名值得信任的弟兄前方冲杀,他们对自己的安危很放心。
注1:秦叔宝出生于571年,书中故事是在大业九年。所以其虚岁四十三。本次战斗为真实事件,具体发生在大业九年春。笔者将其挪到冬天,是小说之曲笔,行家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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