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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壮士 (六 下)(1 / 2)

家园 酒徒 5500 字 2023-09-02

第二章  壮士  (六  下)

      李旭的烦恼只持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登门道贺的秦叔宝、罗士信等人就发现了李郎将家中只有一个人的“秘密”。

      “这裴大人也真是,既然宅子都赠了,何必吝啬几个使唤的下人!”罗士信一边等李旭手忙脚乱地准备茶水,一边小声抱怨。这年头,家奴的地位比牲口高不出多少,朋友同僚之间信手转赠几个奴仆是很常见的举动。抱怨完了别人吝啬,罗士信自然要做得相对慷慨,“我家中刚好有几个熟手,李郎将如果不嫌弃,下午让管家带着他们过来!”

      “想必因为李将军是陛下的心腹爱将,裴大人怕自己家中人笨手笨脚,即便送过来,用着也未必顺手吧!”秦叔宝笑着摇了摇头,制止了罗士信的鲁莽行为。在他看来,太守大人之所以仅仅送一座空宅子而不送家奴,恐怕不是因为疏忽,

李郎将是朝廷派到地方来的,谁也不能保证除了协助张郡丞剿匪之外此人身上是否还承担着其他任务。而如果地方上想监视他,最方便的办法就是在其奴仆或者随从中安插自己的亲信。反正他是孤身一人前来,家中正缺使唤人手。

老太守裴操之不敢引发误会,为了避嫌,他只好装一次老糊涂。

罗士信年龄只有十八岁,一直视秦叔宝为兄,做事情也向来唯对方的马首是瞻。听秦叔宝话中有话,他立刻明白了自己在好心帮倒忙,尴尬地笑了笑,改口道:“也对,我家里那些人粗手笨脚的,未必能合李将军的意。但这么大个宅子一个人住,也的确空了点儿。我听说米巷那边有人家自幼把女儿养了做上灶,调制得一手好汤水,就为了能攀上大户人家的高枝儿。反正咱们今天没事,大伙不妨陪李将军出去寻一个来。若是姿色还过得去,还能顺带着捂个床暖个被子什么的!”

“你这个色中恶鬼,李将军从陛下身边来,哪看得上咱们这小地方粗手大脚的笨女人。也就是你罗士信,来者不拒!”秦叔宝听罗士信说得龌龊,抬脚做了个欲踢的架势,笑骂道。

“我是因为心中无人,当然左顾右盼了。若是像叔宝兄那样有人情投意合的人疼着,谁还会到处沾花惹草!”罗士信一边侧身避开秦叔宝的大脚,一边反唇相讥。

“你恨不得把天上的仙女勾回家去,当然不可能有人情投意合!”转眼之间,独孤林也加入了“战场”。

“是啊,我眼高于顶。气得老娘从京城不远千里地派打发人过来,问什么时候回家成亲!”

几个人谈谈说说,把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轻巧地绕了过去。随便斗了几句口后,又开始用心帮李旭张罗家务。

“李郎将还没成亲么?”秦叔宝走到正蹲在炭盆边煮茶待客的李旭身边,追问。

“没有,叔宝兄,叫我仲坚即可!”李旭向已经隐隐有声的铜壶内填了半勺子盐,然后低声回答。手边铜壶、磁瓶、茶饼和银勺都是他一大早起床买回来的,此刻刚好派上用场。

壶里边煮的不是水,而是一种生活。在塞外的冰天雪地中,有铜壶凭炉而煮,就像嶙峋乱石中猛然发现一朵幽兰,留给人的印象绝对不仅仅是惊艳。当年在苏啜部的追忆,除了有关陶阔脱丝的部分外,旭子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晴姨煮茶时的一举一动。优雅、自然、落落大方,那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一种传统、习俗或者……旭子自己也说不清楚。但他知道,自从见到晴姨煮茶的功夫后,自己就深刻地感悟到了中原人和塞外人的不同。他对这种感觉是如此的迷恋,以至于对狡诈凉薄的晴姨一点儿都恨不起来。虽然,晴姨是把他和陶阔脱丝分开的罪魁祸首之一。

“仲坚居然精于此道!”秦叔宝显然是个识货的,见到李旭一丝不苟的动作,惊叫道。

“偶然学来的,看着有趣,所以自己也照葫芦画瓢,不但能解渴,而且一个人时也能解闷。”壶中的水声稍大,李旭揭开壶盖,用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的细碎泡沫。接着,再次盖住了铜壶。

      “想不到刀头啖血的李郎将还是个雅人。”独孤林也走了过来,笑着点评。“如此,寻常女子,倒真是无法入仲坚兄法眼了!”

“不是,我十五岁后就一直在辽东,很少回家,所以…….”李旭笑了笑,有些脸红。他不太习惯被人问起家事。

“原来是学霍去病了,怪不得至今连个暖被窝的人都没有!”罗士信也凑上前,蹲在李旭身边看热闹。此时,壶中水沸声如落珠。李旭回想着记忆中情景,再度掀开壶盖,用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来,倒入事先预备好的磁碗内。随即,用一根竹夹子在水中轻轻搅拌,边搅,边用银勺从另一根天青色瓷瓶内舀了些细如碎米般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之内。

醺然之意淌了满屋,秦叔宝和独孤林都闭上了嘴巴,唯恐搅了此中意境。罗士信却丝毫体会不到个中滋味,瞪大了眼睛,问道:“不就是喝一碗水么,还要做得这样麻烦。等你煮开,心急的人渴也渴死了。”

“士信,主人亲自烧茶待客,这是上礼。你再胡闹,当心被人打出去!”秦叔宝扭头瞪了罗士信一眼,低声呵斥。

“麻烦,我宁愿喝凉水!”罗士信不甘心地嘀咕。

“不妨,家中没酒,几位光临,我只好以此待客。”李旭被罗士信的顽童般模样逗得哑然失笑,摇摇头,低声解释。片刻后,茶味养足,他请众人落座,起身取了白瓷茶盏,提壶,给每人面前倒了半盏。

主人举盏相邀,客人微笑还礼。如果屋子内还有一名不知道四人身份者,肯定无法把此时的他们和战场上的虎将形象联系到一处。半盏清茶入喉,四个人之间的关系随即又亲近了一层。独孤林放下茶盏,意犹未尽地回味了片刻,然后笑着问道:“仲坚兄此番赴任,难道没带任何仆从同行么?”

也难怪独孤林有此一问,孤身远赴千里上任,的确不符合大隋官场常规。旭子自有苦衷,却不好跟几个刚刚认识没多久的同僚讲,沉吟了一下,笑着解释:“嗨!也是巧了。我秋天时在洛阳附近作战受了伤,所以离开军中回家将养。伤好后,偏巧陛下车驾从我家门口经过,所以就随着朝廷一同南返。本打算回雄武营上任,就没找新的随从。谁知道走在半路上朝廷忽然命我到齐郡来效命,所以只好匆匆忙忙赶来了。”

“也是陛下对仲坚信任有加,所以不给你忙中偷闲的机会!”秦叔宝笑着插言。关于李旭的传闻,他多少也听说过一点。但几天接触下来,发现事实和传闻根本对不上。此人非但不像传言中那样骄横跋扈,粗鄙野蛮,反而是个有真才实学的。反着推过去,那李郎将和别人之间的争执到底谁是谁非,倒也一目了然。

秦叔宝在郡兵当中摸爬滚打二十余年,人生阅历远非眼前几个半大小子可比。仔细一琢磨,他已经明白皇上命令李旭来齐郡协助张郡丞的安排,恐怕也就是想让他借机立些战功,堵堵某些人的嘴巴。可以预测,这个人很快就要被升到更高的位置上。如此算来,太守裴操之对其如此客气,又送功劳又赠宅子的,也不足为怪了。想到这,秦叔宝放下茶盏,低声建议:“照理,咱们几个不该干涉仲坚的私事。但他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张罗所有杂务,也的确忙不过来。不如这样,趁着大伙还没解散回家,明天我带着你去军营中挑几个亲兵。以你李将军的名头,站在队伍前喊一嗓子,肯定有很多人巴不得马前效力。至于家中僮仆么…….”

“那还不好办,反正今天大伙闲着,不如一道去街市上走走。马上开春了,我家也得添置几名劳力。就是不知道军市老徐那边不知道还有没有剩货,那厮一向动作快!”罗士信终于找到一个插嘴的机会,没等秦叔宝把话说完,立刻跳起来嚷嚷。

“也好。但不知道仲坚意下如何?”秦叔宝点点头,把目光再次转向旭子。

“愿听叔宝兄安排!”李旭点点头,笑着回答。

“那不如现在就去,买几个小子,雇个厨子,再请一名管家。钱么,仲坚兄就不必出了,包在我们几个身上,就算给你入住新居的贺礼。”罗士信最为热情,见李旭答应,立刻大声建议。

旭子如今手头也算小有积蓄,自然不肯要同僚出钱帮自己添置奴仆。秦叔宝等人却不答应,无论如何也要送这份贺礼。四个人一边客套着,一边策马徐行,谈谈说说,不觉已经来到闹市区。

由于周边郡县四处烽烟,很多家道本来殷实的人也不得不外出逃难。作为附近唯一的世外桃源,历城的街市上自然透着一种病态的繁荣。旭子清楚地看见一家米店前的白板上,用炭块写着二十五文一斗的天价,而买米的人络绎不绝。(注1)

想想自己出塞之前,米价分明是六文一斗的价格。旭子不仅暗自咋舌。再细细看去,柴米油盐,锅碗瓢盆,只要与生活有关的,价格皆是自己记忆中的四倍不止。

整个市面上唯独便宜的是人,秦叔宝找了间相熟的牙行,刚刚说出要雇佣一个管家,四下里已经有无数双眼睛望了过来。

秦家、罗家虽然算不是上什么世家勋贵,在当地也是远近数得上来的大户。牙行掌柜不敢怠慢,先命请几位军爷进内堂落座,请小厮捧来茶水,然后才弓着身子相询:“秦爷寻管家,怎么不找家养的提点,反而到外边来雇生面孔?”

管家是主人的心腹,寻常人家很少雇佣这个层次的仆役。即便是官员异地上任,也是从老家带了去,或找朋友推荐,轻易不请生面孔。如果不是李旭身份特殊,秦叔宝也可以给他介绍一个知根知底的当地人。但连太守大人都避嫌了,老于世故的秦叔宝当然不敢越俎代庖。

道理是这个道理,话却要说得圆转,秦叔宝笑了笑,低声回答:“我这位朋友,朝廷里有名的李郎将来历城公干,暂时需要一个老成持重的帮忙。寻常人家的粗痞,怎能送到他面前现眼!”

“原来是那天单骑闯透敌军大阵的李爷,小老儿眼拙,眼拙。能给忠勇伯府当管家,走在人前胸脯都能抬高三分。小老儿要不是不中用,都得把这坑人的店铺关了,自己把自己送上门去!”牙行掌柜的是个人精,得知今天主顾是李旭,阿谀之词滚滚而出。

“你先别卖嘴,赶快去找人。要识文断字,能写会算,有中人担保,模样还要齐整,别拿歪瓜劣枣来凑数。如果你家李爷用着不顺手,休怪罗爷我过来拆了你的铺子!”罗士信嫌他饶舌,用手指在桌子上重重地敲了一下,喝令。

“小老儿知道,小老儿知道!”掌柜的连声答应着,跑到外厅,在一群找事情做的人里边寻觅条件合格者。

附近各州县盗匪横行,导致很多本来家道殷实的人背井离乡到历城躲避兵火。城内物价高昂,这些人花光了积蓄,只好放下身段,想尽一切办法赚取糊口之资。管家的地位虽然已经等同于奴仆,但毕竟比寻常奴才身份还高一些,所以,只花了小半盏茶时间,掌柜的已经带着四个三十岁上下,身穿长衫,模样周正的中年汉子走了进来。

“这几个,都是咱临近的鲁郡人,都读过书,能算帐。城里也有亲戚能证明他们家世清白,手脚干净!”牙行掌柜将四个人一溜排开,向李旭逐一介绍。

四人来自孔子故乡,虽然落魄了,举止中犹自带着一股书卷味道。其中左首一人姓赵,原来是博城一家珠宝首饰店的帐房先生。今年春天流寇入城,主人家的货被贼卷干净了,全家跳河自尽。他跟着失去了饭碗,不得不来历城投靠亲友。

左首起第二人姓张,是个行脚商,半路货被盗匪所劫,因此也不得不流落他乡。

左首起三个人姓周,是个耕读传家的老实人,家里原有些田宅,可惜田宅距离匪窝太近了,每年打下得粮食不够给土匪交“买平安钱”,所以也只好外出逃难。

最后一人姓孔,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圣人后裔。看年龄只有二十七八岁,大约是觉得卖身为奴愧对祖先吧,入了门后头一直低着,眼睛根本不敢与人对视。

如何挑人,李旭根本不在行。听掌柜的把四个应募者的背景介绍完之后,反复考虑了小半天,然后硬着头皮走到姓孔的书生面前问道:“这位兄台年龄不到三十吧?家中还有什么人没有?”

“不,不敢。小人,小人今年二十七,七了!家人,都,都死了?有个远方表舅,在,在历城给人帮忙卖靴子。”孔姓子弟结结巴巴地回答。

“这个人不能用!”没等李旭做出决定,罗士信已经站了起来,大声建议。

闻此言,众人皆吃了一惊。那姓孔的子弟则恼得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缝来钻进去。不待众人询问原因,罗士信上前几步,指着姓孔的子弟鼻子骂道:“奶奶的,才二十七岁,有手有脚的,又没有家人需要养,何不去军中博取功名?屈身给人下做管家,不枉了这个姓氏么?”

“不,不会武?力气,力气也小!”孔姓子弟脸红得几乎滴出血来,嘟嘟囔囔地替自己辩解。

“不会武,不会学么?没力气,吃饱了饭,每天抗着沙包跑上三个月,肯定就有力气了。这种人自己没骨气,做什么事情都能找到一个好借口。看上去唯唯诺诺的,心肠坏起来却比谁都狠!找他做管家,不知道哪天就被卖了去。”罗士信指点着孔姓子弟,大声数落。

对方为人其实未必如他所言那样不堪,但在罗士信这个十四岁时就投军杀贼的少年英豪眼里,当然看对方全身上下任何一处都不顺眼。秦叔宝见那孔姓子弟被数落得已经快哭出声音来了,于心不忍,赶紧上前推开罗士信,低声数落:“你还指望人人都像你,生来就是胆大包天的!”抬手拍拍年青书生的肩膀,他又补充了一句:“罗督尉说的话虽然糙,但也是个道理。你如果豁得出去,我军中正好缺个替弟兄们记录战功的。没薪俸,但至少不会饿死!”

“谢,谢过秦爷。但家中祖训,不得,不得与”读书人向后退了半步,憋了好办法,才用极其小得声音将后半句憋了出来:“不得,不得与武人,武人为伍!”

这半句话他说得极其别扭,即便是罗士信这种没什么心机的,也知道原意应是“不得与兵痞为伍”之类的腌臜话。气得破口大骂,上前便欲给报以老拳。秦叔宝手疾眼快,赶紧拦腰将其搂住,低声劝道:“我等马上自取功名,荣耀乡里,何必与这没见识的枉人计较!”

大隋朝素重战功,武者地位向来不比文人差。虽然朝廷近年来有许多抑武兴文的动作,但‘马上谋取功名’依然是很多年青人的梦想。仔细算来,秦叔宝、罗士信、李旭都属于此列,即便是独孤林,虽然他身为世家子弟,也算将门后代,武夫一员。那姓孔的读书人不知道是读书读得傻了,还是成心讨打,先前还不敢把话说得太明白,此刻听罗士信骂不绝口,居然缩了缩脖子,非常不屑地嘀咕道:“君子动口不动手么,我读了这么多年书,当然不能屈身再去提刀!”

“没我们这些提刀的,你早给土匪抢去做了兔子!”罗士信气得两眼冒火,恨不能从腰间拔出刀来,一刀将眼前的窝囊费劈做两半。

“几位爷,小老儿走眼。领了个疯子进来,您大人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别跟他一般见识!”掌柜的见此,知道自己今天走眼。一边上前赔礼道歉,一边卡着姓孔的脖子,将他赶出了门外。

“疯子,谁是疯子?你才疯子!”读书人犹自不甘,嘟嘟囔囔地在外厅嘀咕。

“圣人六艺,到这人手里只剩下了书,并且还都读进了肠子里!”独孤林气得连连摇头,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