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诺言 (一 下)
皇帝陛下喜欢珠宝珍玩,一种痴迷般的喜欢。当日他得知旭子四处谋缺时,曾亲口说过:你与其去贿赂别人,不如来贿赂我。旭子期望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宇文述之所以屡战屡败却依然受宠的原因之一便是,他总是把搜刮来的最好最贵重的东西送入宫中。
虽然真相不令人开心,但旭子已经不再为此吃惊。最近几天,他突然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以前他迷信于书中的话,坚信永恒的友谊,坚信亲情的珍贵,坚信皇帝是圣明的,民间之所以有那么多苦难,都是因为品行恶劣的臣子蒙蔽了圣听。
但现在,亲身经历的诸多事实推翻了那些不切实际的空想。如今的旭子更相信自己亲眼看见,亲耳听到的东西。虽然杨夫子曾经教导过,人有时亲眼看见的东西未必就是真相。
在清晰和朦胧之间时,总是最迷茫。旭子不明白自己现在所作所为是对还是错。按书上所言的做人要求,基本上全是错的。但不这样做,却错得更厉害。
“近两年内库用度紧,这一点老夫也曾听说过。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让皇上为难,咱们这些当臣子的实在问心有愧!”同一件事,在裴老大人嘴里说出来永远是那样冠冕堂皇。
“上次剿灭北海群盗时,贼脏里倒是有一盏珍珠翡翠琉璃灯,几个月来一直没人买得起。不如把他进献给陛下,一则让朝廷知道我郡子弟的忠勇。二则么,正像李将军所说,陛下犒赏凯旋将士也是笔不小的开销!”听完裴操之的话,张须陀主动提议。
“光一盏珍珠琉璃灯恐怕过于单薄,随陛下一同凯旋的有百万大军的,咱们这些地方官员的不能军前效力,凑些军饷也是应该的。北海郡今年遭了匪劫,我听说新任郡守还凑了十万贯军饷。咱们齐郡一直有富庶之名……”裴操之笑着摇头。
在李旭到来之前,他还有些拿不定主意。既然连皇帝陛下最信任的李将军都证明的陛下的爱好是金银珠宝,老太守知道自己如何才能做得漂亮。
“开春时刚收过一次征辽捐!”旭子不敢公然干涉地方政事,小声嘟囔着提醒。他记得春天时,太守府的数位同僚还曾为今年的民生而挠头,怎么才过了夏天,裴大人就突然大方了起来。
“我会派人跟那些大户们说,这是最后一次。高句丽已经平了,陛下再不会征辽了。”裴操之想了想,给自己的行为找了一个十分合理的借口。
“陛下不会再征辽了么?”旭子不敢肯定。如果陛下明年再兴兵马,老太守岂不是要失信于百姓?他又一次看向张须陀,却看到通守大人轻轻摇头,目光中充满暗示意味。
旭子知道张须驮为官很清廉,他也知道裴操之不是个没有良知的贪官,从年初在征辽一事上宁可冒险被朝廷怪罪,也要维护地方百姓的举动上来看,两位上司的人品都堪称正直。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坐在一起商量如何贿赂皇上。
从张须陀的目光中,旭子知道自己不应该再说任何扫兴的话。老太守肯把自己叫过来商量此事,摆明了没把自己当作外人。如果自己过于不识抬举,恐怕今后会令很多人为难。
想要有所作为,首先你得适应身边的环境。
旭子深吸了一口气,决定向老太守妥协。猛然间,他又想起谢映登的一句话:这世道,所谓官和贼,只不过一个抢劫时拿的是大印,一个抢劫时拿的是刀枪罢了!
“那皇上算什么,算坐地分赃么?”旭子被自己心里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四下看了看,他努力使得自己的表情不那么古怪。
“嗯,地方上出十万,府库里再挪五万出来。十五万贯钱,一盏珍珠翡翠琉璃灯,夏粮快入仓了,把春天时郡里留的压仓粮再挪一批,装船运到东都去!”裴操之见张须陀和李旭都没有异议,很大气地挥挥手,决定。
“大人想得周全!”李旭笑着点头,奉承。
“这次路上会很安全么?”与此同时,他心中却冒出了另一个古怪的想法。他记得春天时齐郡曾经以路上不安全为由拖欠应该送往朝廷的赋税。这回同样是送往东都洛阳,沿途经过那么多土匪横行的区域。“太守大人不会调郡兵护送给皇上的贺礼吧!”旭子暗中苦笑,如果是那样,恐怕又要和徐茂功相遇了。
他忽然发觉自己对此居然有几分期待。
当旭子和张须陀从二人太守府衙告辞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到山下边去了。临近傍晚的街道很热闹,忙碌了一天的人们抓紧黑暗来临之前这难得的机会放松自己。这里的大多数百姓都保持着天黑后就上床睡觉的好习惯,或者说,他们之中大多数人没有钱买灯油。所以,日落之后到天黑之前这段时间就成了一天之中最值得珍惜的好光阴
有人在路边举着酒碗唱歌,这是齐郡人表达快乐的方式之一。他们的快乐总是很简单,多赚一个肉好,或者儿子的聪明被人夸赞了几句,就会非常满足。有人在大声说着某些流传以久的英雄故事,在旭子和张须陀这种真正领过兵的将领听来,句句荒诞不经,却总是能赢得很多听众的追捧。
旭子知道自己也曾经这样满足过,但现在他心里却很空。比起这些不知道下个月的米是否够吃的人,他已经得到了很多。但人的欲望好像永无止境,得到的越多,期望也随之越大。
特别是最近,封爵、府邸、食邑、女人,他好像什么都有了,但又觉得什么也抓不着。有时候特别想喝醉一次,但齐郡的酒远比舅舅的私酿差得太多,喝上一整坛子,依旧让人两眼发亮。
“仲坚最近不开心?”与李旭并络缓缓而行的张须陀见心腹爱将情绪不高,笑着问道。
“可能是天气的缘故,这里比我老家那边热得多,也湿得多!”李旭想了想,回答。无论谁处在我这个位置也不会太开心,最敬重的长辈是贼头,最好的朋友是仇敌,曾经引以为靠山的陛下是个不守信用、做事随意并且贪婪的家伙。他心里如是想,眼神却平静如水。
“小子,你很不错!”张须陀用粗大的手掌拍了旭子一下,他的人和马都比李旭矮,所以做这个鼓励的动作很费劲。“不如去路边喝一碗,这里看上去有点脏,但菜做得很地道!”收回胳膊后,他大声建议,然后不容对方拒绝,径自把马拉向了路边。
路边酒店的小伙计没料到两个请都请不到的客人会突然从天而降,惊得连欢迎的说辞都变了调,“两位爷,两位大人,楼上请啦,楼上雅座里请!小七,赶快找人收拾一张临窗的座位出来,张大人,张大人到咱们店里吃酒了!”
“不用,不用,就楼下大堂就好,老夫爱楼下这热闹劲儿!”张须陀很随和,信口吩咐。然后把马缰绳甩给了小二,自己拉过一个长凳子,看都不看就坐了下去。几位跟着二人走入店门的亲卫试图上前帮忙收拾桌子,被张须驼用大手一划拉,统统赶到了街对面。
“你们自己找地方吃饭去,别走哪都跟着。这是城里,又不是两军沙场!”老将军指着对面另一家酒馆,大咧咧地命令。
李旭有些吃惊。虽然他从军之前经常在舅舅的店里帮忙,但自从当了军官后,很少再于底层大堂请人喝酒。第一这里太嘈杂,必须大声嚷嚷才能把话说清楚。第二,跑堂的小二对底层的人也不够尊敬,加一个菜总需要千呼万唤。还有一点就是旭子自己的虚荣心,有了钱之后,他本能地希望自己活得更舒服,更被人尊敬一点儿。
不过既然张须驼坐下了,他也不得不跟着坐好。旭子身边的两个亲兵见状,不待上司吩咐,主动跑去与张须陀的亲兵一道就座。他们尽量选择了靠近入口的桌子,两家各自有七八张桌子的小酒馆隔一条街道门对着门,如果张须驼和李旭这边有什么危险,他们随时可以冲过来。
“来一坛新焙,一碟子糟豆,其他下酒的菜拣新鲜拿手的上几样。”张须陀显然对路边小店的吃食很熟悉,不看伙计递上的水牌,信口吩咐。
“一坛新焙,一碟糟豆,其他拣拿手的上啊!”由于兴奋,小伙计的声音拉得又长又嘹亮。惹得周围的酒客们纷纷回头,饶有兴趣地看着两个穿着武将常服,却混在他们之间喝酒的贵人。很快,有人便认出了这二位的名姓,大着胆子向这边举起了酒碗。“张大人,来喝我的吧。刚开的封,还没动过呢!”
张须陀笑着抱拳相回,“诸位慢用,我的酒一会儿就到!”
“张大人先喝我的吧!”得到回应的酒客们更加兴奋,纷纷将自己的面前的酒坛子抱起来,向张须陀这边招呼。
“大伙自便,我今天请客,不好借别人的酒!”张须陀指指李旭,拿着对方当辞谢的理由。
“那大人请慢用,我们就不勉强了!他日若有机会,一定敬大人一碗”酒客们转头,各自回到先前的热闹。
一种久违了温馨涌现在旭子的心底。他发现自己其实很喜欢酒客们所过的那种安逸的生活,或着说,他对底层的生活依然留恋。从军后的岁月让他活得很精彩,却永远与安宁祥和无缘。而张须陀大人却把两种生活轻松地契合在了一处。看着他现在这种于油腻腻的凳子上腆腹而坐的慵懒模样,任何人都难把他与官场中那个八面玲珑的老将军联系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