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奶奶的,下手比老子还狠!”罗士信被队伍中几个向逃命者痛下杀手的新兵所震惊,喃喃地骂道。
“报仇!”正在砍杀敌人的新兵仿佛听见了他的话,猛然回头,瞪圆了血红的眼睛。
他们本来是一伙老实巴脚的边民,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平平安安过日子。他们世代生活在长城脚下,经过数百年的通婚,凭借家谱,已经很难分辩清他们身体里到底淌着的是汉人还是胡人的血液。
他们对朝廷没任何好感,对官府委派的粮赋也经常敷衍。大隋征兵的时候,他们甚至逃到塞外去躲避兵役。但今天,他们却不得不拿起了刀。
因为入侵者不管他们是胡人还是汉人,不管他们忠于朝廷还是闲云野鹤,毫无差别地抢光了他们的财产,杀死了他们的妻儿,烧塌了他们的房子。
所以,他们不得不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力,不是他们狂暴,而是入侵者逼得他们正视彼此之间的差别,正视平日里忽略了的血脉和族群归属。
“保持队形!”罗士信大声强调了一句,“保持队形才能杀得更多!”他挥舞着已经被血润粘了的长槊,一槊刺进马前溃兵的心窝。
两股骑兵始终保持着完整的队形,凡是被铁三角夹在中央的,无论是人还是牲口,根本没有活下去的机会。被杀得心惊胆战的部族武士尽力逃向两侧,躲开迎面扑来的利刃。他们为了不做下一个猎物,不惜用弯刀为自己在同伴之间砍开一条血路。还有的人干脆策马跳过同伴的头顶,踩着袍泽的身体逃入黑暗。
黑暗中的旷野是最安全的,虽然临阵脱逃的行为会一辈子被族人耻笑。他们不敢回头,不敢倾听袍泽们的惨叫,中原人的攻击太犀利了,挡在他们面前等同与自杀。
几根白羽突然从黑暗处飞来,将仓惶逃命的战马连同马背上的骑手射翻在地。“呜呜――呜呜――呜呜!”凄厉的号角声撕裂黑暗,紧跟着,数以万计的战马从夜幕中冲出来,横闯向混乱的战场。
刹那间,敌我双方都是一愣。数息后,已经被杀得胆战心惊的部族武士如同见了大人的孩子,哭喊着急驰而来的战马跑去。那是他们的援军,距离崞县最近的一支援军赶来了。那面画着狼头的旗帜太亲切,只要逃到旗帜下,便意味着永远的安全。
“变阵。变阵,前锋合拢,后军展开,北向,锋刃!”秦叔宝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战场上的变化,大声呼喝。号角声如虎啸龙吟,听见自家军令,正在敌军营地中横冲直撞的两千郡兵猛然兜转了一个漂亮的弧线,三角阵汇聚成正方阵,然后方阵中央迅速凸起,两翼后斜,一个全新的锋刃阵型在跑动与厮杀中快速完成。
这是郡兵们演练了数百次的应急方案,在实战中也经历过无数次检验。新杀来的突厥生力军被其自家的乱兵所阻挡,无法立刻投入战斗,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隋军在自己前方不到二百步处调整阵型。几个领兵的叶护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景象是真的。在他们的记忆中,草原上从来没有任何一支骑兵可以在战斗中突然改变队列,更甭说像这样一边厮杀,一边变阵,一边调转攻击方向。
没等他们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眼前的隋军发动。“杀,让他们尝尝咱们的厉害!”秦叔宝纵马,舞槊,带领着麾下弟兄刺向了那杆最醒目的狼头大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