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也就秦王能这样玩了
法治这件事情,并不是从严从厉就一定好的。
就像罗教授举列的那样。
本来一个人,只是犯了一点小罪。
甚至只要主动认错,完全可以被宽大处理。
比如说小偷,关几天,或者交一些罚款,事情就过去了。
可是,按照大明律的规定,得挨板子。
而且还要被抓入狱。
古时候的大牢,特别是大明朝的,那可是真能‘吃人’的家伙。
所以惩罚得如此严重,说不定犯事的人为了避免败露,就会铤而走险,杀人灭口……
严酷的刑罚,反而起到了相反的后果。
“草民理想中的律法,是规劝人们向善,避免犯罪的,如此才能算得上一部完美的法典,而大明律所记载还是不够概括,也不够灵活、不够规范,更不能变通。”罗教授做了第一阶段的总结性发言。
朱元璋依旧沉默。
因为,罗教授列举的这一点,他没法反驳。
明初洪武年间,为何朱元璋屡禁贪官,而且触发极为严重,甚至发明了剥皮充草这样的刑罚,但贪污之风却屡禁不止,甚至还因此而导致官官相护,官员们互相勾结,所以每次一抓一大把?
究其原因,就是在大明朝当官贪污的风险太大了!
所以那些冒着巨大风险贪污的官员们,日夜提心吊胆,疑神疑鬼,不得已而拉拢其他人……
如此一来,罪行越来越大。
甚至可以说,大明一朝贯彻数百年的党争之风,也有这方面的一些原因。
官员们,从开国之初就开始拉帮结派了。
朱元璋的沉默,代表他听进去了罗教授的话。
“父皇,罗教授所言不错。”
朱樉见朱元璋的反应,微微一笑,他知道朱元璋是听进去了,于是赶紧规劝:“儿臣也觉得,一个国家的法典,不应该以惩罚犯人为最终目的,应该是能规劝所有人不去犯罪。”
“嗯。”朱元璋点点头,他注意到罗教授说了五点,可刚才他只是点出了其中的四条,便问道:“你还说大明律职权不明,何以见得?我大明朝堂上有刑部,地方上设有按察司,又有锦衣卫监督百官,哪里职权不明了?”
罗教授马上答道:“皇上所说的刑部、按察司,以及锦衣卫,都是一言堂。比如说按察司吧,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兼具司法和监察职能,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这有什么问题?”朱元璋不解。
朱樉知道,不能让罗教授一个人来回答朱元璋的问题,那样就等于是罗教授一个人承受面对天子的压力了,他开口道:“父皇,从报案到调查,再到取证、核实罪名,以及最后的量刑,都是按察司一个衙门来判定的,这不就是最大的问题吗?谁又能保证,各省的按察司官员,都是清正廉明的青天官员呢?”
“就算那些官员都是青天,可一个人始终精力有限,如何能保证不会出现冤假错案呢?”罗教授同时发问。
朱元璋道:“若遇到此类案件,古人多是会采用多方会审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