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昭发现,她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她手指颤抖着合上文书,嘴唇不自觉翕动,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却一瞬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裴劭将文书从她手中抽出来,丢回桌上,他一手撑着桌子,身子稍稍往前倾。
他们的距离被缩小。
这是三年以来,两人离得最近的时刻,近到林昭昭能嗅到从他衣襟里飘逸出来的,一股淡淡的冷松香气,与他隔间内的香气,如出一辙。
他黑黢黢的眼瞳里,流溢出浓浓的揶揄,“这就是你选的好夫家,你说说看,你哪次选对了呢。”
林昭昭目光闪烁,避开裴劭的视线,定在他下颌处。
她也有想要掩饰的东西,比如,可能会流露出来的狼狈与难堪。
裴劭说得对,她每次自己做的选择,总是错误的,自食其果也就算了,就怕还会连累归雁满霜。
“林昭昭。”
重逢这么久,他第一次叫她全名,叫林昭昭顿了顿。
裴劭眼睛微眯,眼瞳隐有亮光,她很熟悉这个眼神,这是他心里在算计着什么。
忽的,他弯起眼睛笑了笑,“你过成这样,我放心了。”
送林昭昭回去的小厮,与前几次一样,是同一个小厮。
那小厮和归雁在耳房待了会儿,已经熟悉起来,归雁告诉他林昭昭挨不得饿,马车里备着的糕点却总是冷的,吃了坏胃口,他做主去厨房拿些吃的送来。
食物装在一个绘葫芦纹样的三层漆食盒里,小厮递给归雁,对林昭昭道:“都是些好克化的吃食,夫人可在路上用些,当心养着胃。”
林昭昭看一眼归雁,归雁半点不心虚,总归是为了林昭昭好,总吃凉的糕点垫肚子算什么事。
归雁不清楚林昭昭和裴劭在水天斋说了什么,但见她不欲多说,也知道,伯府的事又没办成。
到底不好办,归雁也不想了,上马车后,她打开食盒,一看食盒里的东西,难掩惊讶。
食盒第一层放着一碗雪白的燕窝牛奶粥,并两个雪白可口的奶黄包,第二层是一碗白粥和三碟清淡的小菜,第三层是莲子糕椰蓉糕等小食,兼顾咸口甜口,可谓十分贴心。
它们冒着热腾腾的香气,显然刚从厨房端出来没多久。
难道每个从国公府晚归的客人,都能拿到这样贴心的三层食盒?归雁心里嘀咕,这也实在太奢华了。
林昭昭兴致不高,只拿起碗燕窝牛奶粥,吃几口,蹙眉道:“怎么送这么多,你给他钱了?”
“没有,”归雁也正奇怪呢,说,“在国公府做事的人,怎会看得上外面人给的几个钱?何况我也不会这么花钱,三奶奶往常最是叫我们不要浪费,我可听话。”
归雁嘴贫,林昭昭心口松了松,笑了声,却又不解:“是那小厮自己做的主?”
归雁说:“是了,我和他聊半天,他原来是国公爷身边贴身做事的,却非说自己是跑腿的,谦逊得很。”
林昭昭手上调羹搅粥,说:“应当给他些银钱的……”又想起那小厮的客气有礼,她自语,“这几趟倒是麻烦他了,却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
归雁说:“这我倒是知道,我和他聊过,他叫胡天,改日再遇到,咱记得道声谢就好了。”
林昭昭手倏地一抖,热腾腾的燕窝粥险些溅出来,归雁忙接过碗,掏出手帕帮林昭昭擦:“三奶奶,没事吧?可有烫到?”
林昭昭攥住手帕,道:“无碍。”
归雁看林昭昭确实没烫伤,这才松口气,道:“这国公府的碗可是景德镇的官窑出来的,要真摔了多可惜。”
林昭昭没听到归雁的絮叨,她低头看归雁给的帕子上的绣花,神思慢慢被过去拉走。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那年约摸十二岁,林昭昭身边,总算有一个供她调度的丫鬟,丫鬟只比她小一岁,和她是同龄人,利索能干,林昭昭多了个玩伴,很是兴奋。
林尚是个粗人,非要让他起名,恐怕只会叫阿大或者小红,林昭昭嫌弃得紧,主动揽过这活计,开始翻积攒灰尘的诗集,最终,手指定在这句诗上。
“那就叫归雁吧。”
林昭昭想得倒是挺好,“听说一般伺候人的丫鬟都有两个,所以以后我还有丫鬟,就叫胡天。”
裴劭半抱着手臂,凑过来看她的书,哂笑:“归雁倒还好,胡天就太像个男人。”
“不如这样,你丫鬟叫归雁,我以后的贴身小厮就胡天,凑成一对,简直天赐良缘。”
从知道林昭昭多了个丫鬟后,他见天儿阴阳怪气的,说这句话的气息,长长短短喷在她耳廓处,叫林昭昭耳廓微痒。
林昭昭揉耳朵,不厌其烦,“啪”地一声合上诗集,把书塞到他怀里:“你自己想去,哪能偷我的想法?”
裴劭斜睨她,眯起星目:“行,林才子,你不也偷了摩诘居士的诗。”
那是八年前的事。
林昭昭用力按按额角。
自从裴劭这个名字重新进入她视野后,那些细细微微的旧事,风卷尘沙,逐渐露出本来的面目,却又泛黄,显得那么不真实。
而如今最真实的是,他方才说的话。
是了,裴劭只是想看她过得有多糟糕,林昭昭想,那小厮姓胡名天,脱离那首诗,这不过是个大街上很常见的名字。
只是凑巧。
再又想起伯府如今的处境,食盒里的东西哪怕再精致,林昭昭也没了胃口。
第二日清晨,瑞福堂内正在用早膳,周祥拿着一封信跑进来:“老太君,老太君!”
“伯爷从宫里递来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