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内忧外患4
有关寺庙僧侣的问题,早在明朝建国之初就整顿过。洪武六年朱元璋亲自下令,民间女子年龄未到40岁不许出家当尼姑和女冠;男子不满20岁不许入寺为僧。
二十四年又下令,假若有人效法瑜珈教,自称“善友”,假藉张真人的名头,私造符录,均治以重罪。
二十七年再下令,在僧人道士中若有人私自拥有妻妾,允许众人赶逐,包庇容隐一同治罪。僧人自称白莲、灵宝、火居以及僧道不务祖风,妄为议论,也要治以重罪。
永乐十年明成祖下谕,僧道不守戒律,参与民间修斋诵经,并计较报酬厚薄,或修持没有诚心,饮酒食肉,游荡荒淫,乃至妄称道人,男女杂处无别,败坏门风,杀无赦。
在这种严厉的政令下,明初的僧道大致能恪守清净门风。自中期以后,禁令荒废,僧人道士不守祖风,不在寺庙安心修持,羡慕城市或世俗繁华的生活,到处游荡。于是在各地城市中,到处可见游方僧道的踪影,以僧人为最。
这些僧人假藉“游方化缘”之名,被称为“游方挂搭寄住僧道”和“云游行脚”。尤其在北京,十方缁流全都辐辏于此,简直成了“僧海”。
出家人一旦到了城市,或参与民间事务,或与士大夫交游,必然带来僧俗混淆,造成一股宗教世俗化的洪流。不守祖风,喝酒吃肉,娶妻生子比比皆是。甚至闯寡门、嫖娼妓,混迹于市井与泼皮无赖为伍。
正德年间有位知名散曲家陈铎,曾做了一首散曲名为《尼姑》,里面是这样描写的:
卸除簪珥拜莲台,断却荤腥吃素斋,远离尘垢持清戒。空即空色是色,两般儿祛遣不开。相思病难医治,失心疯无药解,则不如留起头来。
再往后,随着卫所、匠户制度的松懈,以及土地兼并的愈发严重,逃兵、逃役、逃税者越来越多,寺庙就成了流民的避难所。
况且现在没有精力去解决这类问题,和辽东女真、漠北蒙古、南洋西番比起来,京城的治安乱象只能算疥癣,不想放也得放。
不是洪涛对民间疾苦不闻不问,而是眼下局面太乱,仅凭王安和张然的陈述已经成了很严重的社会问题,牵扯到朝廷的方方面面,远非皇帝出面几句话就能解决。
先不提抓来的人是否罪该致死,实际上死一些泼皮无赖反倒是好事,免得他们整日里骚扰京城百姓,令人担忧的是皇帝的安危。
如此胆大包天可不是司礼监的主意,而是皇帝的授意。以此类推的话,司礼监里有没有张然的眼线也很难讲,如果有的话必然也是皇帝的授意。
假若皇帝要向寺庙僧人动手,微妙的平衡马上就要被打破,局面会迅速向着不利方面倾斜。不满意的会更不满意,部分还能接受和静观其变的则会持反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