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入职,你教刑侦队长办案?(胖胖不怕热)_第0555章 凶手的侧写!他们不是正常人!(2 / 2)_还没入职,你教刑侦队长办案?最新章节免费阅读无弹窗_嘀嗒读书

第0555章 凶手的侧写!他们不是正常人!(2 / 2)

凶手似乎是在故意隐藏什么,故意扰乱报案人员的视野。

但是这也说不通。

如果说凶手真的想保险,他完全可以更好的处理尸体。

比如说土埋,沉河,拉到荒山野岭更保险。

凶手没有对尸体做任何的掩藏,这说明凶手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尸体被人发现。

为什么要这样?

这就要说说罪犯的特性和心理了。

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多重因素造成的。

特别是那种主观意识犯罪,也就是那些变态杀人狂那种。

首先就是社会环境。

比如家庭、学校、社会等,以及涉及到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背景,都会影响到犯罪行为。

第二个,人格。

某些人格特点如攻击性、叛逆性、自恋性、自卑感、偏执狂、抑郁症等,都会影响到犯罪行为。

第三点是经验。

如果有犯罪经验,往往会影响到以后的犯罪行为。

第四个是社会影响。

大众媒体对犯罪的报道也会影响犯罪行为。

你在宣传犯罪危害的时候,偏偏就有些人去学习。

就像90年代,某些犯罪电影引起了一批年轻人的模仿。

你也不能说这个东西它不对,不应该存在。

凡事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

除了社会环境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有些人的心理跟大多数人不一样。

第一个,强烈的攻击性。

犯罪者常常有强烈的攻击性,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常常会发泄自己的不满和怒火。

第二个,他们都是以自我为中心。

犯罪者的自我中心想法往往很强烈,他们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们想要得到受害者的尊重和认可。第三个,自卑感。

犯罪者往往会有自卑感,他们认为自己比别人差,没有资格获得成功和认可,所以常常会有犯罪行为。

第四个,焦虑和抑郁。

犯罪者往往会有焦虑和抑郁的情绪,他们觉得自己活着没有意义,他们会有毁灭的冲动,所以会犯罪。

有自卑感的罪犯,他们往往在犯罪的时候,带有一种挑衅心理。

他会很在意社会的看法,所以在作案的时候,故意搞的很残忍,故意留下明显的线索,让别人发现他的犯罪行为。

说白了,他们犯罪就是想引起关注,博取眼球,想让别人看看,自己有多厉害。

这种案子很多,甚至是现实中有个案例。

国外一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几年间连续作案几十起,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引起了整个国家的恐慌。

但是这家伙反侦察能力很强,警察调查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个犯罪心理专家根据自己对凶手的人性刻画,找到了一个抓住他的方法。

方法很简单,就是模拟凶手作案的习惯,去虚拟出来一个案子。

在被警方“抓捕”之后,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您猜怎么着?

真正的凶手感觉属于自己的荣耀被人抢走了,他能认得了?

那家伙就直接给媒体寄信,想要告诉别人,警察抓住的那家伙是个西贝货,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

而且,他还把其中几起案子的作案细节,一五一十的都给写出来了。

警方顺着这个线索,最终成功的把真正的凶手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