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小可打从一开始就知道江同彦要走的,但是因为俩人几乎每天都见面,每次见面都胡扯八扯,他已经把江同彦这个人当成了自己身边的同事、邻居、甲乙丙丁,是他生活里习以为常的存在,所以自动忽略了这个人其实会离开,而且会走得很远。
他甚至忽略了人家江同彦根本不是这里的人,这个男人的家在遥远的、他没去过而且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去的美国纽约。
纽约那是什么地方啊?
对于钱小可来说,那是只存在于地球仪跟新闻联播里的地方,在遇见江同彦之前,他甚至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跟生活在那里的人有什么关联,如果非要扯点儿关系,那可能就是“共住地球村”。
“明……明天?”钱小可对此毫无准备,就有一种“你以为来日方长,可转眼就是后会无期”的感觉。
他握着江同彦的手都下意识用力了。
江同彦察觉了他的反常,心中暗喜,突然觉得钱小可可能舍不得自己。
“那什么,”江同彦说,“你怎么了?”
钱小可眼神黯淡无光,微微低头看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满脸都写着失落。
“好突然啊。”钱小可说,“我以为还要好久。”
江同彦眼看着毛兔子的耳朵耷拉了,可爱又有点儿心疼,他想安慰几句,结果突然瞄到钱小可的锅:“哎哎哎!水水水!”
钱小可赶紧回头,调小了火。
他的馄饨快煮好了,这可能是他跟江同彦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了。
钱小可有点儿说不好现在是怎么一个感觉,心尖尖的地方酸酸的。
他一边用勺子小心翼翼地拨弄着锅里的馄饨,一边琢磨着这个问题。
“江同彦,”钱小可嘀咕,“你怎么不早点儿告诉我啊。”
“……不开心了?”江同彦说,“我以为你知道。”
他真的以为钱小可知道,毕竟他住的酒店是程森公司给安排的,他下意识以为身为员工的钱小可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
“我不知道。”钱小可说,“我虽然是行政部的,但只有需要跑腿的时候他们才会告诉我一些事。”
他这个岗位,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吧,公司很多事其实他都不怎么清楚的。
钱小可觉得自己现在这种心情可能就是因为江同彦走得太突然,让他完全没准备。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就是跟谁关系好,很快就对人家掏心掏肺的。
其实工作之后钱小可也挺寂寞的,以前关系好的朋友都在不同的城市,在这边,同事们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朋友,他也没遇到能玩儿得特别好的,唯一一直关系还不错的周末,人家更忙,忙事业忙爱情,就他,孤零零的。
钱小可是喜欢热闹的人,这么一个人被迫独来独往,挺难受的。
江同彦的出现让钱小可开心了不少,虽然他们俩的相识有点儿不能描述,后来每次见面也都别别扭扭的,可是钱小可真的挺喜欢和江同彦玩儿的。
他带着个没见识的有钱人吃小吃喝啤酒,每天下班后的时间突然变得有趣多了。
江同彦突然要走,又剩下钱小可一个人,难免会有些失落。
江同彦站在他斜后面,看着他扒拉着馄饨。
钱小可是个很简单的人,喜怒哀乐都直接写在脸上,江同彦不是真的缺心眼儿,他看得出来钱小可舍不得了。
他用手指戳了戳钱小可的肩膀:“舍不得我就直说。”
“是有点。”钱小可挺诚实的,至少比江同彦诚实,“你走了,下班以后又没人陪我玩了。”
江同彦一听,心说:好家伙,原来在你心里我就是个玩伴!
不过,玩伴就玩伴吧,江同彦也认了。
主要是,不认也不行,这事儿由不得他。
但认真想想,江同彦现在其实是觉得可以开心一下的,起码钱小可把自己放心里了。
“真是没想到,”江同彦这嘴巴,就是不能好好说几句贴心话,“你还有心呢,知道舍不得我。”
钱小可叹气,把煮好的馄饨倒进了大碗里:“江总,今天晚上这顿饭,是散伙饭吗?”
“……能不能说点儿吉利话?散伙什么散伙,我又不是再也不来了。”但是要等好几个月才能回来。
江同彦掐指算了算,至少得两个多月。
现在才九月末,他最快也要十一月底或者十二月初才能来,到那时候,估计这座城市都开始下雪了吧。
两个月。
江同彦突然担心,两个月过去,钱小可会不会把他给忘了。
“你还会来吗?”钱小可有些意外,“我听程总说你家是纽约的啊!”
江同彦甚是殷勤,主动把那一大碗馄饨端到了餐桌上,两只手差点儿给烫成烤猪蹄。
“谁又没规定以前在纽约以后不能回国,”江同彦拐了八百个弯儿去说话,“我这人又没卖给美国。”
钱小可笑了,拿着筷子勺子走到餐桌边,弱弱地问:“那你还什么时候来啊?”
“年底吧,”江同彦斜眼看他,“怎么着?是不是对我芳心暗许了,整天盼着我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