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歪着头看她:“没有动,大雪一直在下,所有痕迹都会被掩埋,我们费那事儿干啥?反倒是你,真的很让我惊奇,我觉得我一直小瞧了你的身手了,那么多的人,靠你一个人,怎么做到的?”
申晴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怎么?你还想试一下?”
“不不不,小的绝对没有那个意思,小的只是好奇,好奇而已。”
申晴呵呵一声:“好奇害死猫,你没听说过?”
林森尬笑:“行了,我不问还不行了吗?不过,你将那个人就这么拖回来,就不怕被连累?”
“兵来将挡就好了啊,你不觉得,余景天将来能成为咱们的保护伞?尤其是你的生意,早前不是欠缺强有力的后盾?喏,后盾来了。”
林森觉得自己被深深侮辱了:“没有他,爷的生意照样能做的风生水起,两年的时间,我拖你后腿儿了吗?我打算把你的钱利用起来,在各地都开门店,让咱们的铺子随时都能调动起来,”
“是是是,没有他你照旧做的很好,可是有了他,那不是如虎添翼?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环节?”
“余景天要是知道你这么算计他,呵呵,”
“他会非常痛快的和他哥哥合作的。”
林森突然有些同情余景天了,“合着他天生就是被你利用的?”
“说利用有些难听了,他又不傻,会心甘情愿去做舔狗?他有自主分辨的能力,被抛弃了这么久,你当真以为他不愿光明正大的活着?我不过是给她抛出了橄榄枝而已,他如果借着杆子往上爬,那就证明他内心是渴望的……,“
古人讲究落叶归根,一个漂泊在外多年的孩子,怎么可能不渴望家族的关怀?
那种天生的归属感,自然而然的会促成他们之间的合作。
她这个现代人看到女主的家人尚且会生出怜悯之心,更何况是土生土长的余景天呢?
林森也不是不懂,他大概就是不愿意承认商人地位低下,必要的时候,是需要官家作为倚仗的。
申晴回到房间洗洗就睡了,并不知道这一晚的余景天经历了怎样的水深火热。
睡到自然醒的时候,已经天大亮了,她在空间洗漱干净,换上干净的衣服走出门。
“林少爷已经去铺子了,余少爷和那位说了挺长时间,后来送进去早饭,两个人吃了就休息了,没有什么不舒服,”
申晴点点头,对着稍微有点护理知识的小月道:“这是我写的药方子,你让小马去抓药,抓回来按照比例煎熬,一日三次,熬给那个人喝,晚上回来再给他换身上的药。”
“是,少爷,”下人点点头,接过药方立马安排去了,申晴则直接去了面馆。
这几天余景天肯定是顾不上这边的,那她就多操点心吧!
不想她下午回到庄子里,发现那兄弟俩都离开了,下人说被人接走的。
他们甚至连照面都没打,只留下一封信:“我要进行秘密训练,勿念。”
申晴无奈的笑笑,便不去想这事儿了。
一晃一个月过去,眼瞅着就要过年了,她关了面馆,开始在家准备过年的食材。
余景天就好像在她的世界消失了一样,过罢年开春也没在出现。
林森过了正月就出发往南去了。
申晴的日子又恢复了以往的忙碌,也没有刻意去猜测余景天的处境和未来。
但谁也没想过,一旦错过,就是两年。
两年的时间,她几乎做遍了京城大小府邸的宴席,便是连她的八珍楼,也名满京都。
慕名而来的人比比皆是,想要请她上门做饭的,好不夸张的说,能从年头排到年尾。
她手里的银子,甚至刻意用金山银山来形容。
两年,她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将自己的事业彻底稳住了,哪怕她不出席个别席宴,只要将食材准备好,她的徒弟们也能掌控的分毫不差,这也是她这两年最大的骄傲了。
两年来,她和林森只要一见面,就是催婚。
每次都被她四两拨千斤的挡了回去。
两年的时间,她将红薯和土豆的种植办法,推给了林森,由他先作为交易推广出去,以此才能得到当地官府的庇护,这样的交易之下,很快,红薯土豆就遍布整个南陵国,甚至连宋国那边也开始种植,如此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也算是解了饥荒之下人们的恐惧心理。
两年后的某一天,她接到了来自南阳王府的订单,看到订单上熟悉的字体,她直接选择了拒绝。
并写了一封信交给了来人:“你已不是原来的你,我还是原来的我,不同人不同命,从此为陌路,祝一切安好。”
申晴并没有等他找上门,就再次离京了,在她离开之前,将八珍楼和面馆的菜单改了一下,只改能做的食材,连宴席也取消了,主要还是她这一走,断了海鲜的来路,很容易就露馅,所以就拟出了一张可以提供到食材的菜单,能接受就接,不能接受就拒了,总归现在她也不差钱,只要在她不在的时候,维持住最基本的人气就行了。
这次的目标依然是海边,因为空间里的海鲜已经消耗了大半儿。
这些年赚的银子,大部分都投到了林森那边,足有二十万两了,她这边只有四五万两的周转银子。
这次外出游历,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所以可以一边卖食材,一边赶路。
沿途挣来的钱,都给了需要帮助的人,她的医术,也发挥其作用,救了不少的人。
不同上次单枪匹马的骑马坐船,这一次,她是赶着马车,马车可以用来隐藏,还能提高舒适度。
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到人家村子里蹭饭吃,当然,是给钱那种,就自己撑一张桌子,让村里的妇人回家给她做拿手的好菜好饭,她不提供食材,但在品尝之后,会给相应的补偿。
至于多少钱,要看对方的诚意。
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想看看那些隐藏在民间的高手,有没有一些祖宗传下来的好本事。
诚如她农庄制作的空心挂面、土豆粉、红薯粉、土豆片、红薯干,成为林森发往南方的主流消费品一样。
这辈子就混个吃了,自然要将这个做饭啊,琢磨透彻。
除了食物本身的味道之外,还有调料的配合,以及制作人的技巧使用。
自古民间出高手,她这样不辞辛苦的四处漂泊学手艺,除了真心喜欢外,就是经验的累积了,甚至还能借此机会,打听各个村子里的情况,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挑选出来,赠粮赠银赠药,看情况帮助。
功德值嘛,她没忘记,得时刻攒着点儿。
不过山路不好走,并不是所有村子她的马车都能进去,碰上马车进不去的,她甚至还会徒步。
徒步翻山越岭这个过程中,还能在山里面找到很多中草药。
看,这又是个蹲下去好几天不想走的机遇。
在这里,才能真正体会出来世界那么大,我为什么想要去看看的初衷。
在最好的年纪不出去看看世界,难道要等到自己七老八十的时候吗?
从马车到船,从船再到马车,她的足迹从南陵国到宋国,又从宋国到藩属国,这一走,就是五年之久。
五年里她走遍了大大小小的村子、飘过数不清的海岛,空间空了又装满,又散出去,再收回来,如此反复多次。
最后,她在藩国的一座深山的原始山洞里,找到了玉米的痕迹,后来经过对山林子的勘察,终于找到了野生玉米,高兴的她跪地叩拜,虔诚的将玉米转移到空间。
五年后,她回京城,走的时候十八岁,回来已经二十三岁。
她先回了庄子,却得知外公早在半年前就已经过世,外婆抱着她痛哭。
申晴既自责又懊恼,外婆却一点也不怪她。
“我哭不是怪你,你打自己作甚?这又不是你的错,你外公的晚年很幸福,这里的下人对我们都很好,他是到了年纪了,走的时候一点痛苦都没有,林森操办的丧事,还有小余,他也偷偷回来跪拜你外公了,他们两个我瞅着对你都挺上心的,你这丫头也不能一直吊着人家啊,年龄也不小了,该找个人嫁了,外婆有生之年,要是能看到你的孩子出生,也算死而无憾了。”
外公和母亲的坟都安葬在了庄子里,外婆说,她死后也要留在这片他们所熟悉的地方。
考虑到外婆年事已高,申晴决定不再外出了。
她下午回来,晚上两个人就同时出现在了她面前。
比起七年前的余景天,七年后的他更高,也更壮实了,当然,经过岁月的浸染,贵族气浓郁,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南阳王世子本人站在他们面前呢!
对比之下,差不多三十岁的林森,就大叔味儿多了,那沧桑感,都快赶得上边牧地区的骑马大汗了。
七年前她一封信将她和余景天之间的距离划开了,七年之后,虽然时间冲淡了一切,但他一见面就横眉冷对的发表自己的不满,还是显得有些孩子气。
反倒是林森,直接多了:“玩儿够了吧?是不是可以考虑嫁人了?”
申晴算算年龄,的确是到了,而且她也是人,有欲望,也需要陪伴,就当着余景天的面点了头。
“行,你找时间,我嫁你!”
林森原本只是随意说的,没想到她就这么随意的应下了,刚喝下去的水因为震惊,还喷了出来,呛的自己干咳了大半天,一旁的余景天瞪直了眼睛,显得难以接受。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你我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景天,你是南阳王的儿子,你的一生不会和我们一样这样普通的,你未来的伴侣,即便不是世家小姐,也不该是我这样的商贾俗人,我不能耽误你。所以,请你见谅。”
申晴没有给余景天回话的机会,就起身离开了。
结果怒急攻心的余景天,没办法,只能朝着林森发了一通火,两个人在没人的地方,打的是筋疲力尽,满身伤於。
余景天最后是被世子府的人打晕了带走的。
林森虽然大部分只抵抗,没有还手,并非他的身份,而是因为心疼,因为他知道,这个人和他一样,干巴巴的等了她这么多年,最后却被她一句不合适,还自嘲自己俗人匆匆收场,这换做谁,谁也不会答应啊!
之后余景天再没出现过,看来某人真的伤透人家的心了。
过了端午,林森和申晴在农庄里举办了简单的仪式,正式结为了夫妻。